有人说美国总统选举并不是选民直选产生。的确如此,美国联邦主义产生了其独特的选举人团制度。费城制宪会议于1787年5月25日召开,会期长达116天;费城制宪会议上对于总统选举办法有两种主张,分别是全民直选总统和国会选举总统。最终两派代表达成妥协,便由此产生了选举人团制度。
什么是选举人团制度?选举人团制度就是糅合了直选制、比例选举制和国会选举制。选举人团制度规定,美国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候选人获得全国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总共538张选举人票的一半以上(270张以上)即可当选。
而选举人票如何产生呢?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例如,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1961年,美国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州一样有总统选举人。这样,美国国会有100参议员、435名众议员,加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人票总共就是538票。
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
如果两大党总统候选人各获得269张选举人票或因有第三党候选人“入围”而导致无人获得270张或以上选举人票,则总统人选由国会众议院决定。1824年,约翰·昆西·亚当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最后由众议院投票表决后被指定为总统的。
美国为什么要选择选举人团制度而抛弃全民直选总统呢?这是因为联邦制下各州保留了自治权,而全民直选下的总统选举则有可能出现人口多的大州欺负人口少的州。选举人团制度则可以尽量保障各州平等。
虽然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历经了二百多年的风风雨雨,并且由于其历史原因,
也并不是最完美的制度,因此改革的呼声也从未间断过。
关于革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公民的选举权仅限于选举各级,因此与中国人民参与政治生活最密切相关的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人民大会制度对于民主建设的作用举足轻重。本人对于革新全国制度有以下几点建议。
1. 革新选举制度
目前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这种层层选举割裂了全国与选民的直接联系,导致全国不能受选民直接监督,以及造成全国不知该向谁负责。
因此,我建议全国的选举改层层选举为选民直选。按人口和地区划分选区,候选人可由各政党和人民团体推荐,另外自荐为候选人的获得一定数额的选名支持可获得候选资格。
由此可以明确全国该向谁负责以及受谁监督。
2. 设立联系热线
每位代表应密切保持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采取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设立“代表热线”、建立代表联系户、向选民述职、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联系选民,体察民情,反映,在人民群众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3. 职业化
目前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会期太短,仅仅十几天。如此短的会期难以真正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以及监督。所以我建议职业化,支付薪酬。如此可以有效延长会期,充分发挥的各项职能。 4. 延长全国会议会期
与上一条建议互为补充,我建议全国会议的会期为九个月,剩下三个月让回到各选区向选民作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