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服务中心
一、功能分区
游客服务中心应包括服务区、办公区和附属区。 1、服务区
服务区应包括售票处、寄存处、咨询处、食堂、厨房、小卖部、急救室、临时休息处、展示宣传栏和信息查询设备、书籍和纪念品展示处及公共厕所。
服务区建筑面积不应少于游客中心建筑面积的60%。
公共厕所的设置标准,应符合GB/T 173-2003中一星级厕所的规定。 2、办公区
办公区为工作人员办公、会议、休息和资料储存提供相应的空间。 办公区不对外开放,与服务区应相对分离,既有联系又互不干扰。 3、附属区
附属区应包括室外铺装、绿地和室外设施。 二、设施配备 1、咨询设施
(1)应配备咨询台和咨询人员,提供景区的全景导览图、游程线路图、宣传资料和景区活动预告及景区周边的交通图和游览图。
(2)游客中心应设置电脑触摸屏和影视设备,介绍景区资源、游览线路、游览活动、天气预报,并提供网络服务,有条件的宜建立网上虚拟景区游览系统。
2、展示宣传设施
(1)应设置资料展示台、架,展示景区形象的资料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纪念品、科普环保书籍。
(2)大型游客中心展示架不得少于4个,展示架所展示的资料应进行分类摆放,有明显的标志或文字。
(3)中小型游客中心展示架不得少于2个,展示架所展示的资料应进行分类摆放,有明显的标志或文字。
(4)设立主背景墙。在咨询台的背面墙上应设置所在旅游景区的照片或招贴画,并配合当地旅游活动不断更换。
(5)区域地图或旅游示意图,可置于室内显著位置或建筑物外墙,保持所展示的图件内容准确,查阅方便。
(6)大型游客中心应设置循环播放影视资料设备,可置于室内显著位置或建筑物外墙。 3、休息设施
(1)应设置游客休息区,面积及座椅数量适当,应能够满足高峰期游人的短暂休息需求。
(2)应注重休息区氛围的营造,与周边功能区要有缓冲或隔离,要求安静、视野开阔。室内应有适当盆景、盆花或其他装饰品摆放。
(3)应提供饮水设施。 (4)特殊人群服务设施
应提供轮椅、婴儿车、拐杖等辅助代步工具或器械。 三、面积
1、建筑占地面积:约350㎡ 2、建筑面积:约1000㎡ 3、总占地面积: 房间 门厅(咨询处、展示宣传栏) 食堂、厨房 小卖部 临时休息处 寄存室、取款处、急救室 书籍和纪念品展示处、信息查询处 售票室 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卫生间 配电室、空调机房
面积百分比 5% 14% 8% 10% 12%(60㎡) 25% 3% 15%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