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通知

来源:微智科技网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劳社[2007]5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7.07.12 【实施日期】2007.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通知

(苏劳社[2007]53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本厅各处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劳动合同法》 在我省的普及和贯彻实施,提高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劳动合同法》 的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劳动合同法》 的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 是自《劳动法 》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里程 1 / 2

碑,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

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劳动合同法》 的根本宗旨,也是贯穿这部法律的一条主线。制定《劳动合同法》 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特别是对推进我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充分覆盖必将产生巨大的动力。贯彻好《劳动合同法》 ,学习好是基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本厅各处室、单位一定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好

2 /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