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农民工参保意识不强。由于农民工特点是流动性强,打工的地点不固定,加之他们当中的多数人比较年轻,而且身体健壮,因此,他们往往只顾眼前,不看长远。
二是农民工工资待遇偏低。出来打工的农民由于文化素质不高,又缺乏应有的专业技能,多数只能从事城里人不爱干,又脏又累的简单劳动,收入较低。在工资不高的情况下,他们首先考虑的是一家老小的生存问题。
三是农民工缺乏参保知识。农民工基本生活在最底层,他们多数只顾挣钱,不关心政治,也没有学习的习惯和条件,思想保守闭塞,至于什么叫?医保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怎样才能参加医疗保险?他们多数都不了解。
四是农民工参保起步较晚。即使有些农民工有了参保欲望,但随着全国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逐步展开,我市20__年才启动农民工医保工程。至于参保程序和途径好多农民工不熟悉,他们对缴费数额也觉得缺乏承受能力,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农民工医保的制约因素
一是农民工医疗保险不到位。当前,农民工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保障制度中间的断层。在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快速稳步发展的同时,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出现了空缺,农民工的医疗保险游离于三个险种,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是农民工医保参保资格不确定。长期以来,由于片面强调医疗保险参保资格与户籍和就业状态一致,导致大量农民工被排斥在医保之外。
三是对农民工医保不够重视。就目前情况看,农民工的医疗保险从上到下并没有明确的说法,也没有形成规模。
四是现行医保体系不完善。近年来,不少地方开始尝试将农民工医疗保障就地纳入城市社保范围,但各地均不相同,无法满足农民工流动性的需求,社会保险基金区域统筹与农民工跨省流动存在尖锐矛盾。
三、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对策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首先必须让农民工懂得医疗保险知识,知道医疗保险对个人和社会的益处。为此,还要加大社区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告、画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安排专人深入工地,利用农民工休息时间发宣传材料,讲解有关问题,针对农民工思想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农民工深切感受到自己身上的政治责任。而且通过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参保和督促氛围,推动农民工医疗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
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制度已经逐渐趋于完善,在市级或县级、区级统筹过程中,都能够满足大多数医疗投保人员的意愿。根据《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内容明确表明: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统账结合是当前社会最合适、最恰当的手段。“统账结合”的管理模式不仅能够控制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用户管理好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内容非常复杂,大致可以分为两方面:筹集管理、支付管理。而笼统起来可以概括为如下内容:基金的缴纳管理、个人收入管理、医疗报销管理、医疗费用结算管理、IC卡挂失管理、财务核算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管理、个人账户查询管理等等。
2医疗保险基金的基本特性
医疗保险基金对于人们的生活有着极大的风险承担作用,一旦人体出现正常伤患,医疗承保机构就需要按照保险合同来对投保人进行一定的资金补助。具体来说,医疗保险基金具有许多显著特点,笔者接下来将选择两个比较重要的方面进行分析说明。
2.1强制性
社会医疗保险是由国家直接决定,医疗机构行使权力来进行的一种保险行为,它与普通的商业保险有一定的区别,商业保险往往需要投保人自愿投保,并不一定强行需要缴纳保险资金,但是在国家法律庇护下的医疗保险基金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且现在事业单位往往会为员工进行集体投保,这样更能体现医疗保险强制性的特点。一般而言,国家会规定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范围、对象、费率和周期,并且医疗承保机构运用正当的经济、行政等手段强制执行。
2.2互助共济性
医疗保险基金能够有效的将社会闲散资金聚集在一起,能够将资金用到最合适的时间和投保人身上,因而具有互助共济性。换言之,是多数人的保险基金共济到少数经济困难的投保人;年轻强壮的人共济老弱的病人;身体健康的人共济身体不适的人。这样一来,能够使得国家所有医疗保险基金的投保人能够获得最佳的保险管理所带来的好处。而对个体而言,在自己身体健康时帮助有需要的人,那么等到自己身体不适之际就能够及时的得到别人的帮助。因此,互助共济性是医疗保险基金能够帮助投保人或者医疗保障的重要一环。
3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方法
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时段的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方法也会有所差异,笔者接下来将细致的介绍两种典型的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方法。
3.1对国家预算型的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方法
国家的强制性能够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有序管理。而管理国家预算型医疗保险基金的过程中,不能有私人机构参与其中。这方面基金的管理主要是通过隶属国家的公立医疗机构来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管理。除此之外,国家医疗机构的有关人员可以通过引进市场竞争机制的方法来控制私立医疗保险服务。这种国家预算型的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方式优势在于能够对医疗保险市场进行宏观,并且通过具体的管理制度管理经费的使用。
3.2对社会保险型的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方法
社会保险性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是在社会个体人士中起作用,其特点也比较鲜明:多方筹资,共同管理。在这种医疗保险基金上承担大部分医疗保险费用,但是由社会保险机构或者组织自行管理。只是在出现管理问题时提供一个保险法规来保障管理秩序。这样能够调动各方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业的发展,在医疗消费上具有一定的公平性。
4新时期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发展趋势
4.1控制医疗保险基金的平衡性
医疗保险基金在管理过程中,由于时间、地点以及投保人的不同,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如何把握好医疗保险基金内部的平衡性成为医疗保险事业发展道路上的难题。医疗保险人员务必使得医疗保险基金在特定时间和范围内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
4.2确保医疗保险基金能够保值增值
保值增值的意义:提高医疗保险机构的保险偿付能力,并且利用保险偿付的时间差、空间差和数量差保障投保人能够在合适的时间内获得较好的保险偿付金额。医疗结构或组织务必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通过正当的手段,将医疗基金合理运转起来,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5结语
1988年,巴西颁布的新中决定建立“统一医疗体系”,以改变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不平等状况。新规定,健康是所有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责任,不论种族、和社会经济状况如何,每一个巴西公民都有权利得到各级医疗机构的免费治疗。
“统一医疗体系”由全国所有的公立卫生站、医院、大学医院、实验室、制药厂、血库、医疗科研机构,以及公共卫生管理部门聘用的私立医疗机构组成,由卫生部、州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统一领导。该体系规定联邦、州和市三级共同承担保障公民健康的责任,特别要加强市在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能。同时,各级都建立有公民代表参加的医疗卫生委员会,参与医疗卫生的制定,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分区分级”是“统一医疗体系”实行的治疗原则。居民看病必须先到所在社区的卫生站,如医治不好,则根据病情分级转向设备和医生水平较高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实行“分区”原则的好处是便于医疗机构随时了解当地居民的健康状况,及时防治传染病和流行病,控制病源,开展健康教育。“分级”的好处是可以合理配置人力和医疗设备,节约开支,避免患者不管病大病小都到大医院就诊。
患者第一次到卫生站看病需要办理医疗卡。每次看病需要预约,需要转院的由卫生站负责向上一级医院预约。在卫生站和医院挂号、看病、拿药、做各种化验、检查和手术完全免费,住院患者还免费享受一日三餐。
巴西十分重视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以降低发病率、提高人口的健康素质。卫生部制定了1岁至10岁儿童、11岁至19岁青少年和20岁以上成年人和60岁以上老年人需要打预防针的种类和剂量的日程表。新华社记者在采访时看到,每个卫生站都设有打预防针的专职人员。
为加强“统一医疗体系”的管理,卫生部1999年开始引进信息技术,建立市、地区、州和联邦四级计算机网络。患者原来的纸质医疗卡改换成名为“全国医疗卡”的磁卡。通过这套系统,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准确了解各地和各医院接诊的病人数量,药品的使用和需求,每个医生的业务水平和工作量,以便更合理地分配资金、采购药品和培训医务人员。该系统还便于对各地的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及时打击贪污舞弊行为。而且,这套信息系统还可以监控流行病,实现流行病通报自动化,便于确定流行病的发源地,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虽然人人都可以到公立医院免费看病、拿药,但是由于到公立医院看病要排长队,因此经济条件好的人都自掏腰包买私人医疗保险,到私立医院看病。巴西有2000多家经营医疗保险的公司,3700万人接受私人医疗保险服务。市场上有各种不同内容、价格的医疗保险,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
关键词:医疗保险 改革 新医疗制度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
1.公费医疗改革。公费医疗改革始于1984年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原来完全由国家财政承担医疗费用改为以国家财政为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医疗费用。在具体操作上各地形式不一,实践表明比较好的做法是,患者负担一定比例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年负担的比例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或者患者本人1个月的工资额,超支部分由单位负担。但是,这种做法一方面没有全面推开,许多地方仍在沿用实报实销的制度;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由于拨款不足而使公费医疗出现赤字时,还需自己筹措资金予以弥补,但是这种责任分担是极其有限的,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财政预算拨款是公费医疗唯一的筹资渠道的特征。此外,公费医疗的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也相应进行了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是对公费医疗享受范围、经费开支、机构职责、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公费医疗经费管理改革主要是将原来由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改为多种管理形式并存,从全国来看,多数选择由医院管理的办法。
2.劳保医疗改革。劳保医疗改革始于1990年11月劳动部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劳保医疗制度改革会议。会议确定的改革方向是: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合理负担,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大病统筹虽然只在企业进行,没有涉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但是它为我国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积累了经验。
3.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4月,经批准,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并在九江和镇江进行试点,之后不断扩大试点城市,到1998年已有50多个城市进行了医疗改革试点。在多年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12月《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为建立“低水平、广覆盖、共同负担、统帐结合、多层次”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之后,全国范围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
2.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再加上过去医院医药不分,就变得更复杂。医疗保险改革难,不是难在本身,而是难在医保之外。医院的改革和医药的改革很可能会拉医疗保险改革的后腿。
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抛开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就城市医院的结构来说,就相当不科学。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没必要去综合性的大医院看。而现在恰恰是大医院过多,服务于社区的小医院少。大医院多,建设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强烈。没有发达的社区医院医疗网络,个人疾病医疗的代价更高,医疗保险的代价也会更高。
3.新制度规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据新的医保制度,当事人只要付相当少的一部分费用,便可在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内随意使用医药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将更多的医保资金划进自己医院的账户上,也不开出药品的数量和金额。这样,持卡人就有可能与医院或某些医生联手将国家医保资金骗入私囊或小团体的账户中。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处于道德失范的混乱阶段,新规矩和老规矩并存,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受到侵蚀和破坏在所难免。
三、针对问题初步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1.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实施真正的竞争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对高档医疗设备,国家应该统一配置和管理。而针对大型医院相对过剩社区医疗服务相对不足的情况,应该倒入真正的竞争机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则不宜保护过度!
2.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负担。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化进程:在中心城市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扫描等方式对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和预测: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医药价格数据库,瞬时向所有计算机联网的医疗单位发送价格信息,并公布国家收费标准。这对于降低医保费用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3.还应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途径和办法,妥善解决特困人群有关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除了保障的基本医疗水平之外,还应该有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系统。儿童、失业者、社会贫穷阶层应该被纳入医疗救助系统。
参考文献:
[1]陈佳贵.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1997-20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77.
[2]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111.
[3]陈佳贵.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1997-20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101.
、市决定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会议,目的是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思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城镇居民医疗困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请大家按照市的安排布署,抓好落实。下面,我着重就启动实施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责任感
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解决了城镇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启动不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覆盖了全市90%以上的农民。但是,现在城镇非从业人员还缺乏基本医疗保险,这些多收入不稳定,生活负担重,一旦得了大病,容易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恶性循环,甚至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所以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民本意识,切实增强执行和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责任感。
(一)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只有全心全意为群众着想,才能够真心真意为群众办实事。搞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为城镇居民谋福利的具体工作。。
(二)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根本在于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投入是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基础。全市各级财政都要按照上级精神,相应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医保的投入力度,足额预算资金,确保及时到位。同时,对和省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做到不以任何形式予以截留,真正把这项涉及民生问题的实事办好。
(三)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重中之重在于部门协同配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具有居民分散性强、涉及居民类别多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内容复杂、任务艰巨,需要加强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各级、要将这件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各部门特别是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坚持采取联席会议汇报方式,及时发现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要通过多方协作,确保参保群众及时得到实惠,确保困难群众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确保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二、要严格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省、市相继出台了有关。各级、各部门要从工作原则、参保范围、筹资水平、补助标准和待遇支付等方面,严格执行规定,不折不扣地将这项惠民落到实处。
(一)要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针对性。按照规定,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范围主要是一老一少和没有劳动能力人群。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严格区分城镇居民与城镇职工、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界限,防止出现混保和多头享受待遇的现象;另一方面,要保障所有城镇居民依法享有参保的权利,维护城镇居民的合法利益。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调查摸底,将所有符合要求的人员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做到应保尽保,不留死角,真正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要把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系统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贯彻落实好这项的同时,还要统筹协调好其它相关的制度。就我市的情况而言,首要的是要注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医药卫生改革的协调推进;要充分整合和利用好全市现有的医药卫生资源,加强社区医院建设,让更多的病人能放心在社区医院就近就医就诊;要加强大医院与社区医院的协作,提升社区医院的医疗能力和业务水平;要坚持面向城镇居民,重点面向困难群体,把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实现预防、治疗、康复、保健、计生相结合的大医疗格局。。要着力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在基本、标准和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衔接,探索完善流动人口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医保制度之间的转移接续办法。再次,要统筹考虑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其他医保人群的影响,认真解决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避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三)要坚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当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能低水平起步,降低门槛,让城镇居民都有机会参保,都有机会享受医保待遇,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只有参保群众越多,医保基金的互济性就越强,制度的优越性也就能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宽的领域得到发挥。二是群众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由于城镇非从业居民收入状况和参保能力参差不齐,且大都没有固定收入,导致缴费能力有限,加上地方经济、医疗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对群众参保不能搞强制,更不能搞行政命令,而要运用进行有效的引导,吸引他们自觉自愿参保。补助要及时到位,对确实因缴不起费的低保对象、残疾人员,民政部门要给予资助。同时,要改进医保管理和服务,加大解释、新闻宣传、典型示范的力度、让群众普遍体会到的好处,吸引群众自觉自愿参加。
三、要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精心组织,主动参与,狠抓落实。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和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在统一、科学、有效的领导机制下运行。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来抓,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尽快制定周密方案。这次会议后,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筹备本地区、本部门的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尽快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对和方案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修正;对不利群众参保、就医和享受待遇的环节,要迅速更改,使方案更具有操作性,更能够反映群众的心声,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服务。
(一)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
(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
(三)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正确处理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的几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保障基本与承受能力的关系。社会保障制度刚性比较强,一旦确定下来,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以后要调整也是能上不能下的。考虑到居民医疗需求和家庭、财政承受能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启动阶段必须坚持低水平起步,先把制度框架建立起来,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再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同时,由于社会保险遵循“大数法则”,实行社会共济,依靠社会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覆盖面越广,参保人数越多,共济性就越强。因此坚持低水平起步与广覆盖是统一的。只有低水平,把参保门槛降低,才能让更多的居民有机会参保进来,有利于扩大覆盖面;只有广覆盖,更多的居民参保进来了,社会保障共济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制度的有效性才能充分体现出来,才能可持续运行下去。当然,我们所说的低水平并不是人为的降低标准,而是要坚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要相适应,确定保障标准,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二)正确处理好群众自愿与引导的关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补助与家庭缴费相结合,实行自愿原则,主要考虑到参保对象都是非从业居民,收入状况和参保缴费能力各不相同,不能强迫他们参保。但是保障群众健康,化解群众大病风险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为了能够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引导。要从思想上引导,加强宣传,及时挖掘已受益人群中的典型,让群众知晓参保的好处,不断提高参保积极性;要从上引导,通过财政补助、提高待遇等手段,逐步增强制度吸引力。对于所有参保的居民,都要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对于确实缴不起费用的低保对象、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众,要给予更多的补助,确保他们能够参保。同时,要切实改进医保管理和服务工作,让参保的群众在参保、缴费、就医、报销等环节感到方便。
(三)正确处理好统一与因地制宜的关系。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基础条件的差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搞一刀切。三个县既要认真贯彻好市的《实施意见》,又要结合各自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标准、保障水平、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运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内容,努力创出工作特色。各区在组织实施时,也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不违背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来推进工作。
(四)正确处理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其他医疗保险制度的关系。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涉及多项制度的工作,要注重统筹考虑相关制度的衔接。要统筹考虑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既要避免参保对象和筹资标准、保障水平方面的冲突,也要建立通道,保证参保对象“身份”变化后医疗保障的有效转换和衔接。要统筹考虑与医药卫生改革的关系,建立和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机制,特别是要以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让更多的病人放心地享受就近的医疗服务。
三、切实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已建立由分管任组长,市劳动保障、财政、民政、教育、卫生、物价、药监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县区也要相应建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组织制定和完善有关、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并切实担负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预算工作,并及时拨付到位,同时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低保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衔接,指导社区做好城镇居民参保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配合做好中小学生、儿童的参保登记和费用代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非公费医疗大学生的参保工作,加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卫生、药监、物价部门要结合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加强管理,规范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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