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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学习总结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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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学习总结范文1

依法查处各种水事违法行为、提高水利执法效能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为目的,以涉河建设和堤防管理、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以及规范执法行为和规范执法监督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充分发挥“优化权力运行促赶超,规范行政执法保增长”的法律服务作用,为全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活动目标

重点围绕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五项工作进行,坚持做到统一执法文书制作、统一案件办理流程、统一案卷装订标准,做到案件经办人员职责明确、查办程序清晰、时限符合要求、办理结果可追溯;实现“六个明显”,即质量意识明显增强、监管力度明显加大、日常管理明显加强、执法程序明显规范、案卷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活动主体

区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及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区水务局为水行政执法主体,水政执法大队在水务局委托下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凡从事水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申请领取省法制机构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执法职责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在规定的职责权限和范围内行使执法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了解持证人姓名、证件号码和执法范围。不出示执法证,或者出示无效执法证的,属于程序违法,管理相对人有权拒绝检查和处罚的规定。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按照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规定,细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监督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运行程序,科学合理的设定操作路径及时限要求。。除依照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外,办理行政案件必须登记立案。第二,依法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不仅要调取当事人的陈述,还要调取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证据,做到证据确实充分。第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水政执法大队在作出行政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告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事实及理由的,水政执法大队应当予以调查核实。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全面适当地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第四,严格执行《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第五,完善送达程序。水政执法大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依法送达行政执法文书,送达文书应由受送达人签字或盖章;受送达人拒不签字或盖章的,可以采取留置、邮寄、公告等其他合法途径予以送达。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和案卷评查制度。每半年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评查一次,认真按照《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好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工作,定期汇总行政执法案件,装订案件卷宗,除本系统另有案卷装订规范外,严格执行《行证执法案件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查力度,切实依法打击危害堤防的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审查、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等行政行为;大力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制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加快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河道采砂许可,加大对违法采砂的打击,保证河道畅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相对人予以答复;对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执法的情况,一经核实,追查到底,决不姑息。

(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按照《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制度、建立健全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制度等,严格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按照本方案,组织召开水行政执法人员动员会议,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督查机构,确定责任领导和联络员。

(二)组织实施。细化执法岗位职责,明确执法人员职权,落实监督部门和工作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形成“岗位有其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责任体系。

(三)考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要以本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局适时成立工作检查组,对各部门开展专题绩效考评工作。

(四)组织验收。各相关单位要先行组织自评验收,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水政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水利执法年活动的具体工作。

行政处罚法学习总结范文2

关键词:执法;执法观念;转变

《行政处罚法》颁布至今,各地已经基本设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但今天到处是执法的“不法、不是”。人们不禁要问执法人员还是人民的公仆吗?难道是因为法不到位、不合理吗?还是管理者文化不高、素质低下?我们困惑,以上现象的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解决的根本出路到底在哪里?学者认为根本原因有:问题即“制度不应有”、制度问题即“法律法规不完善”、人的问题即“执法人员素质低下”等原因,现今法律法规不完善是事实,即使不完善,也可以约束执法人员的恣意。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低也是事实,但不会低到只会用暴力。笔者认为应该是执法观念的问题,本文从执法观念之界定、内容、现状、转变等阐述该观点。

一、执法观念之界定

(一)执法观念的概念

所谓执法观念则是执法工作在执法者头脑里留下的概括形象即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即综合执法人员对违反城市规划度土地管理、房屋拆迁、建筑施工、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环境环保、市容卫生和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规行为的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本身的认识与看法或概括形象。

(二)执法观念的重要性

人的行为都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不同思想观念,会产生不同的行为结果;观念是人的思维结果,执法观念是对执法活动的思维认识结果。执法观念之于执法者十分重要,执法人员内心的执法观念,与直接作用于管理相对人利益的执法行为存在动因和结果的关系。执法观念引领执法行为,执法人员确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是规范和保障正当执法的必要前提。执法者的执法观念对其执法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力,是执法者必备素质之一。

二、现有的执法者观念及问题

执法观念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一)官本位观念

“官本位观念”思想表现在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的思想上。。执法的职能也由原来单一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发展到“7+1”的综合执法。。

(二)权力本位观念

所谓“权力本位观念”,即是执法活动的立足点或者说重心在于权力。今天的执法者把权力放在首位,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不断深入,执法的职能越来越多,其权力也越来越大,行政权力是一种能够支配大量社会资源的公权力,具有无限扩张、易于滥用的特性。在行政执法中只重视自己的权力,忽视自己应尽的义务。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以严格执法为名,泄私愤、图报复。

(三)法治观念差

法治是指在某一社会中,任何人都必需遵守法律,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律。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严格依法执行;法律规定不详的或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法律的原则来公正地处理和裁决案件。在执法中执法的手段不合理,随意的使用“暴力的执法”手段,而又引发了“暴力抗法”,导致产生了一种恶性循环的怪现象。

(四)程序意识不足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有正确的程序观念,但现在的执法中,执法人员想当然地认为,简易程序可以“一简到底”,在执法中三步并作两步走,没有履行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相对人陈述等程序,便直接进行处罚,使被处罚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被“简易”掉。

三、执法者应用的观念

以上分析,现在执法者在执法中相应观念的缺失、失范等导致产生执法中的种种不和谐现象,那么执法者应该具有那些观念呢?

(一)权利本位的观念

;在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必须把权力本位观念转变为权利本位观念,执法者要在党和的领导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终极目标,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服务民众的观念

服务型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的。此种的行政以法律为依归①。所以,必须从“官本位观念”转变为“服务民众”的观念。服务民众不是行政管理部门自己设定的义务,而是权力内涵决定的责任,“权力只能服务权利”,否则就偏离了权力的赋予宗旨。

(三)依法行政的观念

依法行政是实现权利制约权力的基础,是对行政权力最可靠的约束,也是对行政权力正当行使的最有力的保证。总之,依法行政不仅是行治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权力的有效手段。在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要恪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在正当权力程序轨道上依法公开行使行政权力,阳光操作行政过程,在无所不在的群众监督中公平公正的进行行政执法。

(四)树立正当程序的观念

事实证明,程序是保障权利的重要方式。无现代行政程序更无法律对行政的有效制约。程序公正是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或依法治国的灵魂。构建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执法环境, 遵守和维律,依法执行或履行程序才能真正民主地维护权利,才能进人法治的社会②。正如王名扬先生所言“一个健全的法律,如果使用武断的专横的程序去执行,不能发生良好的效果。一个不良的法律,如果用一个健全的程序去执行,可以或削弱法律的不良效果。”③严程序相对实体具有直观性的价值,对被执法者或群众更具有教育示范作用,是看得见的正义。

四、如何转变执法中的观念

第一、要建立与完善执法者的选任、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各级执法机关应该重视一手抓执法者的选任,一手抓执法者的考核,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建立以提高执法者队伍的职业素质。

第二、要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执法观念属于理性认识,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执法检查活动就是通过对执法实践、执法效果的检查,来验证执法人员执法观念。通过对具体案件的检查,概括和衡量其中体现出来的执法观念;通过对错误案件的纠正,也使原有错误的执法观念得到改正;通过对严重违法违纪执法者的处理,使绝大多数执法者吸取教训,使错误的思想得到摒弃,使正确的执法观念得到强化。

第三、要开展各种专项教育与培训活动,促使执法者改造执法观念。执法者正确的执法观念能否树立起来,除了自身的学习、修养、锻炼提高等主观因素外,客观上,组织、上级的引导、教育、支持是重要的外在因素。这就要求各级执法机关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专项教育与培训活动,多做树立正确执法观念,纠正错误执法观念的教育与培训活动。

五、结语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得不到执法者、被执法者与守法者认同,就形不成法治观念。法治化的推动不仅要依靠的强制推动,更要依靠执法者对法治的自觉遵守。所以,只有转变观念,才能实现执法的法治目标。

参考文献:

[1]姜明安.行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董炯.国家、公民与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罗豪才,湛中乐.行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

[4]姜明安主编.行政执法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5]李国华.试论执法观念之转变.构建和谐社会法治论坛[J].2007.5.

注 释:

①姜明安.行政执法[J].行学研究,2003(3).

行政处罚法学习总结范文3

1 发挥班子引领作用,带动提高政治素养

领导班子是一个单位工作的核心,我们注重发扬“四种”作风,充分发挥班子整体的核心作用,努力营造团结拼搏、奋发有为的浓烈氛围和想干工作、干好工作的宽松环境。一是发扬民主议事的作风。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规则,民主集中,不搞个人说了算。二是发扬团结协作的作风。班子成员彼此坦诚相待,凡事互通信息,充分协商研究,真心团结同志、帮助同志、关心同志,营造了班子带动队伍、影响群众的良好氛围,在全局形成了政令畅通、人和业兴的良好格局,全局上下自觉维护集体的利益、集体的团结、集体的荣誉,无论干哪项工作都能做到一个声音喊到底。三是发扬争先务实的作风。在目标上,做到高标点定位。在措施上,做到实实在,追求实际行动和效果。在考核上,制定并严格执行激励机制,做到奖惩分明,鼓励干部职工争一流,进一步调动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四是发扬以身作则的作风。班子成员发挥“标杆”作用,既做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增强队伍凝聚力,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个个争一流、样样争先进的良好局面。

2 强化学习培训,注重提高法律素养

依法行政工作的核心在人,执法者既是依法行政的最基本主体,也是执法活动的最终实施者。因此,我局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工带学、以学促工,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全体行政人员学习国家和药事法规,系统学习了《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质量监督抽验规定》等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使执法人员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权限和执法责任。 二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先后邀请专家、上级局业务能手就如何针对具体案件进入行政执法程序、如何使用执法文书及案件档案管理、如何鉴别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知识进行了辅导讲座,及时了解和掌握现行法律法规及要求,避免行政执法中出现偏差。其次是组织人员赴广东梅州、本市兄弟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学习交流活动,取长补短。同时,在全体执法人员中开展了“三比三看”活动,即对照他人比,看自己还有哪些知识需要补充和完善;对照形势比,看自己的知识结构能否适应发展的步伐;对照岗位比,看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否适应药监工作需要,使大家的法律业务素质在学习中提高,在学习中升华。第三,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局、地方法制部门组织的法制讲座培训班。 第四是鼓励干部职工进行学历再教育。

3 立足实践锻炼,提高队伍执法水平

基层药监队伍是药品监督管理的一线阵地,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药监工作的效率和水平。而我们认为,基层药监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除了抓好学习教育,更多地还要靠日常监管工作的不断锻炼。为了更加快速有效地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局多管齐下,将队伍定位在“一线”锻炼。一是每周回顾一次执法检查情况。经常性的总结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办案程序不够严谨、事实证据不够充分、法律法规适用欠妥、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等问题,重新审视一下调查案件和收集违法行为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取证手段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全面、准确以及是否与案件有关等,对今后办理类似的案件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二是对查处的案件实行每月评议制。集中讨论分析案件执行中有无不规范不到位之处,反馈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针对参与评查的每一起案卷出现的每一处问题进行逐一讲解,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做到及时纠改。三是不定期组织案件回访。开展明查暗访,虚心听取广大群众对药监执法队伍的反映和批评,闻过则改。四是组织优秀案卷观摩。将过去一年的行政执法案卷摆放出来组织全机关人员观摩学习和评比,评选出优秀案卷由撰写案卷的执法人员进行讲解,并在全局推广案卷制作中的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五是领导坐阵。在具体案件执行上实地考察药监人员的执法水平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这些举措,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大家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探索,不断提高,多年在全市综合目标考评中名列前茅。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基层监管一线练兵,对药监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起着关键性的决定作用。

4 注重作风锤炼,打造良好形象

行政处罚法学习总结范文4

一、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要领,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认真学习省、市、县“六五”普法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方面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并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同时还签定工作责任状,确保工作贯彻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成立了由局党组、任组长,副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为兼任。二是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城市管理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与系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效果。三是制定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根据全县“六五”普法规划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县局关于开展普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城市管理局“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四是经费保障。为保证法律宣传教育经常开展,我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划拨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专项经费,提供经费保障,用于订购普法材料、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工作硬件建设。

二、深入开展“六五”普法规划学习教育培训,确保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一是以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内容,结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学习,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制理论与学习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中层干部轮流进行法制讲座制度、学法考试(测试)制度,增强干部职工学法效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招标投标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并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测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制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经考试全部合格,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每季度我局开展管理法规业务知识讲座,年底经过考试合格率为100%以上,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素质,收到了明显成效。三是根据“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全面落实学习内容。为有效提高城市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用法、学法竞赛活动,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法律、使用法的热情,收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深入突出普法规划重点,抓住关键,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

为认真贯彻十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从根本上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我局在“六五”普法中非常注重学用结合,努力为城市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案件查处程序,法规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定出台了《县大队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县局执法质量考核标准》、《县局行政执法工作联动保障机制》、《县局行政执法案件标准》、《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城市管理法制建设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城市管理依法行政进程。

(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对照《行政处罚法》、《县五条禁令,十条文明用语和十条服务忌语,》等规定,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和规定,认真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过罚相当”等原则,坚持实体法、程序法的应用准确,力求对违法行为处罚得当。。

行政处罚法学习总结范文5

实施"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以来,市农委在、市和市的领导监督下,在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切实从全市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和农林系统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依法治理,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依法治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较大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明显增强,全局的各项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促进了全市农林牧业生产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深入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法制的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要前提和基础。又是各级国家机关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四五普法以来,我们认真履行职责,把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农林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了全市农林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法律素养的提高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1、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工作

为了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我们在打好基础、形成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上下功夫。首先成立了由局党组、同志任组长、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全局干部职工的“四五”普法学习教育由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普法学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各部门各施其职,各负其责,积极认真开展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认真按照和省市部署,制定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普法对象、内容及实施步骤等,并将其内容按年度、季度分解到党员干部学习计划中,使全局各部门和全系统的"四五"普法学习有章可循,我们督促指导有针对性,检查考核有依据,平时各基层单位按规划和计划抓好落实,办公室按规划和计划检查指导,并把普法学习教育落实情况列入全局党建目标管理,作为年终考核评比检查的重要内容,从工作机制上保证了普法教育工作的落实。

2、发挥好领导班子带头作用和辐射作用

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学好用好法律知识的要求,我们首先抓好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把"四五"普法规划与年度计划纳入中心组学习当中,领导先学一步,力求学懂弄通。五年来,中心组做到了定期学法,累计共安排了17次专门法制学习,局党组、曾昭平同志亲自承担讲课任务。各位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抓好分管部门的学习教育,经常过问学习情况,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学法用法.局各中层领导干部也主动带头学法,既落实好局统一安排的学习任务,有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里的安排开展专业法规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自身学法、用法,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保证了四五普法任务的落实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3、开展多层次培训,形成较强等骨干队伍

随着法制的健全,需要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四五"普法规定的法律法规需要学习普及,与农林牧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也要学习掌握,为了学习普及好这些法律法规,我们努力造就一支较强的法律法规骨干队伍,通过骨干队伍的辐射作用,带动全局全系统普法。一是凡上级部门开展的培训我们都积极参加,不放过每一次学习提高的机会。几年来,我们先后参加省市培训达人次,取得执法资格证书余人。二是通过辅导,讲座等形式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律常识,法律知识和法规培训。特别在××××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进行全员培训,提高了机关干部执法水平。

⒋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

在“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认真研究农林系统队伍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划分二个层次,针对各层次需要,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农发局所属部门的普法教育:就农发局内部职工队伍而言,既要通普法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习惯,又要通过普法学习,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依法行政,使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所以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宣传教育确定三个方面任务。一是深入学习、等领导同志关于法制建设理论,学习《》等与干部职工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公民权利义务观念。局统一组织开展集中辅导,观看普法文艺节目,参观、学习,知识竞赛等方式,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使全局职工对公民基本法内容、作用、任务有了基本了解和掌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二是针对农林系统的工作任务开展专业法学习教育,《农业法》以法律的方式保障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把党和国家对“三农”的法律化,为农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所以我们在普法教育中,始终把专业法,特别是《农业法》列入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开展深入学习,研究农林工作实际,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全局干部职工普遍学习的基础上,侧重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请党校法律教授辅导。

农林牧系统的普法宣传:在“四五”普法中我们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三个方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农委业务量大,涉及农林牧各业工作法律法规余部,正确执行这些法律法规,不仅要求农业部门要学好、用好、还要让县区乡农业工作部门及农业干部学好、用好这些法规,这将是全市农林牧业工作走上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因此我们把抓好农林系统普法做为普法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业系统普法。几年来,共向基层发放各种法律法规性文件万余份,各种宣传法律法规的小册子千册,传单万份,办法规培训班余次,培训基层执法人员千人次,出动宣传车余台次。特别在每部专业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我们都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及宣传柜窗,空中汽球等宣传手段。在全市普及宣传专业法规。通过宣传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

二、深化衣法治理,推动农林系统行业管理法制化

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部门已经抛弃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向依靠立法和执法规范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轨道转变,逐步实现依法兴农,依法治农,依法建农,依法护农。根据这一发展趋势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

⒈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为了贯彻国家、省、市依法治理决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实现内部制约,有章可循,我局制定了普法和依法治理责任,依法治理实行负责制,部门执法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执法主体,将责任、任务落实到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

行政处罚法学习总结范文6

关键词:运政执法;法律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这是法规所赋予的神圣职权。《国道条》第五十五条还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其工作人员的法制、业务素质”。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法制和道路运输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这就是对运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造就和提高运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对于实现依法行政,促进和保障运输市场的加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运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及其性质

一个合格的运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养成用法律规范自己一切行为的习惯,学会用法律来治理运输市场秩序,管理运输市场工作的方法。运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就是运政执法人员关于法律现象的心理、思想观点和知识的总和;就是运政执法人员对现行法律的理解、认识、愿望和态度;就是运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义务和人们行为是否符合法律以及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和评价等。总之,是我们运政执法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的一种有意识的反映态度。

我们运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必须是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社会主义的法律是根据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由社会主义的立法者通过一定的程序而制定出来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法律是能够真实地反映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发展规律,并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上层建筑,是巩固我们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和保障改革开放的有力武器,社会主义法律所反映的是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的意志。因此,运政执法人员必须把党性原则、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融为一体。形成强烈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在当前的形势下,就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创造优良的运输市场环境。

二、加强运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1.加强运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是历史发展的需要,运政执法人员是法律的具体实施者,法律、法规所调整的各种关系,都要通过其具体工作来实现。这一种特殊的使命,决定其特殊的地位,也决定其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因此,加强运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是保障其代表国家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成为人民爱戴的“运输卫士”的前提。反之,这很可能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和身份,以合法的面目出现,进行违法乱纪的活动,损害公民、集体和国家的利益,如:谋市运政稽查支队的有些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和当地的一些“黄牛”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相互得利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对此,加强和提高运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更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2.加强运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是落实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的需要。随着道路运输管理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决定了运政执法人员提高法律意识的必要性,“有法必依”是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中心环节,我们执法人员法律意识的强弱,又是能否“执法必严”的关键。只有运政执法人员模范地执行法律、法规,把自己置于人民公仆的地位,自觉地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活动,才能维护好运输市场的秩序。如:我们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发现有一辆大客车没有按规定的线路运行,被管理相对人和我们说说好话,打打招呼时,就这样,我们的执法人员怕得罪人,甚至有“好人主义”的思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这样一味退却或回避就可能从眼皮底下溜走,如果这样下去,久而久之,就会使运输市场秩序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对这样的经营者不仅要批评教育,而且要依据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以维律、法规的严肃性。

3.强化运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是加速发展道路运输业的迫切需要。发展道路运输业,搞好道路运输市场管理,不仅需要经济手段,而且还需要法律手段,这就需要有一批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的运政执法人员,来治理和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如果我们的执法人员自己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必然会出现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甚至执法犯法,损人利己,其表现为:

(2)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是我们每个执法人员的必备条件,有的对法规的熟悉程度不够,有的工作不够严谨或受文化程度的,造成文书制作不够完整,甚至出现错填,办案质量不够高,本该清楚的事实,材料却不能够反映,造成被动。

(3)有少数执法人员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有贪婪的心理,受腐蚀被拉下水,如:谋市运政稽查支队的少数人,目无法纪,法律意识淡薄,知法犯法。尽管是少数个别人的事,但却败坏了我们整个运政队伍的整体形象。

诸如以上等事实说明,不加强运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工作中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就难以适应加速发展运输业的迫切需要,为此,提高运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加强运政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非常必要。

三、如何加强运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施行。它既是我国民主与法律建设的重要步骤,也是推动整个运政执法管理活动制度化的重要措施,是促进运输行政行为科学化、程序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和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都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是对我们运管机构的一个检验。就我处近年来执法的情况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更没有行政败诉案件。当然,今天没有,不等于说明天也没有,因此,为了确保行政执法在行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法行政,必须把提高运政执法队伍法律意识的工作抓好。

1.强化法规培训,开展业务研讨和法律知识竞赛。运政执法人员应对法学基础知识和专业法规进行系统的理论学习。作为一名执法者,只有在自己了解、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才能够做到在自身守法的基础上全面领会其精神实质,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如。法学是一门科学有其本身的规律,而作为运政执法的部门法规更有其特点。。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区分合法与违法的界限,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量罚准确,程序合法,从而达到依法行政。对执法人员要做到有计划地开展模拟办案,学术交流,业务研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内在素质,不断总结实战经验,真正做到与时俱进,适应改革开放,依法治国的需要。

2.加强运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要树立好两个观念:一是公仆观念,作为运政执法人员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运政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运政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是代表人民为人民谋利益而不是为个人谋私利,因此,运政执法人员培养自己法律意识,必须增强全识,树立公仆观念。二是要树立守法观念。法律是普遍的规范,人人都要严格遵守法律,运政执法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守法观念,才能提高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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