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比对 能力验证 实施
。比对或能力验证作为一种有效的方法,是实验室管理部门、实验室用户和认可机构判定实验室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技术的有效补充。下面从工作内容、计划制定、实施制定、工作实施和管理等方面浅谈一下实验室比对或能力验证工作。
一、比对或能力验证工作的内容
比对或能力验证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1、积极参加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2、实验室间比对,即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比相同类似被检样品进行检验和评价的活动。3、内部质量控制,包括统计技术、使用标准物质、用相同方法或不同方法重复检验、保留样品再检验和一个样品不同特性检验结果的相关性等。4、控制方法,包括人员比对即用一种检验方法在相同条件下检验同一个样品(标准物质),通过对结果的统计分析考察不同检验人员的检验结果的符合性;仪器设备比对即使用一个具有较好可比性的样品(标准物质)分割后,用本所内部或外部同类仪器或不同仪器检验判定其符合性。
二、比对或能力验证工作的计划制订
实验室的技术负责人制定每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确认参加项目,并验证审核实施结果的有效性。实验室的能力比对或能力验证工作主要有两大类:本实验室组织的用于内部质量控制的和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考核性的比对或能力验证工作。
本实验室用于内部质量控制的比对或能力验证工作,由技术负责人根据每年能力验证工作计划和日常检验工作的需要进行安排,主要考虑: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依据《期间核查程序》的规定确定运行检查的对象,两次检定或自校之间至少应进行一次;人员能力比对试验和方法比对试验等因素。制定出本实验室的比对或能力验证的计划。
省、市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比对或能力验证工作,由技术负责人根据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划安排,结合本实验室的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能力分析表,制定本实验室必须参加的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计划。
三、比对或能力验证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
检验室根据“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或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要求编制比对和能力验证、安排实验时间和承担人,包括仪器设备运行检查安排、方法比对安排。
。优先选择标准物质,对样品已知值应保密。2、参加验证的检验人员:确定项目负责人,人员能力比对应是检验室全体人员,其他比对由检验室指定两名以上经验丰富的人员。3、检验项目名称或指标:检验项目或指标可以只选一个。4、检验方法(标准):确定检验标准及抽样方法、检验方法。5、确定对比检验室,优先选择距离本实验室比较近并且在省、市局组织的能力验证中结果比较好的实验室。6、时间进程安排。7、检验报告编写要求。8、结果统计分析和判定方法:采用方差分析法,计算平均值、极差、标准差,并运用统计假设检验,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采用其他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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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对或能力验证工作的实施
实验室用于内部质量控制的比对或能力验证,由检验室依据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和计划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检验室负责人将样品和实施细则分发给参与比对的检验人员,并阐明比对应遵守的各项规定;检验人员在熟悉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开始检验,并按细则要求填写原始记录、数字修约和结果报告;检验室汇总检验结果并根据“实施细则”规定进行统计分析、判定,最后编制“内部质量控制比对或能力验证报告”报技术负责人审批。整个检验过程的仪器设备运行检查报告应报业务室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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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比对或能力验证管理
关键词:工程监理; 建筑节能
Abstract: supervision engineer to do well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of the building project of the quality control, need to be construction view,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different stages of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of the build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oints and quality control of the main content, and combined with the architecture of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exampl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of energy saving of supervision, to improve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of the building project quality with experie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中图分类号:TU2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建筑节能是指建筑产品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建筑节能工作需要多方面的重视和贯彻落实, 涉及房屋建造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而工程监理单位对实施建筑节能工作起着关键作用。
2. .建筑节能的意义及建筑节能监理的现状
建筑节能有利于缓解能源供给的紧缺局面、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筑节能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筑节能有利于保护耕地资源,故建筑节能有着重大的意义。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一项技术性和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其全面实施在我国时间不长, 整体发展水平不高, 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自2004年以来, 国家及各级地方出台了大量相关的文件、规范、管理办法等,对监理在建筑节能中应做的工作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1) 审查认可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方案, 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
(3) 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部位及墙体、屋面保温的施工采取旁站。 转贴于 中国u(4) 加强工程竣工验收时节能专项验收。目前, 施工阶段的建筑节能监理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大部分监理人员对节能标准、规范的熟悉程度不够; 二是对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熟悉程度不足; 三是从颁布的各种规章文件的层面上看, 监理人员要做的就是“按图监理”, 难以发挥出主动性和积极性。
3.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至关重要, 应从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施工质量控制内容、质量验收程序及要求出发, 切实抓好施工阶段的节能监理质量。
3.1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过程中, 为了进行有效的节能控制, 主要的监理工作宜细致如微, 具体概括起来,
(1) 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监理单位, 应指定专人监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的施工, 而相关监理人员应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使其具有进行质量控制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 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制定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监理实施细则, 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
(3) 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 项目部总监要组织监理人员认真阅读设计文件, 明确本工程建筑节能的设计要求, 参加设计交底, 释疑有关不明确的问题, 正确督察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4) 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依据文件资料, 并认真学习, 掌握强制性的质量标准条文。
(5) 要求承建施工单位编制建筑节能专题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经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 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的符合(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针对性(针对本工程的内容) 、合理性(工艺、工序等) 、保证性(质量、功能、安全等) 进行审核, 并签署审核意见, 在要求修改补充时应予落实, 并有书面整改资料。
(6) 监理人员应合理制定节能工程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项目的划分, 明确质量验收标准, 经施工单位认可共同实施。
(7) 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要认真落实。要严格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制度和见证抽样送样制度, 严格工程材料的审核把关, 确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齐全。
(8) 项目部应合理制定监理旁站工作计划安排, 认真实施旁站监理并留下记录资料。外墙、屋顶隔热材料施工时, 监理部门应监督做好屋顶各层隐蔽工程纪录。外窗工程施工时, 监理部门应监督做好外窗安装工程施工纪录。
(9) 工程质量验收报验, 要求施工单位先行自查合格,完善相应自查资料, 填报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经验收合格予以签认。监理核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时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上述核查项目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时工程合格。
(10) 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分部分项施工前组织实施本细则规定节能部件的抽检。墙体工程验收时应核查墙体构造做法的隐蔽工程纪录和隔热材料、填充材料的送检报告。外窗工程验收时应对照施工图核查窗构造、窗传热系数、特殊品种玻璃的送检报告。外窗工程验收时应对照施工图纸核查外窗可开启构造。
3.2 建筑节能施工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
现将《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产核资中土地估计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一并执行。
一、1993年已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和1995年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在进行土地估价工作时,仍按京清办〔1994〕23号文规定的地产类别划分和地产核资类别标准执行。
二、1994年已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在填报衔接表(财清企衔表01?2)时应依据1994年市清产核资办公室批复的土地估价金额,并剔除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印发的《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暂不估价的土地价值后填列。
三、各企业、单位无论是进行估价的土地或是暂不估价的土地,都应认真清查所占用土地的数量,并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财清〔1994〕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清产核资办公室、财政厅(局)、土地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各部、委、直属机构清产核资办公室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现将《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执行,并请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及时上报。
附: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源的管理,全面评价企业实力,促进理顺产权关系,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的《关于印发“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财清〔1994〕13号文)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估价是指各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简称“企业、单位”,下同)对所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全面清查后,在弄清权属、界线和面积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土地估价技术标准,由企业、单位自行或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评估所使用土地的基准价格。
第三条 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范围主要是各地区、各部门参加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使用的土地,包括清产核资企业、单位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国内联营、股份制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
第四条 企业、单位使用下列土地暂不估价:
(一)已用经过评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或入股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使用的土地;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出让金不低于所在地土地基准地价的土地;
(三)已进行或拟准备进行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的房屋占用的土地;
(四)国有企业中的农、林、牧、渔业用地;
(五)已列入国家搬迁计划的“三线”企业、单位使用的土地;
(六)不在城镇内的各类军工等企业使用的土地;
(七)土地使用权尚未明确的土地;
(八)铁路、民航、机场、港口、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占用土地,以及靶场、试验场、危险品储存地作业区、采矿、采油用地和高压线路、通讯线路、输线等占用的土地。
(九)其它由企业主管部门和省级确定的暂不列在估价范围的企业占用的土地。
第五条 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工作由各级清产核资机构与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县以上,下同)共同组织,分工负责。
在全面展开土地估价工作前,各地区、各部门清产核资机构应主动商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在1994年选择部分不同类型的清产核资企业进行试点,以便取得经验,有序全面推开。1994年进行企业改制的必须对所使用的土地进行估价工作,其余的清产核资企业、单位土地估价工作于1995年全面展开;以前年度已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单位应在1995年对土地估价工作进行补课。
第六条 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工作,原则上由参加清产核资企业、单位自行依据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制订并经同级确认的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进行。没有制订土地基准地价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的城镇所在地清产核资企业、单位,可以采用宗地地价直接评估法进行。
第七条 城市基准地价的评估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的制订工作,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并负责有关确认工作。
(一)已完成基准地价评估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制订的城镇,原则上可由企业自行以基准地价为基础,并以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方法评估。
提供基准地价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的机构或单位只能向企业、单位核收印制基准地价及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资料的成本费用。收取标准应由当地物价管理机构核批。
(二)尚没有完成基准地价评估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制订的城镇,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抓紧组织进行测算,予以确认,以保证1995年本城镇所在地清产核资企业进行国有土地的估价工作。
(三)由于客观原因在全面清产核资期间仍不能完成土地基准地价评估和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制订的城镇所在地企业、单位的土地估价,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自行或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采用宗地地价直接评估法进行。
企业、单位采用宗地地价直接评估法因技术力量不足或资料收集困难,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其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第 本实施细则所称“基准地价”是指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经同级确认的城镇所在地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工业、住宅等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测算并经同级确认的对城镇宗地土地使用权进行估价时的因素条件修正系数。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宗地地价直接评估法”是指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和成本逼近法等。直接评估法评估地价的标准、程序等应按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的要求进行。
(一)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交易案例比较多,土地市场活跃的地方。
(二)收益还原法适用于有租金收入或经营收入,并通过确定总费用计算出纯收益的土地。
(三)成本逼近法适用于缺乏市场交易案例,无法计算收益的开发区以及工矿区的土地。
第十一条 为便于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工作的实施,根据城镇特点、土地利用类型经济效益的差异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在清产核资土地估价中统一将土地利用类型划分为商业、工业(含仓储)、住宅用地三大类。评估的地价统一为土地基准价格,不作为企业、单位产权变动时土地的实际价格。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统一清产核资中城镇土地估价的各项参数。
第十二条 企业、单位的土地估价工作应首先制订具体方案,内容包括:
(一)企业、单位根据当地土地估价标准和工作要求,确定估价方法;
(二)企业、单位根据自身人员和技术条件,结合当地土地估价的技术要求等,提出自行或委托进行估价的方案;
(三)企业、单位进行土地估价的具体时间安排;
(四)企业、单位土地估价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
第十三条 土地估价工作程序:
(一)各级清产核资机构与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对企业、单位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组织进行、方法、技术培训。
(二)企业、单位成立土地估价工作小组。
(三)土地估价单位收集下列与土地估价有关的资料。
1.征地或受让土地原始资料。
2.土地清查结果,包括地籍图、土地登记证明文件、土地清查报表等。
3.本企业、单位的土地条件资料。
4.本地区基准地价及宗地标定地价修正系数等土地估价成果。
5.本地区市场地价资料。
6.影响本企业、单位地价的其它因素资料。
7.其它资料,包括当地土地估价的各种有关参数。
(四)企业、单位对使用的土地依据有关资料、标准进行预先测算,摸清基本情况,验证技术方法,做到心中有数。
(五)依据收集的土地估价资料和当地的具体规定,按确定的估价方法和估价方案具体组织进行。
(六)企业、单位进行土地价格评估后,要写出土地估价报告。。
(七)企业、单位依据其使用的土地面积、利用类型和估价结果填报“土地估价结果申报表”,格式见附表。
(八)上报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结果申报表,作为有关部门认定审批土地估价结果的依据。
第十四条 企业、单位将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申报表,经企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报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确认。
第十五条 土地管理部门收到企业、单位的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申报表后,对企业、单位土地估价结果组织确认。确认的主要内容有: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是否合法;
(二)土地估价方法应用是否符合规定;
(三)土地估价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四)土地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地价水平的空间变化规律的合理性;
(五)需要确认的其它内容;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确认过程中,不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 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企业、单位的土地资产评估结果,由同级清产核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批复。
第十七条 企业、单位依据同级清产核资机构下达的批复文件,相应调整帐务。帐务处理方法按财政部的另行规定办理。
第十 各级清产核资机构汇总上报各企业、单位土地估价结果,报上一级清产核资机构,并抄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企业的土地,估价结果先经企业财政驻厂员处审核,再报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由企业主管部门复审(有异议的,要商国家土地管理局同意)汇总后报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帐务审批。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工作方案》和本实施细则,结合国家其它有关规定和当地(本部门)情况,制订当地(本部门)的土地估价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和国家土地管理局共同解释。
一、教练员工资基本构成及计算方法
教练员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绩效提成+梯度绩效+安全奖+年终奖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为底薪1400元(每月暂扣400元,年终考核根据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发放)
(二)年功工资
根据员工工龄的区别,年功工资参考“工龄参照表”
(三)绩效提成(操作教练员各项责任目标达标)
1.学员考试合格的
⑴大货车(B2)每结业1人,绩效奖1000元;
⑵公交车(A3)每结业1人,绩效奖800元;
⑶大客车(A1)每结业1人,绩效奖700元;
⑷小车(C1、C2) 每结业1人,绩效奖600元。
2.五次考试不及格的(复训复考学员)
可自行选定教练员,该学员毕业合格后纳入新选定的教练员绩效考核中,按正考学员绩效计算,即按照第1条标准执行。
(四)梯度绩效(小车任务目标人数30人)
在本年度超额完成任务目标的,超出部分进行梯度绩效奖励
1.若超额人数在0~10人 (含10人)的,参照第(三)条第1规定每人增加300元奖励,即:
超额部分学员奖励900元/人;
2.若超额人数在10人以上的,参照第(三)条第1规定每人增加500元奖励,即:
超额部分学员,奖励1100元/人;
(五)安全奖
如果月度无安全事故,月度安全奖金300元,当月计提,年终发放;发生安全事故的当月安全奖扣发。教练员没有学员不出车20天以上不给予安全奖,年终核算。
二、组长职责及管理津贴规定
1.带领下辖教练员达成驾校规定的各项业绩指标;
2.依据驾校小组业绩目标,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小组基础管理,做好安全、会议经营及教学培训活动量管理,进行日常技术培训及辅导,持续提升小组平均及格率;
4.组织推动小组的培训及格率;
5.组织实施小组人员的日常技术培训,每周不得低于三次技术指导;
6.负责所辖教练员的诚信经营、服务质量、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提高,特别要注重“吃拿卡要”行为的管理;
7.参加行政主管部门及驾校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组长管理绩效
1.能积极、认真履行组长的岗位职责,尽心尽责,勇于管理,带领本组全部教练员完成目标任务,提高培训质量和合格率。无安全事故、无违反学校纪律的,管理绩效每月按毕业人数每人20元,即管理绩效=组员当批考试合格人数×20元(组长本人合格学员不得计入),当月计提,次月发放;
2.不能认真履行组织职责的,当月组织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执行效果差的,参照总教练细则考核;
3.年终安全奖于组长津贴次年发放,如届时组长离职或被驾校辞退,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发放;
4.其他考核实施细则以驾校制度、规定和会议执行。
四、发放方式
1、年终安全奖于次年发放,如届时教练员离职或被驾校辞退,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发放;
2、离职员工按规定应提前15天提交申请报告,离职当月薪金按照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离职手续办齐当日的次月20日以后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3、大车考核实施细则待定(可参考2017年大车考核细则)。
4、每月暂扣底薪400元,年终完成任务的全额返还,未完成任务的按照每人400元进行扣发;
5、该考核方案于2018年3月1日起暂行执行,有关解释权归丽江安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五、教练员工资模式
(一)组成部分
基础工资=1400元+安全奖300元/月+绩效奖(考试合格600元/人)+招生奖200元/人+年功工资 +梯度绩效。
(二)油料考核及奖惩
油料考核根据教学大纲相关要求,按学员毕业人数×45公升/人为油料定额。
未超出定额的,按节油部分×80%奖励;超出定额的,超出部分从教练员工资中扣除。
(三)修理费考核及奖惩
修理费考核根据学员毕业人数×80元/人为修理费定额(包含年检定期维护)。
未超出定额的,按节省部分×80%奖励;超出定额的,超出部分从教练员工资中扣除。
xxxx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关于开展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川调字〔2010〕33号)和总队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方案及细则的通知》(川调办字〔2010〕24号)要求,为做好2010年遂宁国家农村调查网点样本轮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样本轮换工作的内容
本次样本轮换工作是针对国家农村抽样调查网点开展的。相应的主题类别为:(1)农作物调查。包括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主要农作物单产调查;(2)农村住户类调查。包括农村住户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3)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利用农产品生产价格的样本网点。主要畜禽抽样调查不参加本次样本轮换。
二、样本轮换的实施阶段
资料核实阶段(2010年5月7日—2010年5月20日),完成对抽中调查县抽样框资料核实工作。
样本抽选阶段(2010年5月底—2010年6月底),完成新网点(户)的抽选工作。
布置落实阶段(2010年6月中旬—2010年11月底)。6月中下旬在抽中的普查小区(村民小组)内开展摸底调查工作;8-10月,完成新网点的辅助调查员、调查员的聘请及培训工作、新网点的开点、开户、试记账和试调查等工作;2010年12月1日,正式启用新的农村抽样调查网点。
四、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样本轮换工作
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调查队、*县统计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完成好样本轮换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由于*是国家统计局新增加的调查县,鉴于目前尚未建队,为切实加强对样本轮换工作的领导,经与*县研究,决定成立*县样本轮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队、*县统计局要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做好有关协调工作,从人力、物力、交通、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样本轮换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执行全国统一的样本轮换方案。一是要认真学习样本轮换方案和相关抽样方法,从思想上真正理解、搞懂方案;二是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样本轮换方案,按方案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样本轮换工作;。
一、实施范围
2008年我县选定2—3乡镇列入振兴计划实施范围。;⑵完成当年支农支教支医服务;⑶清理代课人员;⑷开展学历教育;⑸选拔高中优秀贫困生资助;⑹选拔、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二、2008年目标任务
1、为乡镇卫生院招录本科以上临床医学中、西医专业毕业生各3名、检验专业毕业生2名、影像专业毕业生2名,共10人;为我县计生系统招录本科以上影像和节育技术专业毕业生5名;全县共15人。
2、全县共选派18名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医生、农技人员到各乡镇开展支农、支教、支医工作;
3、开展高中贫困生跟踪资助工作,我县确定50名家庭困难、学业优秀的高中生进行资助,每人每学期资助500元,市、县各负担250元;
4、逐步清理代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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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我县选拔、培养具有代表和典型性农村实用人才5名。
三、实施方法及步骤
1、选派高校毕业生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工作。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教育、卫生、农、林、水、牧、城建规划等部门配合实施。。
2、选派本县中级以上人员开展支农、支教、支医工作。人事部门牵头,农、林、水、牧、城建规划等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支农工作,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支教工作,卫生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支医工作。今年县上选派18人,其中教师5人,医生2人,农业4人,林业2人,水利2人,畜牧2人,规划1人。“三支”工作为期1年,以乡镇为基地,以中、高级职称人员为骨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和宣传教育等五方面内容开展工作。本实施细则下发后,各主管部门应迅速落实“三支”人员后上报县振兴办。年终由人事部门牵头,各主管部门参与,共同组织对“三支”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三支”工作考核合格证,做为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3、开展清理代课人员和不达标教师安排到下一级学校任教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人事部门配合。要在保证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和稳定教师队伍的前提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清理办法,按照“谁聘用、谁清退、谁补偿、谁做工作”的原则逐步清理代课人员。县教育部门在学校放假期间要将高中未达到本科学历的教师,调整到初中任教;将初中未达到大专学历教师,调整到小学任教。通过这些措施为招录的师范专业本科生腾出工作岗位。县教育和人事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空缺岗位的数量进行摸底,分别报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汇总后分别报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
4、关于开展高中贫困生跟踪资助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人事部门配合。我县选择50名家庭困难、学业优秀的高中生资助,每人每学期500元,市县(区)各负担250元,费用从市、县(区)“振兴资金”中列支。落实程序由贫困生个人申请,经所在学校和县教育部门确认同意后报县振兴办,县振兴办审核同意后报市振兴办审核确定受助生。
5、关于开展学历教育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人事部门配合。。每年6月底前,各主管部门确定学历教育人员报县振兴办,由县振兴办汇总初审后上报市振兴办。8月份省上确定实施学历教育院校,组织考试后,确定合格人员并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份,经批准人员离岗赴指定院校全额带薪参加为期两年的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分脱产学习和业余学习两种形式,由参加学习人员根据情况自主选择。。对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两年里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省、市、县各负担1000元,资金在各自“振兴资金”中列支。
6、关于选拔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由人事、农业、科技等部门负责实施。县人事、农业、科技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这条主线,依托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实施“一村一品”项目,加快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人才培养办法,依托省内外高等院校、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农函大、农广校、财广校等培训机构和通过支农专业人员传、帮、带,全县每个行政村每年重点培养2名农村实用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确保选派毕业生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振兴计划选派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县根据国家标准,各相关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予以发放。
(二)按时发放奖励费。选派到基层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本科毕业生的奖励费,由省、市各负担50%;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的医学专业本科生奖励费,省上负担三分之二(每年3335元)、市级负担三分之一。这些奖励费,县振兴办必须按时发放到选派毕业生手中。
(三)积极利用省、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的振兴资金,全方位、多渠道搞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四)确保招录高校毕业生的编制和岗位。招录的基层公务员,部分使用本单位行政编制,部分使用周转编制或专项编制。切实落实振兴计划招聘的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必须在市上下达的增人计划内实行公开招聘。县上为农村中小学、基层站所等招聘工作人员,全部纳入振兴计划,并享受振兴计划相关,各单位自然减员后的空缺编制,优先用于振兴计划招聘的人员。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县上已经依据省市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出了我县的实施细则。下一步要进行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实施细则认真做好自查,县振兴办要将全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市振兴办,迎接省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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