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动自行车上牌需要以下证件:
1、所有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
2、购车凭证或者车辆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
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在成都市暂住的来蓉流动人员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是其户籍所在地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成都市机关签发的《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未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的应提供社区出具的《来蓉流动人口登记证明》。
成都电瓶车上牌流程:
1、找到居住区附近的电动车上牌地点;
2、电瓶车照相取证;
3、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
4、待电瓶车取照完成后,向工作人员递交《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和自己身份证原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5、安装车牌。
法律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车辆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明。
申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的,应当依法提交下肢残疾证明。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由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