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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能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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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单方面提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意味着会判给她。具体情况决定了抚养权的归属。只有当抚养方患病、伤残、未尽抚养义务或孩子愿意与女方生活且女方有抚养能力时,女方才可能获得抚养权。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女方是否单方面提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由具体情况来定。因为并不是单方面提出争取孩子抚养权,人民就可以把抚养权判给该方。如果抚养方患重病,或因伤残无法继续养孩子;抚养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孩子;或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愿随女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那么女方才能得到抚养权。

拓展延伸

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权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后女方确实享有主张孩子的抚养权的权利。在离婚过程中,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包括孩子的年龄、身体健康、心理需求等因素,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通常情况下,如果孩子尚未满周岁,会倾向于将抚养权交给母亲。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则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和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然而,抚养权的最终判决结果可能因具体案件而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因此,离婚后女方有权主张孩子的抚养权,但具体结果需根据的判决来决定。

结语

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后女方确实享有主张孩子的抚养权的权利。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身体健康、心理需求等因素,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通常情况下,年幼的孩子会倾向于交给母亲抚养,而年龄较大的孩子则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和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因具体案件而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因此,离婚后女方有权主张孩子的抚养权,但具体结果需根据的判决来决定。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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