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里没有具体指出。但我想关键问题不在于遮挡的方式,而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比如,下雨天车子进了泥潭,车牌被泥污遮挡,这种情况下显然不能算故意遮挡号牌。但是如果第二天不把泥污擦去,则可能被认定为不作为的“故意”了。当然,对于如何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则是另外一个分析层面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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