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程垫资法律规定

工程垫资法律规定

来源:微智科技网

法律分析:双方事先约定了工程垫资和利息的,承包方可以要求依据约定返还垫资及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超出部分不得要求返还。若未约定垫资利息,承包方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利息。若双方未约定而承包方先行垫付工程款,则视为工程欠款,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