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能按拒执罪处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具有与生效判决、裁定同等的效力,由人民负责执行。如果行为人拒不执行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等诉讼中由主持达成并已生效的调解书的,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