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当事人签订土地权利转让协议后,可按约定持转让协议申请预告登记;2.对符合预告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相关事项记载于土地登记簿;3.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未申请土地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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