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是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孩子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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