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强制执行不一定要提供财产线索。
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时,如果有财产线索,需要向提供,由核实后依法强制执行;如果没有财产线索,不影响的执行程序,可以由依法进行调查。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因此,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财产线索的,也可以通过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但是人民查询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