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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结案后为什么再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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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显示是实际执结,就不能恢复执行;如果是以下情形结案,就可以再次立案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六条 下列案件,人民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依职权恢复执行的;

(四)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退回委托的;

(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而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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