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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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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的身份资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原件核查交复印件。

2.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比如说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要求离婚的,应提供的判决书等。

3.关于子女情况的证明。

4.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等证据。

一、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发生变化,证明离婚原因,如因第三方介入导致离婚,提供第三方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和精神疾病,应提供诊断和鉴定;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起诉离婚的,应当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获取时间和方法;

8、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9、住房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者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二、第三次起诉离婚作参考的证据有哪些

第三次起诉离婚作参考的证据可以有:

1.之前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

2.提供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和结婚证;

3.感情不和的相关证明;

4.有分居的,提供分居的相关证明;

5.对方有过错的,提供其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材料

起诉离婚的流程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需要材料材料:(一)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开具判决生效单。(二)其他材料: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吸毒等恶习或被判期徒刑的,提供机关的处理决定、判决等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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