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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起诉还款期间,当事人又欠我货款不还算是诈骗吗?

来源:微智科技网

法律分析:一、正在起诉还款期间,当事人又欠我货款不还算是诈骗吗?

欠人家货款一般不算诈骗罪。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诈骗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以欺诈手段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欠货款一般属于民事违约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欠人家货款被起诉怎么办

欠货款被起诉的,欠款人可以及时还款,与债权人协商撤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积极应诉,并履行生效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如果欠款人拒不履行的,则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三、欠人家货款的诉讼时效

欠人家货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规定,货款欠账的诉讼时效是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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