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征占用林地立案标准:1、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2、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等。
非法占用农用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立案追诉:(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四)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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