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的诉讼费按照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破产申请费在清算后交纳。其他费用根据实际发生后交纳。
法律分析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怎么算
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二条依法向人民申请破产的,诉讼费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二、破产申请费要谁来交?先交还是后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拓展延伸
破产案件中的诉讼费用计算与缴纳方式
破产案件中的诉讼费用计算与缴纳方式是指在破产案件中,当涉及到诉讼时,需要计算和缴纳相应的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计算通常基于案件的价值、涉及的争议程度以及诉讼程序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计算方法可能包括按比例计算、按固定金额计算或者其他特定的计算方式。缴纳方式一般是在诉讼过程中根据的要求进行缴纳,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者其他指定的方式完成。确保按时缴纳诉讼费用是保障破产案件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否则可能导致诉讼程序的延迟或者其他法律后果。因此,破产案件当事人应当了解诉讼费用的计算方法和缴纳方式,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结语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根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根据相关规定,某些情况下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而是在执行申请费执行后或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待实际发生的费用将在后续进行缴纳。破产案件中的诉讼费用计算和缴纳方式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保按时缴纳是保障案件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债权人会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十三条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第三节重整计划的执行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