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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期限未满,股东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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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需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若发现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低于章程规定的价值,该股东应补足差额,其他股东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是要承担责任的。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延伸

股东退股后的责任和义务

股东退股后,其责任和义务将根据相关法律和协议约定而定。一般情况下,股东在退股后不再承担公司经营和管理方面的责任,也不享有相应的权益。然而,股东可能仍然需要履行一些特定的责任和义务,例如保守公司机密信息、不侵犯公司利益、遵守竞业禁止协议等。此外,如果退股前存在未履行的合同义务或违约行为,股东可能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退股前,股东应仔细审查相关法律文件,并与其他股东或公司达成清晰的协议,以确保退股后的责任和义务得到明确界定,避免潜在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结语

对于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来说,他们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额,出资股东需要补足差额,而其他股东则要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股东退股后,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将根据相关法律和协议约定而定。虽然退股后股东不再承担经营和管理方面的责任,但仍需履行特定的义务,如保守公司机密信息、遵守竞业禁止协议等。退股前,股东应仔细审查法律文件,与其他股东或公司达成明确的协议,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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