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
3、验资证明、股东身份证明、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