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如下:
1、拟定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方案;
2、将方案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
3、批准后,进行公告;
4、发布收回决定;
5、收回并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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