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八节 客人租用物
品管理制度
第八节 客人租用物品管理制度
1、对客租用物品的品种及数量均由库管员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并统一存放于客房服务中心,领班签
字认可且负责对客租用物品的全权管理。
2、总台在接到客人需借用物品的电话后立即通知服务中心人员。
3、服务中心人员接到客人需借用物品的信息后,即在服务中心取物品送往该房间,同时填写
《客人租用物品表》,并请客人签名。所取的物品必须在交记录表上详细登记。
4、将有客人签名的《客人租用物品表》收回服务中心。
5、楼层服务员每日下班后,客房领班必须礼貌的请楼层服务员对所辖区域的物品借用及归还情况
进行签名确认。已归还的物品,客房领班应在《客人租用物品表》、交记录本上注明归
还日期、经手人。
6、夜班员工将前日客人所借物品未归还的,统一抄写在当日的交记录本上,在时同
《客人租用物品表》一起送至人员处。
7、客房领班在时应根据客人租用物品记录、《客人租用物品表》进行核对,若有误差,应
立即与楼层服务员进行核实。
8、客房领班在给楼层服务员填写工作表时,应将所辖区域的物品借用情况填写在卫生表格上,
并注明借用日期。楼层服务员在查走客房时,应注意工作表上的借用物品是否归还,若未归
还应立即通知总台及领班,向客人进行索赔。客房领班检查房态时,应根据物品租借情况进
行核对,若有出入应立即向总台报告,若隐瞒不报则追究楼层经济责任。
9、管理对客租用物品的人员在交时,必须将所余的对客租用物品进行仔细清点,并与当日
交记录本上借用物品数量进行核查,两者的总数量与账面总数量必须一致,若有不符,
应立即追究人员的责任并向房务经理报告。待查明原因后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该物品
的原值进行赔偿。若有盘亏盘盈隐瞒不报者,经发现则追究当值人员责任。
10、库管员与房务经理应随时对客人租用物品进行清盘,若有不符则应立即追究当值人员与前
一班员工的经济责任。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