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包 协 议
甲方:广元市中医院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万源分院食堂承包给乙方,现将双方各自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列如下。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食堂的房屋及大型设备投资由甲方一次性投入,双方签字确认生效;乙方不得损坏,维修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食品烹饪、质量、卫生、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三、食堂水、电、气管道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维修并按时交纳每月产生的水电气费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食堂的工作人员及工资标准由乙方自行聘任和确定,所聘人员的工资、奖金、医疗费、五金及其他福利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二、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办理健康证明,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证个人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随时保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每次检查合格,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甲方处罚。
四、乙方保证售出所有食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决不出售腐烂变质、对身体有毒有害、过期的食品。
五、乙方保证每天每餐都有充足的膳食供给,保证饭菜价格低于其它同行水平(对病员、托养人员和职工所提供的饭菜价格按医院指导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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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能随时不停变换菜肴品种,能满足不同层次的膳食要求,供给病员及托养人员的菜品不但色香、味美,还要对病员的病情有辅助治疗作用。
六、对于没有陪伴的病员和加班不能离开的工作人员,乙方保证饭菜送到病员或职工手中。
七、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纪守法、遵守院纪院规,坚决服从院领导的工作安排,文明经营、礼貌待人、对所有就餐人员一视同仁。
八、医院投资到食堂的所有资产遭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负责将甲方在合同期间投入所有资产(无人为损坏既可)如数交给甲方,并保证能正常使用。
九、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及其它有关餐饮业的法律、法规给医院职工、病员、及家属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十、乙方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做好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否则,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物资被盗以及影响单位声誉的事,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十一、乙方可对外经营,饭菜价格可自行定价。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有困难可向甲方提出申请解决。
十三、本协议从2014年8月20日起执行,止于2016年8月19日。在合同期内双方共同遵守以上条款,如有争议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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