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标准:
县制定《创建自治区教育强县工作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并依据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
评分细则:
有规划得3分,有分年度实施计划得2分,视目标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赋0-5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印证材料:
1、学校标准化建设年度计划与总结 存放位置: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档案 2、学校标准化建设上报的信息
存放位置: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档案 3、学校行政会议会议记录 存放位置:办公室
A1 组织领导——B1 领导职责——C 2 责任明确(10分)
评估标准:
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形成直接领导、教育部门主抓、有关部门配合的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协调的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评分细则:
成立创建教育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得1分,有专门工作机构得2分,有专门办公场所得2分,视其他部门配合情况赋0-2分,视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档案规范程度赋0-3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印证材料:
1、学校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存放位置: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档案 2、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档案建设分工安排 存放位置: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档案
A1 组织领导——B2 组织管理—— C3 目标管理(10分)
评估标准:
有标准化建设目标管理和工作质量检查制度。流程明确、责任清晰,计划、内容、完成时间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
评分细则:
有目标管理和工作质量检查制度得3分,有详细工作流程图得2分,视目标、责任落实到位情况,赋0-5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印证材料:
1、学校创建“教育强市“工作各指标组成员及工作责任 存放位置: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档案 2、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检查制度
存放位置: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档案 3、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流程图
存放位置: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档案
A1 组织领导——B2 组织管理——C4 督导检查(10分)
评估标准:
建立督导监督检查制度,形成效能建设责任追究管理机制,保证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完成。
评分细则:
督导机构人员落实得3分,经费列入预算得2分,督导检查制度健全、档案资料全面得3分,视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赋0-2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印证材料:
1、学校标准化建设自查自评报告报告 存放位置: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档案 2、学校标准化建设汇报材料
存放位置: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档案
3、学校标准化建设整改方案(根据上级检查的反馈意见和自查情况制定) 存放位置: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档案
A1 组织领导——B3资金投入——C5 三个增长(25分)
评估标准:
近四年教育经费投入依法做到“三个增长”。
评分细则:
保证标准化建设资金投入,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倒查四年,其中有一年一项不达标,该项不得分。
印证材料:
(略)
A1 组织领导——B3资金投入——C6 两个比例(15分)
评估标准:
近四年教育经费支出符合“两个比例”要求。
评分细则:
保证标准化建设资金投入,依法达到教育经费支出的“两个比例”。即:预算内教育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
倒查四年,其中有一年一项不达标,该项不得分。
印证材料:
(略)
A1 组织领导——B3资金投入——C7 其他经费(20分)
评估标准:
教育费附加按“三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按“三税”的2%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比例足额计提并用于教育,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计提10%用于教育。
评分细则:
倒查四年,其中有一年一项不达标,该项不得分。
印证材料:
(略)
A1 组织领导——B3资金投入——C8 项目建设(15分)
评估标准: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教育建设项目工程,对口支援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
评分细则:
按计划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得5分;项目建设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得5分;对口支援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得5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印证材料:
1、学校内部维修工程项目资料
存放位置:总务处(业务)档案 2、维修工程合同和资金支付凭证 存放位置:财务室档案 3、投入学校的项目基本情况 存放位置:校长室
A1 组织领导——B3资金投入——C9 社会捐助(5分)
评估标准:
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捐助资金使用有计划、有项目,有成效。
评分细则:
捐助资金使用有计划得2分,有项目得1分,视社会捐资助学效益,赋0-2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印证材料:
社会捐资助学 资料(包括受赠的图书、器材、设施、设备、学生学习用具、捐款来源等)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A2办学条件——B4 学校设置——C10 布局合理(20分)*
评估标准: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合理,达到《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新教基[2011]23号)要求,合法合规、有效执行。
学校布局符合《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设置规划总体科学合理。就近入学走读半径小学不超过3公里,初中不超过5公里。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等因素适当保留教学点,设置适当的附设班。寄宿制学校设置符合当地义务教育发展实际,满足标准化办学要求。
评分细则:
85%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20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印证材料:
1、学校设置、变更、撤销的文件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校车运行图(标注站点、运行各站点距离、村队名称) 存放位置:校车管理(专项)档案 3、划分的学区范围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A2办学条件——B4 学校设置——C11学校用地(40分)*
评估标准:
1、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用地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区开发,必须预留教育发展用地;
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用地面积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三部分。 农村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标准:
非完全小学4-6个班:生均用地面积25㎡;
完全小学12个班:生均用地面积29㎡;初中12个班:生均用地面积30㎡; 完全小学18个班:生均用地面积23㎡;初中18个班:生均用地面积29㎡; 完全小学24个班:生均用地面积20㎡;初中24个班:生均用地面积25㎡; 注:①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含学生宿舍、食堂用地面积。
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中小学劳动基地用地标准参照勤工俭学的有关要求执行,农牧区中小学劳动基地按全县总班数、总亩数计算即小学每班不少于3亩,中学每班不少于4亩地。
评分细则:
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10分,预留教育发展用地得5分;85%的农村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20分;中小学劳动基地用地按标准得到落实的得5分,以上任一项必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印证材料:
1、学校近四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哈密市各学校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3、哈密各学校教学用地、体育场地、绿化用地、劳动基地统计表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4、校园平面现状图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A2办学条件——B4 学校设置——C12 规划科学(20分)*
评估标准:
学校校园规划合理,功能齐全、分区明确,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办学基本标准》第四章第十条)。有批复文件,按规划执行。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均有批复的校园规划图得15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规划落实得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印证材料:
1、校园规划图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校园规划图批复文件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A2办学条件——B4 学校设置——C13 规模适度(20分)
评估标准:
办学规模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基本消除大班额。 集中办学的学校规模,小学以480—1152人,初中以600—1200人为适宜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12-30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班数18-36个,每年级每班学生数为:小学40—45人,初中45—50人。
评分细则:
乡(镇)中心校(含)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20分,有超规模学校一所扣1分;大班额班数占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班级总数比例控制在5%以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印证材料:
1、学校近四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在校生花名册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A2办学条件——B5 校园建设——C14校舍建设(80分)*
评估标准: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满足教学、行政、生活等用房的需要。 学校建设应根据学校规模达到国家颁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和《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1385-2006)中规定的相应的校舍建设标准。
评分细则:
98%的学校校舍建设(含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用房、生活用房)达标得80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印证材料:
1、学校近四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校舍统计表(含教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体育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多媒体教室、卫生保健室、宿舍、食堂、远程教育播放室、远程教育接受室、开水房、厕所、库房等标准面积与已有数据)。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A2办学条件——B5 校园建设——C15运动场地(40分)*
评估标准:
学校体育运动场(馆)、体育活动场地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
农村非完全小学应设置60m或l00m直跑道;农村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均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农村初级中学12班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18班、24班均应设置300m环形跑道田径场。中小学校应设置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36个班以上完全中学应设置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
城区学校参照农村学校标准执行。
评分细则:
98%的学校体育运动场(馆)、体育活动场地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40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印证材料:
1、学校近四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学校运动场地及室内体育室统计表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A2办学条件——B5 校园建设——C16 环境优化(30分)
评估标准:
校园环境实现“四化”,校园绿化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的要求; 平安校园、绿色校园(花园式学校)累计达到50%;
学校周边环境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周边环境有利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设置应避开公共娱乐场所、寺庙、集贸市场等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
评分细则:
95%以上学校实现“四化”得2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校园环境,平安校园、绿色校园(花园式学校)累计达到50%得1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印证材料:
1、学校近四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校园绿化分布图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3、校园绿化面积统计表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4、绿色校园(花园式学校)达标校申报和批复文件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5、平安校园达标校申报和批复文件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A2办学条件——B6 装备器材——C17实验教学(55分)*
评估标准:
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规范管理、充分使用。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实际需要,达到或超过《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号)。
理科实验室装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中小学理科实验装备规范》(jY/0385-2006)的要求。
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35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教学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100%,探究性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95%以上赋2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印证材料:
1、学校近四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实验教学管理资料(管理制度、明细账、实验计划、通知单、报告册、报损清单等)
存放位置:各实验室(业务)档案 3、实验教学仪器统计表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4、分组实验、演示实验统计表(准确反映每学年实验开出率) 存放位置:各实验室(业务)档案
A2办学条件——B6 装备器材——C18体卫艺(50分)*
评估标准: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体育卫生器材设备配备达到或超过《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办学基本标准》第五章第十)。
艺术(音乐、美术)器材达到《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号)要求,规范管理,充分使用。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体育器材达标得15分,所有学校卫生器材达标得10分, 所有学校艺术(音乐、美术)器材达标得15分,以上每项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根据体卫艺器材使用情况赋0—10分。
印证材料:
1、学校近四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哈密市各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卫生保健器材登记表和统计表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3、体育器材管理资料(管理制度、使用登记等) 存放位置:体育器材室(业务)档案
4、音乐器材管理资料(管理制度、使用登记等) 存放位置:音乐教室(业务)档案
5、美术器材管理资料(管理制度、使用登记等) 存放位置:美术教室(业务)档案
6、卫生保健器材管理资料(管理制度、使用登记等) 存放位置:卫生保健室(业务)档案
A2办学条件——B6 装备器材—— C19教育技术(40分)*
评估标准: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达到《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号)要求。
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9]115号)、《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和发展目标,配备学校信息化设备。
村级小学配备计算机教室一间;拥有不少于70平方米的多功能教室一间,配备有数字投影仪或其他显示设备;网络通达教室,每班级配备大屏幕电视机和DVD播放机(或计算机)各一台及远程直播课堂接收设备和接收软件。农村小学生机比不低于25:1。
乡镇学校配备计算机教室一间;拥有不少于90平方米的多功能教室,配备有数字投影仪或其他显示设备;网络通达教室,每班配备大屏幕电视机和DVD播放机(或计算机)各一台及远程直播课堂接收设备及接收软件。农村中学生机比不低于20:1。
城镇学校根据在校生数量,配备有不少于50台计算机的计算机教室一间以上;拥有不少于120平方米的多功能教室一间以上,配备有数字投影仪和扩放音设备或其他显示设备;网络通达教室,每班配备大屏幕电视机和DVD播放机(或计算机)各一台及远程直播课堂接收设备和接收软件。生机比初中达到12:1,小学达到15:1。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达标得30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根据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使用情况赋0—10分。
印证材料:
1、学校近四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微机室管理资料(座位表、课表、上课记录、管理制度等) 存放位置:微机室(业务)档案
3、对媒体教室管理资料(课表、上课记录、管理制度等) 存放位置:多媒体教室(业务)档案
4、远程教育管理资料(管理制度、远程接受记录、播放记录等) 存放位置:远程教育室(业务)档案
5、现代技术登记表及统计表(计算机、对媒体设施、远程教育设施等) 存放位置:远程教育室(业务)档案
A2办学条件——B6 装备器材——C20综合实践(30分)*
评估标准:
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教学设备达到《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号)要求,能够满足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需要,便于教师灵活组织教学和学生有效学习。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达到要求得20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视满足教学需要及使用情况赋0—10分。
印证材料:
1、学校近四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综合实践器材室管理资料(课表、使用登记册、管理制度等) 存放位置:综合实践室 3、综合实践器材登记表和统计表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A2办学条件——B6 装备器材——C21 校园安全(25分)*
评估标准:
配备监控设备、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配齐和完善消防设备;重点部位安装警铃。
评分细则:
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重点部位配备消防设备、警铃得15分;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监控设备与、消防部门监控系统联网得10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印证材料:
1、学校近四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校园安全监控设施器材管理资料(登记册、维护记录、管理制度) 存放位置:保卫科或校园安全(专项)档案 3、学校消防疏散示意图
存放位置:保卫科或校园安全(专项)档案
A2办学条件——B7 图书资源——C22 图书资料*
评估标准:
图书配备达到《办学基本标准》要求,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双语学校民、汉语言图书配备比例适当。
生均藏书小学不少于20册,初中不少于30册。复本率不超过12本。有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报刊、音像资料、电子读物等。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一般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5%。(《办学基本标准》第五章第十七条)
新增图书以适合青少年学生阅读的图书为主。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达到要求得20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根据图书借阅情况赋0—10分。
印证材料:
1、哈密市近四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图书资料管理资料(图书目录、借阅登记册、管理制度) 存放位置:图书室 3、图书资料统计表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A2办学条件——B7 图书资源——C23数字资源(20分)*
评估标准:
建立数字教学资源库,方便师生使用。
数字资源种类包括供教师和学生使用的电子图书和其他教学资源等。
评分细则:
数字教学资源学校覆盖率达到85%得15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视资源利用情况赋0—5分。
印证材料:
1、电子图书管理资料
存放位置:电子图书阅览室(业务)档案 2、教学资源库目录
存放位置:教研室或教务处(业务)档案 3、教师组织教学课件资料
存放位置:教研室或教务处(业务)档案
A3 队伍建设——B8 教师队伍——C24编制落实(20分)
评估标准:
按照自治区规定落实人员机构编制,确保在岗在编,及时补足,满足教学需要。
按照《转发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新政办发[2003]103号)规定“城市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1:12.5;县镇1:12。城市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1:13.5;县镇1:14。城市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1:19;县镇1:19”。城市指乌鲁木齐市和克拉玛依市,“县镇”指县、市所在地城区。农村初中每班学生30-45人配备教师3.8人,农村小学每班学生25-40人配备教师1.8人。
评分细则:
视编制落实情况赋0-10分:
视满足教学需要情况赋1-10分,若有教育系统外人员占用教师编制现象1人扣1分;若有教育系统外借用教师1人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印证材料:
1、近六年基础教育年报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哈密市人事局下发的教职工编制文件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或学校人事(业务)档案 3、学校教职工花名册及汇总表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或学校人事(业务)档案
A3 队伍建设——B8 教师队伍——C25学历职称(20分)*
评估标准:
专任教师学历达标,职称符合《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设置意见(试行)》的通知(新职称办[2002]53号)规定比例。
小学教师合格学历为中师及以上学历以及经过专业考试,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初中教师合格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及经过专业考试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评分细则:
专任教师100%具备相应层次的学历得10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中高级教师职称岗位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得1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印证材料:
1、哈密市基础教育年报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专任教师花名册及统计表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3、专任教师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批复文件复印件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4、哈密市教育系统干部简况表 存放位置:学校人事档案
(备注:专任教师花名册中注明教师的学历、教师资格证类别、所获职称;统计表中要有学历合格人数、超出规定的学历人数、取得初级职称和中级、高级职称的人数)
A3 队伍建设——B8 教师队伍——C26教师资格(20分)*
评估标准:
专任教师均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持有高中教师资格教师在小学、初中任教,持有初中教师资格在小学任教视为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评分细则:
达标20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印证材料:
1、专任教师资格证花名册及统计表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专任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A3 队伍建设——B8 教师队伍——C27 结构合理(30分)
评估标准:
专任教师满足学科教学要求,学科教师专业对口率70%以上。 专业对口指中师以上学历在小学任教各学科,大专以上学历教师第一或第二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课程、地方课程教师视为专业对口教师。
评分细则:
学科教师专业对口率达标得1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视学科教师数量、专业结构和满足教学要求情况赋1—15分; 学科教师专业对口率=专业对口教师人数/专任教师总数×100%
印证材料:
1、专任教师任课安排表 存放位置:教务处 2、专任教师学历证书复印件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3、专任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4、专任教师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任课花名册及专业对口统计数据 存放位置:教务处
A3 队伍建设——B8 教师队伍——C28继续教育(20分)*
评估标准:
按照《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专任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地方财政按《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关于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加强汉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新政办[1999]22号)文件有关规定将教师培训经费(含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
评分细则:
全部教师按规划目标完成继续教育得10分,地方财政按有关规定将教师培训经费(含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得10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印证材料:
1、专任教师第四周期继续教育花名册及统计表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2、专任教师第四周期继续教育合格证复印件 存放位置:普九专项档案 3、教师各类培训费用报销凭证 存放位置:财务室
A3 队伍建设——B8 教师队伍——C29 骨干队伍(20分)
评估标准:
有骨干教师(教研人员)培养计划或规划并开展评选活动,形成骨干教师团队,建立激励机制,发挥引领作用。
评分细则:
开展了县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评选活动得5分,形成学科骨干教师团队得5分;
印证材料:
1、学校评选(校级、县级、地区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实施办法 存放位置:办公室
2、名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学能手花名册 存放位置:办公室 3、师徒结对,发挥引领作用的资料 存放位置:教务处
A3 队伍建设——B8 教师队伍——C30教师待遇(20分)
评估标准:
依法落实教师待遇,并逐步提高。教师周转宿舍满足需要,教师住房按基本得到解决。
评分细则:
制定并落实教师待遇优惠得5分,保障教师福利待遇,教师周转宿舍及教师住房按基本得到解决,认真贯彻《教师法》,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得5分;特岗教师工资按时发放、社保等待遇,确保与当地公办教师同城同待遇得5分;全面推行绩效考核,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得5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印证材料:
1、教职工工资表
存放位置:财务室 2、特岗教师工资表 存放位置:财务室 3、享受福利房教职工花名册 存放位置:办公室
4、农村教师享受生活补贴及交通费花名册及统计表 存放位置:财务室
A3 队伍建设——B9 管理队伍——C31 资质合格(20分)
评估标准:
校长、全部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符合任职的相关规定。
评分细则:
所有学校的校长、均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得20分; 有一名校长、未经岗位培训扣2分,扣完为止。
印证材料:
1、校长、花名册及统计表 存放位置:普九档案 2、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存放位置:普九档案
A3 队伍建设——B9 管理队伍——C32管理能力(20分)
评估标准:
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办学规范,教职工认可程度高,学校学风、教风、校风积极向上,有特色。
校长管理能力得分=问卷满意人数/参加问卷调查人数×10分。
评分细则:
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办学规范得5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学校均有发展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得5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视学校管理整体情况赋0-10分,依据教师对校长管理能力问卷调查满意率评分。
印证材料:
1、学校领导班子花名册和组织机构图 存放位置:办公室或普九档案 2、学校发展规划
存放位置:学校工会档案 3、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存放位置:办公室或普九档案
A3 队伍建设——B10 教辅队伍——C33 配备合理(15分)
评估标准:
人员配备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评分细则:
按要求配备专职实验、图书管理、卫生保健、现代教育技术、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人员得15分,一项不达标扣3分,本项扣完为止。
印证材料:
各类工勤、教辅、保安人员花名册 存放位置:办公室或学校人事档案
A3 队伍建设——B10 教辅队伍——C34持证上岗(15分)
评估标准:
实验、图书管理、卫生保健、现代教育技术、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及以上上岗(合格)证书。
评分细则:
均取得上岗(合格)证书得15分,其中实验员不达标扣5分,其它不达标,一项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印证材料:
各类工勤、教辅、保安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存放位置:办公室或学校人事档案 检查或验收时提供原件
A3 队伍建设——B11 教研队伍——C35教研规划(10分)
评估标准:
教研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1]1号),将教研工作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教研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教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认真落实。
评分细则:
教研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得3分,若未做到,酌情扣分;有教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教研工作制度健全得3分,若未做到,酌情扣分;视研究解决教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情况赋1-4分。
印证材料:
1、学校教研工作制度
存放位置:教研室或教务处档案 2、教研工作学年计划和总结
存放位置:教研室或教务处档案
A3 队伍建设——B11 教研队伍——C36 教学研究(20分)
评估标准:
教研室办公场地、人员编制落实,教研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统筹安排,教研活动有特色,效果明显。
评分细则:
依据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意见》(新政办发[2011]1号),教研员配备达到规定标准得5分;教研机构公用经费列入预算,逐年增加得5分;教学研究机构成为当地教学研究、教学指导、课程发展、教师培训和教学资源中心得10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印证材料:
1、学校教研课题申报资料及课题结题、成果资料 存放位置:教研室或教务处档案 2、学校校本课程
存放位置:教研室或教务处档案 3、教师各类培训安排
存放位置:教研室或教务处档案 4、学校开展教研活动资料
存放位置:教研室或教务处档案 5、教师发表的论文
存放位置:教研室或教务处档案 6、教师教学研究获奖情况
存放位置:教研室或教务处档案
A4 管理与质量——B12 教育管理——C37涉校检查(4分)
评估标准:
建立涉校检查审核制度,规范涉校检查工作。
评分细则:
建立涉校检查制度并认真落实得4分;
(略)
A4 管理与质量——B12 教育管理——C38 教学管理(13分)
评估标准:
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课程方案,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规范教材教辅用书。
评分细则:
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和自治区各门课程得7分,规范教材、教辅用书得6分,有任何一门课程未开设或未开足课时的,本项不得分。
印证材料:
1、书店提供的免费教材清单及教辅用书征订单
存放位置:哈密市教育局教研室(业务)档案 JYS 2、学校课程总表
存放位置:教务处档案 3、任课安排表
存放位置:教务处档案 4、作息时间表
存放位置:教务处档案
A4管理与质量—B12教育管理——C39普及程度(10分)*
评估标准:
(1)县所在地小学适龄儿童、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农村入学率小学99%以上,初中98%以上;牧区入学率小学、初中达到98%以上。
(2)小学巩固率达94%以上,初中巩固率达96%以上。 巩固率按户籍和学籍两种方式计算。 户籍计算数据来源为学户册统计数据。 学籍计算数据来源为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 以上两种计算方式,均须提供学生情况过录表和本地户籍学生在外就读、死亡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数据以教育部门(学户册)资料数据为准,在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生包括在普通学校和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
评分细则:
小学、初中入学率,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标各得2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小学、初中巩固率达标各得2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印证材料:
1、学校近六年学户册汇总及学户档案 存放位置:学校(普九专项)档案 2、学校近六年基础教育年报
存放位置:学校(普九专项)档案
3、残疾(失能)儿童、少年花名册、统计表、残疾证(复印件) 存放位置:学校(普九专项)档案 4、 “普九”普及程度指标各类统计表 存放位置:学校(普九专项)档案
5、转出学生就读证明、转进学生转学证、十五周岁完成的印证材料、十七周岁完成的印证材料、 死亡儿童或少年证明;各年级学生花名册、毕业学生花名册 存放位置:学校(普九专项)档案
A4 管理与质量——B12 教育管理——C40 安全管理(10分)
评估标准:
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师生卫生、交通、消防等安全,建立学校和师生风险防范管理机制。有预案、可操作,有效果。
校园周边环境满意率得分=问卷满意人数/参加问卷调查人数×10分
评分细则:
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治理校园周边环境行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得4分,每少1次扣2分;
视教师、学生对校园周边环境满意率赋0-3分;
建立师生教育保险制度,校方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明显提高,视落实情况赋0-3分。
印证材料:
1、学校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预案
存放位置:校园安全(专项)档案 2、安全隐患排查及日常检查资料
存放位置:校园安全(专项)档案 3、学校值周及值班工作安排、值周(值班)记录 存放位置:校园安全(专项)档案 4、学生意外伤害险投保花名册 存放位置:德育处 5、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落实资料 存放位置:德育处
A4 管理与质量——B12 教育管理——C41 规范办学(13分)
评估标准:
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师生按规定统一着装。
评分细则:
落实《维吾尔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新教基[2010]37号),纠正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奖惩、炒作升学率等不规范行为成效明显得10分;师生按规定统一着装得3分。
违反《暂行办法》规定,有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奖惩、炒作升学率等不规范行为的本项不得分。
印证材料:
1、哈密地区中小学教师“五条禁令”和“八个不准”文件 存放位置:学校办公室或档案室
2、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 存放位置:学校德育处 5、教师统一服装招投标资料 存放位置:总务处档案
A4 管理与质量——B12 教育管理——C42 保障机制(10分)
评估标准:
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无克扣教师工资现象,及时拨付城市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无挪用现象,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困难家庭学生资助,落实国家学生营养餐计划等 。
评分细则:
违反任何一条,本项不得分。
印证材料:
1、公用经费拨付凭证
存放位置:财务室档案
2、教师工资拨付凭证(含退休教职工、在岗教职工、特岗教师) 存放位置:财务室档案
3、享受困难学生补助(交通补助、伙食补助等)的学生花名册 存放位置:财务室档案 4、学校“两免一补”资料 存放位置:教务处档案 5、享受学生营养奶花名册 存放位置:德育处档案
A4 管理与质量——B12 教育管理——C43 财务管理(5分)
评估标准:
落实预算管理,坚持财务制度,执行财务公开、审计等制度,达到自治区教育收费示范县标准。
评分细则:
所属学校均能按规定编制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得2分; 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做到财务公开得1分;
按规定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布结果得1分; 达到自治区教育收费示范县标准得1分; 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印证材料:
1、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与决算表 存放位置:财务室档案 2、财务公开栏(公开内容) 存放位置:办公室档案 3、上级审计部门来校审计报告 存放位置:财务室档案 4、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存放位置:财务室档案
A4 管理与质量——B12 教育管理——C44 校产管理(5分)
评估标准:
根据《自治区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新教财〔2012〕187号)规范管理学校资产,无侵占挪用、闲置、浪费、流失等现象。
评分细则:
按照《自治区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新教财〔2012〕187号)规范管理学校资产得5分。若有侵占、挪用校产或变相侵占、挪用、闲置、浪费、流失等现象(包括以置换、搬迁为由减少校舍面积和土地使用面积等)酌情扣分。
印证材料:
1、学校固定资产账册
存放位置:财务室(或总务处业务)档案 2、校产明细登记账册
存放位置:总务处档案 3、报废处理申报资料
存放位置:总务处档案
A4 管理与质量——B13 教育质量——C45德育工作(15分)
评估标准:
机构人员落实、课时内容保障、教育效果显著、特色教育明显,县级德育达标校达到50%,地区以上德育达标校(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30%以上。
评分细则:
教育部门及学校均成立德育工作机构,有效指导学校开展德育活动得5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思想品德(政治)教育课时有保障,学校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得5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县级德育达标校达到50%,地区以上德育达标校(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30%以上赋0-5分。任一指标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印证材料:
1、学校德育处及年级组、班主任花名册
存放位置:学校德育处(业务)档案 DYC
2、县级(地区级、自治区级)德育达标校申报材料及认定文件 存放位置:学校德育处(业务)档案 DYC 3、全校课程总表
存放位置:学校教务处(业务)档案 JW 4、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存放位置:学校办公室档案(德育处业务档案) BGS 5、开展有关(德育)活动的实施方案(计划、工作安排等) 存放位置:学校德育处(业务)档案 DYC
A4 管理与质量——B13 教育质量——C46 教学质量(15分)
评估标准:
教学质量合格率小学95%以上、初中85%以上。
评分细则:
教学质量合格率小学达到95%以上、初中达到85%以上得1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印证材料:
1、各学科成绩分析资料
存放位置:学校教务处(业务)档案2、各年级各学科教学质量综合成绩表
存放位置:学校教务处(业务)档案
JW JW A4 管理与质量——B13 教育质量——C47双语教育(15分)
评估标准:
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自治区《双语教育规划》及目标落实,双语教育取得明显成效;教育教学质量抽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评分细则:
全面落实双语教育规划,双语教育按规划有序实施得10分; 双语教学质量合格率达到80%得 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印证材料:
1、学校双语教育工作计划与总结
存放位置:学校教务处(业务)档案 JW 2、双语班任课安排及课程表
存放位置:学校教务处(业务)档案 JW 3、 双语教学检测试卷及成绩分析
存放位置:学校教务处(业务)档案 JW
A4 管理与质量——B13 教育质量——C48 综合素质(15分)
评估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率不低于99%;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5%以上;落实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覆盖率达到规划目标。
评分细则:
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率不低于99%得5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5%以上得5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落实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得3分,若未做到,不得分;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 覆盖率达到规划目标得2分,若未做到,酌情扣分。
印证材料:
1、各年级综合素质评定手册及评定等级
存放位置:学校德育处(业务)档案 DY 2、学生体质健康检测花名册及统计表
存放位置:学校教务处(业务)档案 JW 3、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安排
存放位置:学校教务处(业务)档案 JW 4、开展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的资料
存放位置:学校教务处(专项)档案 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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