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如实验小学浮动奖励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保障用人单位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黄埔区义务教育学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指导意见》(埔教[2010]30号)的精神,特制定我校浮动奖励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按贡献参与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平等的原则。
2、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3、适应聘用制改革和管理的要求,向教学一线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向骨干教师倾斜。
4、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 二、分配资金来源
区新增用于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的资金和绩效工资总量的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资金来源。分为班主任津贴和管理岗位津贴、浮动奖励绩效工资、其他补贴三部分。
三、实施范围及分配周期
1、此次浮动奖励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在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中实施。
2、分配周期:
(1)班主任津贴和管理岗位津贴和浮动奖励绩效工资中保既得利益的部分每月发放。
(2)浮动奖励绩效工资除去保既得利益部分的余额按照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发放办法按学期在每学期结束的下一个月发放。
(3)其他补贴在相应的时间发放。 四、分配方法
分班主任津贴和管理岗位津贴、浮动奖励绩效工资、其他补贴三部分发放。 (一)、班主任津贴和管理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
全年共发放12个月。根据班主任岗位职责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班主任 津贴。班主任:300元/人、月 2、管理岗位津贴
行政干部、科组长、级组长等岗位根据其职务、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因素制定管理岗位津贴,全年共发放12个月。 校长:550元/人、月 副校长:400元/人、月 中层正职: 300元/人、月 中层副职:250元
科组长:200元/人、月 级组长:150元/人、月
注:班主任津贴和管理岗位津贴按照埔教[2010]30号文标准执行。 (1)、工会、人事干部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团委、少先队总辅导员享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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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副职待遇。
(2)、对于同时担任上述多个岗位的人员,其所得岗位津贴按所担任岗位最高标准执行。
(二)浮动奖励绩效工资
分配资金是以绩效工资总量的30%中预留200元/人、月后,作为教学(工作)补贴进行每月发放。预留的200元/人、月作为本次浮动奖励绩效工资的浮动部分。
1、原则上按职称(小学高级、小学初级及以下、工人等职称)每月发放。
即以个人绩效工资总量的30%中200元/人、月后,作为浮动奖励绩效工资,在保证既得利益部分的基础上按每月发放。
注:以学校聘任为准,在考核称职以上者执行此标准。
2、200元/人、月的资金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考勤情况、突出贡献和教学工作等情况,按以下标准发放。
(1) 、对于同时担任班主任、科组长或级组长岗位的人员,其所得岗位津贴按所担任(班主任)岗位最高标准执行发放之后,另一岗位津贴按照所担任岗位津贴的一半执行发放,即科组长100元/人、月,级组长75元/人、月。
(2)、另一奖励分三个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之间各差50元。 一等奖:在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能完成学校交给的一切任务(包括临时性任务);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如是班主任者还要考虑是否评为先进班或文明班级);教改实验与教育科研等成果显著者。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有以下获奖项目者可优先考虑:
个人荣誉称号、教师个人论文、课例、教学设计荣获市级或以上者(包括一、二、三等奖)评为一等奖;在全国、省、市级以上正规刊物或网络上发表的文章,交评审费者不算。
二等奖: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无造成任何失误者;
区级获奖(包括论文、课例、教学设计、录像课等获一、二、三等);上区级、校 级公开课者评为二等奖。病假不超2个月者(2014.12.15)。
三等奖:休产假人员评为三等奖。工作中有失误,但情节并不严重,该学期奖励评为三等奖。 (三)、其他补贴
根据区规定的标准目前每人每月预留375元,在相应的时间发放给个人。(此项已取消)
今后,区所增加的用于提高教职工工资收入的经费,将全部作为浮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备注说明:
1、教职工一学期请病假2个月以上者不享受浮动奖,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者不享受浮动奖。
2、属全国、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比赛获奖,如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不算。
3、此浮动奖励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上级部门批复之日起执行,由怡园小学校长办公室及工会负责解释。今后上级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红色字部分为新增内容。
广州市瑞如实验小学 二0一0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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