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来源:微智科技网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和天气明暗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值周人员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下课、活动结束或不用时)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各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拆卸,各室内插座、电路不得私接乱用。

4、未经学校批准,教职工和学生不得在校内私自使用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热水瓶等。

5、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的公用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

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室负责人(教研组长或值周行政教师)负责管理,并为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教师个人用电器各自负责管理。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学校用电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用电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4、各功能室照明、电器设备设施的管理由各功能室管理人员负责,并为第一责任人。

5、食堂照明、电器设备由食堂团长负责管理并为第一责任人。 6、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学校专门指定的用电管理人员负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