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馆管理及使用制度
1、武术馆属教学、训练竞赛专用,上课、训练时谢绝参观。 2、单位或个人借用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3、馆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带入馆内。 4、保持馆内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倒水、磕瓜子、乱扔纸屑、瓜果皮核。
5、严禁穿皮鞋进入馆内,严禁在馆内喧哗、打闹。 6、在馆人员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钱款等,否则后果自负。 7、爱护馆内一切器材设施,不得随意移动,破坏物品按价赔偿。 8、课堂教学或训练时,非上课学生和其他人员不得占用场地,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9、未经许可,外单位或校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体育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