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基础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本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地点)
宜章县玫瑰园商城2#栋锚杆基础工程 二、工程任务、依据。
1、依据:湖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锚杆施工图。 2、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工包料的形式、锚杆数102个(钢筋对接、弯曲甲乙协助完成)。 3、工期:有效工期25天。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水、电由甲方无偿提供。 2、 锚杆点位由甲方放出。 3、 按合同的约定付款。 <二>、乙方责任: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按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3、按受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正确指导和监督工作。
4、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按规范送检后才能使用。 5、负责锚杆抗拔试验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收费标准,付款方式。
1、 经甲、乙双方协商,单价待定 180元/m 。(不含税价) 2、 工程量从垫层面起至孔底止,孔深控制在5.0m,相差±0.1m。 3、 甲方先预付叁万元给乙方作为首付款。 4、 完成现场施工任务,付至总造价的80%给乙方。 5、 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完成承台时一次性付清。 五、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后生效,各自履行完义务时合同自动失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2011
年12月 日 2011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