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小学特种设备管理
一、学校内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学校特殊工种是指操作、维修特种
设备的人员及电工等。
二、学校校长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的安全全面负责。 三、学校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制度、特殊工种工作安全制度。安全制度上墙,并设立警示标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四、学校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五、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学校应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
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六、学校应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七、学校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发现异常应当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
使用。
八、学校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
期检验要求。
九、外来人员维修特种设备及电气的,学校应查验上岗证。 十、本规定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福山小学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