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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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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桥梁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第一节 7.1质量保证措施 一、7.1.1质量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落实各项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优良,争创“鲁班奖”。

(1)分部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分项工程优良品率100%以上,项目工程优良,保证全优工程。

(2)本工程质量承诺:质量第一,尊重监理,业主满意。

二、7.1.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为确保工程质量,我部确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企业”的质量管理方针;提高全员业务素质,使全体员工树立“工程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的观念,增强质量意识,调动职工积极性,人人各司其职,用全员的工作质量来确保工程质量;确立创优质工程目标,积极开展争创优质工程活动。同时,我部对本标段工程实行“项目法管理”,严格按照ISO-2000族系列国际质量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制定完善的质量手册等法律性质量文件(包括组织网络、各级责任制、资源配备、管理程序),制订本标段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创优计划,并在体系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本标段拟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见图7.1-1。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生产部物资部安全机械部工程部质检部工地试验室质量办公室施工进度控制物资供应安全生产机械管理测量组技术质量管理技术规范、操作工艺标准测量控制原材料检验、过程质量控制质检工程师工区质检员生产班组自检、互检各生产班组工作质量保证QC小组活动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100%

图7.1-1 质量保证体系图

(一)7.1.2.1 建立高效的质量管理机构

根据本合同段施工特点,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工程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质量检查工作。本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作业班组实行上、下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并对主要项目、关键工

序实行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把质量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7.1.2.2 质检体系

工程部和质检部(下设质量办公室、中心试验室和测量组)对现场施工进行工艺技术自检和工序质量自检的管理制度。每道工序都经过作业班组技术员自检、质检员复检,最终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本项目拟成立质量监督小组,专门对现场各道工序进行过程控制,将现场存在不足的地方进行拍照,每周进行汇总后发到现场技术员和作业队班组长手中,以防反复。

本项目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并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实行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把质量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7.1.2.3 试验体系

项目经理部设立工地试验室,配备足够、先进的仪器、设备,确保满足工程试验需要;对中心试验室没能力或资质实施的试验项目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完成中心试验室要做到严把施工材料进场关,同时严格执行试验操作规程,确保每项工程开工前有标准试验,施工中有试验检查,完工后有真实、准确、完整的试验数据,充分反映结构物内部质量状况。

(四)7.1.2.4 测量体系

项目经理部设立测量组,配备满足本工程所需的仪器。测量工作由始至终严格按测量规程操作,完工后有成品测量检查,确保施工全过程的测量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结构物空间几何尺寸。

第二节 7.2安全保证体系 一、7.2.1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

(2)无重大设备、火灾、管线、交通、桩墩撞损等事故。 (3)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

(4)安全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安全考核达业主要求。

二、7.2.2安全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设置

(一)7.2.2.1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是一切施工的前提条件,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我们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图8.2-1.

安全保证组织保证 安全委员安全领导项目部安安全领导制度保定期检经常性重点工序人身机械经济保安全经济责设立安奖罚分思想保证 安全教育培训信 息安全第一预防馈反举办安全知识 文明施工、安全确保各道工序施图7.2-1 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二)7.2.2.2健全安全组织,强化安全检查机构

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第一法定责任人,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措施上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使之程序化、规范化,领导小组中经验丰富的专职安全员为日常事务的

主持者,具体专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设定各作业面专、兼职安全员,并赋予他们进行安全管理,指挥,检查,监督,制止违章,在危险时采取紧急措施,组织考核安全工作等责任与权力。从而形成整个工程的安全网络体系,该体系研究与决策有关安全方面的大问题。专兼职安全员行使安全管理、指挥、检查、制止违章,有危险时采取紧急措施,组织考核安全工作责任与权力。专职安全员持证同岗,在现场均配戴工作标志。安全组织机构框图参见图8.2-2。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生产工 安物 办 合 财 质专职安全员 作业队兼职图8.2-2 安全组织机构框图

(三)7.2.2.3安全制度法规保证

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的特殊性,制定对本项目管理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法规。贯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的管理体系文件,实施标准化管理,建立安全管理手册。进行宣读张贴,和经济奖罚挂钩,使之成为当规性、强制性的制度。树立安全、消防否决权制度,把安全消防工作提到一个更高的阶层上来。

7.2.2.4施工安全许可制度保证

编制工程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安全工作组织设计,并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及监理工程师的许可。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必须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现场专职安全员签认。每天开工前,所有施工班组必须进行安全工前检查,且记录备查。确保分项负责人每天检查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详

细记录。

第三节 7.3 施工安全管理、风险控制及对突发事件的具体预案措施

一、7.3.1汛期、防洪、防台施工措施

本地区处在季风影响范围内,最大风速每秒40m以上,加之近年气候多变,台风和热带风暴多发,因此组织好台风、雨季期间施工,对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确保工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7.3.1.1预防的重点和目标

防台防汛工作必须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人员安全;确保桥梁施工安全;确保机械设备、生产生活设施安全。

围绕路基、桥梁施工所修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设计标准低、抗灾能力弱,也是防台防汛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为防患于未然,尽可能的减少台风损失,必须认真落实防台防汛责任制,做到人员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资源到位,努力提高防台防汛决策指挥水平,组织、指挥好管区内的防风部署和抢险救灾工作,采取一切防范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施工的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

(二)7.3.1.2防台防汛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建立

为使防台防汛工作有序进行,必须搞好组织保证。为此,成立防风防台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党支部、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七部一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置防台防汛抢险联合队和5个专业组,1个调度中心,全面负责本标段防台防讯组织指挥工作。防台防汛组织机构详见图6.1.2-1。

(2)组织机构职责

①负责防台防汛抢险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②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检查,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③负责防台防汛抢险设备、物资准备,以及实施中的应用管理; ④负责台风期间和抗洪期间的生活、食品保障;

⑤负责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下的救护工作;

⑥负责突发事件的调度指挥,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防台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总工、副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作业队队长防台防汛抢险队安全巡查组设备物资组生活保障组医务救护组

图6.1.2-1 防台防汛组织机构框图

(三)7.3.1.3一般防台防汛预案

(1)防大风、台风施工预案

加强防台风、大风知识的学习,提高全员防台风、大风意识,了解台风有关规律,提高对防台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认识,充分发动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保证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搞好防台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所有生活、生产库、棚都应有足够的抗台能力。备足必要的铁丝、铁钉、铁锹、编织袋等防台防汛器材和物资。生产生活房屋的加固与封闭由各队按照要求自行负责。防台领导小组对生产、生活库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台风来后的生产、生活材料安全。

与台风预报部门取得联系,建立密切的关系,指派专人进行联络。在得到台

风预报后,积极组织防台风准备工作,在台风到来之前,由防台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防台协调会,布置下属各单位的防台工作,凡处在危险地区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工程材料立即撤离至安全地带,确保人员财产不受损失。

在台风登陆警戒时切断现场施工的主要动力电路,直至警戒解除。 在台风季节到来之前,准备足够的防台应急材料,并对桥梁防江水设施以及隧道洞口防洪水倒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防暴雨施工预案

①做好施工现场及各种临时设施的防排水工作,备齐必要的防水器材和防水设备,保持排水沟渠畅通。

② 备足工程常用材料,防止雨天路滑交通受阻影响材料进场,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③ 及时做好地表排水系统,防止雨水下渗和向洞内倒灌,影响正常施工。特别隧道洞口前泄洪渠,届时要保持渠内畅通无阻,达到泄洪的能力。

④ 加强工程材料管理,对水泥库等进行重点防水防护,做好防潮处理。 ⑤ 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随时掌握气象预报,以便合理地安排和指导施工。

(四)7.3.1.4重点部位的防台防汛预案

(1)开工时,应提前与当地的防台组织部门取得联系,落实备台水域,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防风防台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全工地的防抗台风工作。

(2)防风防台领导下组下设抢险队,抢险队由综合队负责,直属防风防台领导小组指挥。

(3)防风防台办公室人员根据当地市气象部门电视转播的台风级别信息,及时反馈防风防台领导小组。

(4)台风警报为三级时,全部施工范围内进入警戒状态。抢险队立即进入备战状态,检验排水设备工作性能以及加固现场临时设施。

(5)台风警报为二级时,江河上作业人员及施工设备应停止作业,人员撤离施工区域,船舶驶入港湾避风。同时指挥领导小组派专人再次检查关键部位的防护措施以及排水系统。

(6)台风警报为一级时,所有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全部撤到安全区域,躲避台风。

(7)台风来临前要对施工现场摄影录像,以便台风过后核查。

(8)吊箱内做好临时排水系统,备足抽水设备,台风、暴雨过后及时疏排吊箱内积水。

(9)台风过后,各单位、班组、施工队应对锚缆、支架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损害立即报告,采取措施修复。

二、7.3.2特殊安全管理措施

(一)7.3.2.1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制订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电气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维修检查制度,做好交、电气维修作业、接地电阻、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漏电开关测试记录。

(2)变配电室符合“四防一通”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置好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3)低压线路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照明线路、灯具等安装高度要符合规定高度。食堂和浴室照明设置防潮灯具,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易燃易爆场所要安装防爆电器。

(4)电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电工作业必须严格贯彻“装得正确,用得安全,修得及时,拆得彻底”的十六字方针。

(二)7.3.2.2设备安全管理

(1)各大、中型机具设备、压力容器、机动车辆(包括外借设备)的进场,均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记录。进场的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每天要填写运转记录和例行保养记录。

(3)机具设备及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定期维修和保养,不准带病作业,凡已维修保养的设备,车辆均应在设备台帐中如实记载。

(4)机操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的劳动保护和做好交接手续。

(三)7.3.2.3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1)桥梁工程严格执行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搭设施工支架时必须持有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已进行过安全技术交底。架子工应持证上岗,系安全带,搭设完毕应有专人验收,合格签字, 挂牌后方向正式启用。

(2)操作平台、桥面、基坑等周边要按规定搭设防护栏杆,外侧和底面要挂设安全网。人行通道要满铺走道板,并绑扎牢固。登高作业和上下基坑要走扶梯,严禁攀爬。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

(四)7.3.2.4防火安全管理

(1)项目副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消防队,建立各级领导责任制和消防检查制度,签订消防保卫协议,定期进行检查和培训。同时还建立消防档案。

(2)建立健全危险品、油库、物资仓库、氧气、乙炔气瓶等储运和使用的防火管理制度。油库、危险品仓库和变配电间设置,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露天不准存放油桶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必须入库。

(3)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有专人负责保养,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日期和责任人。油库及危险品库重点配置。

(4)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放置砂轮机、切割轮、焊机等,并悬挂禁火警告标志,制订相应防火措施。电气作业场所制订电气安全防火措施。

三、7.3.3交通组织

(一)7.3.3.1交通组织原则

(1)既要有利于施工组织,又要有利于交通运行,尽量减少施工与通航的相互干扰,做到施工、通航两不误。

(2)确保各阶段双向通行,保证被上跨的既有道路在施工期间的单边通行正常,考虑到车流量比较大,采取分流原则,在交通量较大的公路两侧修建了施

工便道,必要时可使用进行分流,以减轻既有道路的通行压力。

(二)7.3.3.2交通保证组织安排

项目副经理负责对内(交通管理小组)、外部(交管部门)的协调和总体交通的组织,每个施工工区设置3名专职交通协管员,直接受负责交通组织的副经理的领导,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各自工区内具体交通的疏导。每个工区内的交通管理组织安排24小时值班,对讲机使用单独一个频道,做到各司其职。

尤其是水上施工,要设立专门兼职安全员,同时加强与航道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发布航行通告,协助做好本桥位处航道的航行管理,从而确保航道畅通和施工安全;另一方面我部在相关水上施工设置和船舶上案航道部门的要求设置警示灯。对我部的打桩船、浮吊、拖轮以及临时租用的水上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及时到港监部门登记、并按港监的要求设置相关设施。

(三)7.3.3.3交通组织具体措施

(1)需对施工栈桥进行统一部署,协制,确保交通的通畅。 拟在除施工栈桥位置和桥位置以外的主线桥两侧设置施工船舶专用航道,施工航道自桥位上下游各500米范围以内,必要时与海事局通航和航标部门联系,在征得其同意后在离桥位附近一定位置设置临时航标。

施工船舶及渔船穿过桥位,为保证施工船舶通航安全和交通通畅,对施工船舶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度。

(2)跨越既有公路处施工时的交通组织

施工前应对滨江东大道的前期规划设计工作,确保在xx大桥施工期间不互相干扰。西侧引桥上跨滨江西大道,在进行桩基础和下构施工时应围出封闭施工区域,防止行人车辆误入。

在进行上构施工时,行走移动模架造桥机时,在主管部门的批准下,避开车流高峰期,桥下封闭交通,开辟临时绕行道路。在封闭范围处设置禁止通行栏杆,并设置道路封闭标示。设专人看护封闭口。

桥面作业时,设防落网和安全通道,避免施工时物体下落,干扰行车。设置有醒目的交通安全灯、交通指示牌。

第二章 8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一节 8.1环境保护措施 一、8.1.1原则与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以及地方法规和行业企业要求,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废渣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环保目标:污染排放物达标,受地方部门书面投诉率为零。

二、8.1.2保证体系

环境保护是党和非常重视的一项生态工程,控制施工污染,减少污水、空气粉尘及噪音污染,严格控制水土流失,扎扎实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保小组,全面负责环保工作。长期聘请专家做本工程环保顾问,检查指导环保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使环保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

三、8.1.3施工环境保护具体措施

(1)环境保护措施

1)减小陆域生态及水土流失的措施 ①减少对陆域生态破坏的措施

a.施工开挖、填方,避免任意取土、弃土和扩大路基开挖范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改变工程沿线附近区域的植被与绿化。

b.工程临时占地不得擅自占用或征用沿海防护林,注意保护沿线古榕树。严禁开挖采石取土及施工场所、以及临时工房的设置及材料、废弃物于林下堆放。项目施工结束后做好防护林优化、抚育与恢复工作。

c.临时施工场地的选择与布置,应考虑尽量少占用绿地面积,保护好周围环境,减少对陆域植被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

d.取土、挖方符合地方的有关资源管理规定,减少对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破坏。

e.取弃土时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有序开挖取土,减少对陆域生态的破坏,结合工程实施,及时进行绿化,美化环境。

f.取土区选在高地、荒地上,不占用耕地,必须占用耕地时,将表面种植土

铲除,集中存放,在工程结束前做好还地工作。

g.妥善处理废方,山坡弃土应避免破坏或掩埋林木、农田及其他工程设施。并避免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

②减少水土流失的措施

a.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制定相应得水土保持措施方案。

b.合理安排工序,力求填挖方平衡,减少取土填方量,及时清运开采的土方。对已完坡面工程及时植草绿化,增加植被覆盖率,减少土壤被雨水冲刷。

c.工程取土时,尽量减少开挖面,并注意在坡脚、坡面采取护坡措施,构筑排水工程,避免山体大面积受积水冲刷而造成水土流失。

d.路基施工尽量避开雨季,并及时掌握雨情,做好大雨前的防护措施,避免易受侵蚀或新填挖的裸露面受到雨水的直接冲刷。

e.引道接线填土地段,设置必要的挡土墙;路基施工时应避免松土存在,及时碾实。路基完工后,应及时种植行道树和灌木,缩短绿化恢复和景观建设的周期,防止水土流失。路基和路面应按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建设必要的防、排水工程。

f.工程开挖土石方量较大,弃土、弃渣场地应事先构筑拦渣工程,并注意布置截、排水设施;可考虑利用低洼地进行弃土、弃渣,改造为今后城市建设用地。

g.对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结合城市化建设进程,进行绿化恢复。

2)水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减少施工过程泥砂入江的措施

a.钻孔桩施工抽排水应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防止高浊度的污水漫流或直接流入江中。可在两岸就近临时征用水塘或利用低洼地开挖作为沉淀池,单个容量估计1000m3即可,沉淀池分级设计。

b.开挖的土石方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选择陆域进行回填造地,并注意水土保持,减少施工泥砂入江。

c.防治混凝土被雨水冲刷,采取防雨水冲刷措施,防止雨季施工或台风暴雨时水泥浆入江污染水域环境。

②防止施工船舶事故对水域污染措施

加强施工船舶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注意防止船舶事故对水域的污染影响。 a.施工船舶污染物排放应执行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禁止含油污水和船舶垃圾未经处理就近排放入江,施工船舶若无配备相应的处理措施,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

b.应严格施工船舶进出港及施工作业管理、港内锚泊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防止施工船舶溢油事故,并与海事部门和港务部门订立溢油事故应急处理协议。

c.注意工程水上施工作业与港区生产作业的相互协调,并就水上作业安排、航道利用等事宜与相关港务部门建立联系,把工程施工和港区生产相互制约因素降到最低程度。

3)减少对珍稀海洋物种和渔业资源影响措施

①通过减少施工泥砂入江,减少施工期水域水质SPM增量的影响范围,减小悬浮泥砂对生物生存环境的破坏。

②通过工程建设方案和施工方案的比选,最大限度的减轻施工噪音和冲击波、震动对生物生活环境的影响。

③钻孔泥浆和钻渣禁止排入水域,运送陆域进行处理;严禁爆破施工。 ④施工船舶应严格遵守地方相关法规,在水域内限速航行,以免对水生物伤害。

⑤严格施工船舶进出港及施工作业管理、港内锚泊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防止施工船舶溢油事故,与海事部门和港务部门订立溢油事故应急处理协议。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中,密切与当地联系,注意使用的城市道路及施工便道的养护,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经常洒水,始终保持道路湿润状态,尽可能减少灰尘对生产人员和其他人员造成危害及建筑的污染。料场内一般积尘较多,料场应尽量设在距居民区150m以外,进入料场的道路也应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②取土区应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遍地开花式的无序作业,并注意保持土壤湿度,抑制扬尘的产生。

③控制搅拌混凝土扬尘,尽量采用预制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混凝土,混凝土

工厂应安排在大气敏感目标常年主导风的下风向,既避免混凝土搅拌扬尘污染,又可减少搅拌机械噪声的影响。

④重视建筑物拆除扬尘控制,拆除建筑物时,不得从高处向下倾倒沙土废弃物,防止短时间、高尘量、大范围污染环境。

⑤车辆进行土石方和水泥建材、弃土运输时,应设置挡板、注意加盖篱席,并不得装载过满,避免撒落及因风起尘。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洗车台,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现场前均应经过清洗方可离场。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作业、施工运输车辆、水上作业机动船舶是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声的环境影响。

①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严格控制施工期噪声排放量,施工场界噪声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②对施工噪声敏感区段的施工作业应采取时间控制措施。夜间禁止在靠近居民区的场地(水域)进行打桩作业。对居民敏感区,夜间时段(22:00—14:00),应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高考期间应按照市和环保局的要求,做好施工噪声控制。

③主要施工场地边界应构筑围墙,以隔声减噪,减小施工机械作业对外界的噪声污染;相对固定的施工机械,如风机、电机等,应以求选择有声屏障的地方安置,尽量远离声敏感目标。

④施工期间,注意控制施工车、船鸣笛,经过居民区的重型运输或施工机械,应注意限速。

⑤应选用高效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⑥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噪声影响。

6)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应重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处理问题。应采取如下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①两岸的施工营地包括工程办公、生活区、生产用地等均应配备临时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方可排放,避免直接进入周围池塘或水域。

②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应及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③工程施工期间附近农田有用水需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排入临时征用的池塘或田头蓄水池进行天然净化,回用于附近农田灌溉。

7)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本工程施工工期长、规模大,两岸施工场地需布置多处。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采取如下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①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理必须符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建[1996]96号)的要求,工程开工建设前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处置计划,填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设置计划,填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种类、数量、运输工具、运输线路及消纳处置场土地,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接受管理和监督。

②弃渣的临时用地,做好弃渣点做好防尘和水土保持工作。

③该工程弃渣处理按业主指定地点堆放,但弃渣点的环保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④施工期各工地应及时收集建筑垃圾。对施工产生的废物料,尽量进行回收利用和处理,属不会产生明显污染的废砖头、废混凝土、废墙体、废桩块等建筑固废,可作为填充材料,充垫场地、便道、路堤等,不得随意堆存或丢弃;不能回收的一般废物送垃圾场统一处置。

⑤施工生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分类收集,回收利用或送垃圾场处理。

⑥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并平整施工场地。 (2)水土保持措施 1)规范施工

①施工中尽量做到填挖平衡,施工过程中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防护措施。

②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

③弃土、弃渣的堆放,要先建设挡土及排水设施,后堆放弃渣。

④对开挖边坡、回填边坡的防护工程,应分级开挖回填,在达到设计稳定边坡后迅速进行防护工程,同时做好坡面、坡脚排水系统,施工一段、保护一段。

⑤当工程跨越村庄和水系等地石应先将排水措施和拦挡措施布设好,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排水设施,并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

2)施工区内水土保持措施

①施工场地和施工生活区分布于主体工程沿线各段,施工场地主要包括生产用地,生活区则主要包括职工宿舍、办公用房、食堂及卫生间等生活设施所占区域。施工区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结束后都要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以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美化环境的目的。

②施工场地在平整前,应先剥离30cm的表层覆盖层,暂时存放在各场边,夯实堆积边坡,表面撒草籽进行临时防护以防止养分流失。每个施工场地周边开挖排水沟,梯形断面30×50cm,内坡比1:1,沟壁夯实。在排水沟出口处设沉沙池,沉沙池设计为4×3×1.2m,内坡比1:1,水流经沉沙池沉淀后排向附近的自然沟道。本项目施工区均为临时占地,工程施工时临时征用,使用结束后,去除硬化层,清除厚度为平均30cm,然后将先期剥离的表土均匀的覆于场地表面。

3)施工便道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便道分布于公路主线各段,用于连接各施工场地,根据各条道路的不同情况布置相应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达到控制水土流失,保护道路、改善环境条件和安全运输的目的。主要措施为修筑排水沟和沉沙池。在施工便道两侧开挖排水沟,以降低地下水位,断面采用30×505cm的梯形断面,边坡1:1,采用浆砌片石衬砌,衬砌厚30cm,根据实际地形在低洼处设沉沙池,沉沙池设计为3×1.5×1.5m的长方体,侧墙为梯形断面,顶宽30cm,底宽50cm,浆砌片石衬砌,衬砌厚50cm。水流经沉沙池沉淀后排向自然沟道。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在施工便道路基防护工程和排水工程的基础上,在公路两侧栽植公路防护林,边坡采取植草护坡。

4)植被保护措施

在水土保持区域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植物措施,根据“因地制宜、适地种树”的原则,在主题工程区和边坡、便道等水土保持区域种植适合本土的树种和草皮,

以更好的控制水土流失。

第二节 8.2管线保护措施 一、8.2.1管线现状

本工程的施工区域位置不存在老管线问题,需修建的管线包括:砖砌雨水检查井、单(双)壁波纹管、雨水预留管、钢筋砼排水管、箱涵、电缆管线及电信管线等,线路复杂,高压线路及弱电线路复杂,存在线路布置与线路的衔接问题,给施工带来很大的难度。

二、8.2.2管线保护施工技术措施

(1)双壁波纹管、钢筋砼排水管、单箅雨水口等的保护

在新建管道一侧用支护板进行沟槽支护,以防止沟槽塌方导致新管道变形;当沟槽较深或土质较差时,系用钢板桩进行沟槽支护。

(2)输水渠道的保护

在本工程中横穿该区域的管线有的输水渠道,在进行本工程的渠道、排水管道施工时应查明渠道的准确位置、顶面标高与新建雨污水管槽底标高相距较近,则沟槽底50cm土方必须用人工开挖,且采用注浆帷幕进行灌渠支撑进行保护,且防止基坑塌方危及输水渠道安全。

(3)其他管线保护

在城市工程中保护的重点是:给水管道、电缆管道、电力线及电信管道等。 ①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管线图,施工前进行管线位置放样并标识,对施工班组进行现场交底。

②基坑上方开挖时接近管线位置后停止开挖,由人工沿管线方向开挖管线上覆土层,管线暴露后,及时架设悬吊桁架对管线进行悬吊保护。

③人工跳段开挖管线下方土体,安设托架、吊杆。

④人工跳段开挖管线下方土体,开挖高度和宽度控制在施工机械开挖时不碰撞管线为准。

⑤管线悬吊完成,加固、调整吊杆、使管线平直地悬吊于桁架下面。管线揭露后,检查管线,处理接头,再进行悬吊。混凝土管线在接头处加设加强钢箍。

⑥对架空电力线、电缆的保护,安装的支架应牢固在线与施工作业面之间的

安全保护屏障上,屏障采用塑料绝缘板或安全隔离网,并有承受一般重物碰撞后不至于损坏电线或电缆的能力。

(4)距管线较近处基坑施工保护措施

深度在5m以内的直槽或桩侧土体,宜用锚桩式或斜撑式板撑支护。坑壁支撑必须坚实、牢固。要按规定将支撑或锚桩打至要求深度和实底,遇有土质变化等情况,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钻孔桩靠边离管线较近时,加长钢护筒。护筒底标高低于管底标高。

第三节 8.3文明施工措施

我们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具体规定,制定严格的项目经理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和计划,全体进场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坚决做到文明施工,充分体现出我单位现代化施工企业的精神风貌。

(1)施工现场必须科学规化,如道路、栽树、种花草、场地围墙建设、临建房屋、材料堆放等,筹建时应将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严格划分开。

(2)施工现场大门应配备门卫,建立门卫制度,并执行来访人员和进出物资的登记或签到;大门应设置标准的企业标志;大门口(处)应有规范的“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即“五牌一图”。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保持不小于3米宽的消防通道,且应保证畅通,各类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和排水畅通,确保工地无积水。办公区、生活区应统筹规划“环境绿化”工作。

(4)工地建筑材料、料具、机械设备的堆停应有总体平面图,并按总平面图修建和按布局分类堆放材料和停放设备。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应分类存放或按专门的安全规定储存。应标示的建材、成品、半成品,需将名称、品种、规格等标识清楚;建筑垃圾或回收的建材应堆集整齐并有标识。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场清。

第四节 8.4廉政建设 一、8.4.1廉政建设总则

(1)投标过程当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法规,遵章守纪,依

法办事,不通过非正当竞争手段和途径获得工程。

(2)施工过程中,无论发生任何事(如工期、质量、安全、索赔、环保等)都依照有关规定,接程序办事,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决不通过非正当手段和途径来解决,谋求非正当利益。

(3)为更一步加强我单位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我单位廉政建设措施。对工程第一管理者实行一年一度审计监督工作,对涉及经营活动的人员,如财务、材料采购及其他人员实行监察监督制,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质次价高或不合格材料被采购到工地应用到工程上。

二、8.4.2对内部廉政建设

(1)制定廉正建设制度,并确保按制度实施。

(2)在工程建设中,经理部严格履行廉洁奉公、勤俭节约,坚决禁止铺张浪费、以权谋私行为。

(3)工程实施中举行的各类会议、活动等严格按照总部有关规定,从简从俭。

(4)我单位职工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属及亲朋好友的经营提供便利。

三、8.4.3对外部廉政建设

(1)不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监理等赠送各种礼金、礼品、物品等。 (2)不以各种名义为由,邀请甲方、监理等参加宴会、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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