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校内纪律:
1、在教学楼和操场上随地吐痰或乱倒污水,每人次扣1分。 2、骂人、说脏话,每次扣2分。
3、升旗仪式时,站姿不正、不脱帽、嬉笑讲闹、仪式结束前走动、集会不按要求进出场,每次1分。
4、升旗仪式、重大集会不按要求来做,集会或集体活动迟到,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体育课),活动或集会时做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
5、课间掷粉笔头或放纸飞机、跑跳、大声喧哗、校内骑车、追逐打闹分情节轻重每次扣2-5分。
6、在教学区走廊内从事任何项目的体育活动,每次扣1分。 7、在教室坐讲台、坐翻越窗台或栏杆,每次扣1分。
8、采摘花草、践踏草坪、攀爬墙头、篮球架、树木或假山等行为,在乒乓球台上玩耍攀爬,视情节严重每次扣2—5分。
9、在公物上乱涂、乱画或雕刻,每次扣5分。有其他严重破坏公共财务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另外每次至少扣10分。
10、见到教职工或来宾不礼貌,顶撞老师的每次扣1分。 11、没有按规定更换板报,每次扣5分。
12、在教室玩卡、打扑克、下游戏棋或在校园内玩危险物品的扣2分/人次。 13、在走廊、教室内跑跳、大声喧哗、打闹、吹口哨、无故逗留的扣1分/人次。 14、在走廊拉横排通行、拥挤、不按规定路线走的扣1分/人次。
15、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或见到纸屑、果皮等杂物不拾的每人次扣2—5分。 16、不按规定完成学校分配任务的,每次扣10分。 17、不节约用水、用电。(离开教室里后不关灯,在教学时间外开灯;用水后不关好水龙头,放学后没有关好教室门窗、灯的班级)扣1分/次、
18、周一晨会、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无故缺席或不做的扣1分/人次;全体学生眼保健操无故不做的每次扣5分。
19、对值日检查学生出言不逊的扣2分/人次。 20、双休日或节假日学生无故到校的扣1分/人次。
21、上报情况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每次给虚报班级扣5分。 22、午睡时不听劝告,在教室或教学楼内讲话,走动,影响他人休息者扣1/每次,人员很多,影响较大,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的群体,视其情节轻重扣2—5分/每次。 校外纪律:
1、放学后,不按路队纪律走,不整齐者,扣2分/每次。
2、在商场购买物品不排队、观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有不文明行为、或对外地人不尊重、不礼貌,做有损学校形象事情的。扣2分/人次
3、破坏农民庄稼、偷盗他人钱财的,一经查实,除按规定赔偿外,每次扣10分。同时及时与家长沟通。
4、私自出入网吧、游戏机室的一经查实,扣5分/人次。同时及时与家长沟通。 卫生:
1、乱倒垃圾,不及时清扫干净者,扣2分。
2、在教室、走廊、厕所、校门等公共场所的墙面、桌面及其他版面,乱写乱画、乱涂乱刻,除按规定赔偿外,扣5分。
3、不按时清扫室内外、清洁区卫生的扣1分/次。没干的按本次检查最高分扣除。
4、清扫不彻底,室内外有杂物的扣2分/次。清洁区硬化地面打扫不彻底扣2分;杂草清除不好的扣2分;有塑料袋每个扣1分;绿化区内有砖、石每处扣1分。
5、扫帚等工具没有放整齐,讲桌物品摆放不整洁,课桌内有杂物的扣1分/次。 6、放学垃圾没有及时清倒的扣1分/次。 7、放学后桌凳摆放不整齐的扣1分/次。
8、将垃圾扔入水池、厕所,脏水随意乱倒的扣2分/次。
9、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佩带破损红领巾、服装不整洁、蓬头垢面、不勤洗头洗澡、指甲乌黑扣1分/人次。 加分:
1、为学校或社会做好事(经查证属实),小组或个人每次加2分。(集体做好人好事的,个别学生做好人好事的加1分/次.)
2、主动制止外来人员在校内丢弃杂物,破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的,根据实际情况每次加1-5分。
3、拾金不昧者,视情况加1-5分。
4、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名列前茅的加2-5分(分等级加分)。
5、为学校争得荣誉,无论个人或班级,省级加20分,市级加15分,县级加10分,乡镇级加5分。
6、在省市级报刊上或广播电台发表文章的按第5条加分标准加分。
7、班级板报每次评比按名次加5,4,3,2,1分,没有按规定更换板报,取消当月参加文明班级的评比资格。
8、主动帮学校建设出主意、被采纳的。每次加2分。为学校建设付出行动的集体加2分/班,个别学生加1分/次.)
9、每个考核周期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10、未涉及到的加分项目需加分的,由政教处拿出加分意见,并及时通知到各班。 注:1、大型活动队伍不整齐,有喧哗现象扣5分/次。 2、大型活动有吃零食的现象扣2分/人次。 3、大型活动场地卫生保持不好扣2分/次。
4、经确认,集体做好人好事的加2分/班,个别学生做好人好事的加1分/次. 5、经确认有严重违纪现象班级取消文明班级评比资格 6、有争议的问题,在班主任会上或教师会上民主讨论。 备注:
1、每周文明班级流动红旗的发放以日常规范考核成绩为准。 2、班级日常规范考核成绩作为班主任考核成绩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