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评选推荐2013—2014学年“创优评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推荐2013—2014学年“创优评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来源:微智科技网


甘农大学工字〔2014〕12号

关于评选推荐2013-2014学年 “创优评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创优评优”活动是我校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树立优秀典型、营造优良学风和班风,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2013—2014学年中,各学生班级和广大同学积极进取、争先创优,在专业学习和各类各级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了进一步推动“创优评优”活动的开展,学校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创优评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和个人奖项称号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 1 -

(一)评选范围

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及班级。 (二)名额分配

1.“先进班集体”由各学院推荐优秀班级参加全校评选。 2.“三好学生”的推荐人数控制在学院参评学生人数的5%以内;“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见《“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附件)。“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

三、评选标准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依据《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励条例》进行评选。

四、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要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

2.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主要依据,评选推荐名单需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生奖励评审资料的汇总和审核,并提交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

3.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欠交学费者,取消评奖资格。 4.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于在“创优评优”活动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五、评选材料报送及要求

1.请各学院于10月1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各类奖项的登记表、汇总表(电子版、

- 2 -

纸制版,样表详见辅导员信箱)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等相关材料于10月9日前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办公楼107室)。

2.为了宣传典型,激励更多的集体和个人创优评优,学生处将及时反馈审核情况,请各学院提前收集以下电子资料:⑴“三好学生标兵”个人生活照片1张,先进事迹简介(300字左右);⑵“先进班集体”集体照片1张,班级活动照片3-5张,班级先进事迹简介(500字左右);⑶“优秀学生干部”生活照片1张;⑷“优秀毕业生”生活照片1张。照片大小不小于2M,照片名称以班级名称或个人姓名命名,分类打包后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六、表彰奖励

学校将在10月份召开2013—2014学年学生“创优评优”表彰大会,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9月1日

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9月1日印发

附件:

- 3 -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部门(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宣传部 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农学院 草业学院 动物医学院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园艺学院 林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工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资源与环境学院 人文学院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理学院 外语学院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合计 名额 4 2 7 5 5 3 4 3 4 5 8 5 6 5 4 3 3 4 80

- 4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