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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社研究

来源:微智科技网
 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就是以农村村民小组或行政村为单位,把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耕地、林地、水体、农田水利设施、生产性道路、现金、村或居民小组创办的企业或与其他企业合作、合资形成的股权等资产,通过清产核资,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在此基础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经济组织,即股份合作社。

建立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是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促进的重大举措。一是有利于确立农民财产主体地位,增加农民的财产收益和投资收益。通过将集体资产直接量化到农民个人,解决了集体资产“人人所有,人人无份”的产权虚置问题,使农民真正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财产主体,在获得劳动报酬之外,还可通过按股分红获得投资收益,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财产收益。二是有利于提高农村组织化程度。新型股份合作社是一种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经济组织,有利于克服以户为单位分散、落后的经营方式的弊端,为农村经济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奠定了基础。三是有利于解决农村资产融资难、变现难、农民脱离土地难等问题。

农业部经管司孙中华:重庆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颇具创新

发布时间:2011-12-23 来源:重庆日报

作为中国农村改革与重大研究的专家,农业部农村经济与经营管理司孙中华对重庆农村改革和试验进行了近距离观察。在他看来,作为国家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重庆大胆探索,形成了许多全国性经验,正在大力发展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有很多创新,对全国具有借鉴意义。

在近日出席重庆市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工作会议时,孙中华谈到,中国正处于“三化同步”的关键时期,农业现代化相对而言,显得滞后。当前农村面临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劳动力尤其是年轻劳动力,进入城市从事二、三产业,导致农村出现“三化”,即老龄化、妇女化、低文化。地由谁来种?怎么搞现代化?各地都在探索。在一家一户高度分散经营的条件下,要解决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最好的方式是通过合作社。合作社发展,对于探索中国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他介绍,近几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有合作社44.6万个,入社农户3570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4.3%。而重庆合作社数量已有1.3万个,参加合作社成员212.5万户,农民参合率31.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个扶持、模式多样、机制多元的格局初步形成。尤其是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有许多新创造、新亮点。

新在什么地方?孙中华认为,一是探索处理好多种要素合作与劳动合作关系。农民可以土地入股形式加入合作社,进而盘活土地资源,这具有创新意义。农民还可以劳务收入、资金、技术、设施设备、生物资产等多种要素作为股份,组建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二是扩大了合作社成员范围。合作社以普通农户为主体,种养大户为重点,一些保留农村承包地的转户农民和在农业领域创业兴业的城镇下岗职工、大学毕业生也可以加入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第三,合作领域也有新突破。不仅限于种植、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还发展了一批乡村旅游、劳务等合作社,延伸到二、三产业,还在探索发展具有农村社区服务功能的股份合作社。

另外,在分配方式上,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成员不仅可以按股分红,合作社可分配盈余还按成员与本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进行返还。

“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产权制度等。”孙中华说,重庆用一年时间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这在全国各省市中是第一个,为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奠定了产权基础;重庆正在进行的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国影响力大,减少农村人口,增加人均资源占有量,这为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做大做强创造了条件;重庆率先在全国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林权“三权”抵押贷款,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生物资产抵押,这也是一项具有开创意义的试验,为解决合作社缺乏有效抵押资产、破解融资难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向婧)

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利好多多

2011年12月22日 08:34华龙网-重庆日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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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向婧)系列利好,推动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近日,在奉节县召开的全市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工作会议上,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817个、成员21万户。市财政今年安排了专项资金800万元,对首批40家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予以扶持。

“重庆主城近郊农村,重点推行以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股组建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其他地区,重点推行多种要素入股组建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农工委、市农委主任夏祖相说,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探索发展具有农村社区服务功能的股份合作社。

据了解,我市将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引导广大农民组建或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城市工商企业等市场主体联合兴办各种类型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指导现有股份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完善经营机制、要素投入机制和利益联接机制,促进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凡是入社农民愿意以多种要

素的紧密合作取代原单一要素合作方式的,有关职能部门要支持指导其规范合作行为,合理确定要素股份,依法变更登记为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改造一批,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夏祖相说,到“十二五”末,全市力争发展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带动增收能力强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2000个。

为此,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据介绍,从明年起,到2015年,全市每年扶持100个产业基础好、运行机制好、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重点支持建设和改造温室大棚、仓储设施、小微型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购置灌溉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仪器等设备;良繁体系建设及优质新品种引进和推广。

此外,我市将积极支持其农产品运输冷链系统建设及加工、物流所需厂房建设、设备购置;支持制订和实施农业生产标准与技术规程,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认证,打造知名品牌;支持建设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发展电子商务,在城市超市设立直销专柜,建立城市社区直销网点。

我市还将实施“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优秀理事长培养计划”。采取市内集中学习与市外考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培训200名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理事长、1万名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和普通成员、500名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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