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专监手签字) 审批:(总监手签字)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编制依据…………………………………………………………………3 三、监理工作流程……………………………………………………………4 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5 (一)施工测量工程…………………………………………………………6 (二)地基基础工程…………………………………………………………7 (三)模板工程………………………………………………………………8 (四)钢筋工程………………………………………………………………9 (五)混凝土工程…………………………………………………………10 (六)砌体结构工程………………………………………………………11 (七)地面和楼地面工程…………………………………………………12 (八)门窗工程……………………………………………………………13 (九)抹灰工程……………………………………………………………14 (十)屋面工程……………………………………………………………15 (十一)给水、排水、采暖工程…………………………………………16 (十二)电气照明安装工程………………………………………………17
一、工程概况(根据实际情况写上)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类型及层数: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要求质量标准: 要求工期:
该工程的设计简况:(根据实际情况写上)
二、编制依据
(一)、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号)等。
(二)、业主有关批文。
(三)、设计文件: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四)、经审批的监理规划。 (五)、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六)、主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2011)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
三、监理工作流程
主体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模板、钢筋、混凝土楼地面、屋面工程 抹灰、工程; 门窗、卷材屋面 施工前准备工作 土方工程 基础工程 1、 熟悉设计文件,核对施工图纸,参加技术交底 1、 审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工艺)。 2、 复核施工放样测量资料。 3、 按设计和施工规范对施工过程进行安装工程 给、排水、采暖、电监督检查。竣工验收 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一)施工测量工程 1、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配备1名测量人员,并有经计量单位标定合格的测量仪器,经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2、场区控制网点位,应选择在通视良好、便于施测、利于长期保存的地点,并埋设相应的标石,必要时还应增加强制对中装置。
3、当少数高程控制点标石不能保存时,应将其引测至稳固的建(构)筑物上,引测精度不应低于原高程点的精度等级。
3、施工现场测量,为了确保测量正确,使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工程监理采用抽检,复验建筑主轴线的设置和引测、竖向控制楼层高程和层高。
4、做好施工井字架,建筑物自身沉降、位移观察等监理工作(建筑物自身沉降观测每完成一层要观测一次)。
5、除每次测量的测量方案需技术负责人确认外,每次测量后,负责跑尺、观镜、校对、复核、审核的责任人应签字。
6、原始记录和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测量结果均是测量技术资料。
7、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每次审核测量结果时,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垂直度或沉降有异常,有责任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隐情不报,技术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8、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测量标准的要求对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核。
(二)地基基础工程
1、 土方开挖
1.1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开挖方式、支护形式、临时排水措施、 回填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
1.2监理工程师复测承包单位上报的基础工程轴线定位点、水准基点。 1.3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1.3.1当基底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检查开挖时采取的降水措施,地下水位应降 至基坑底0.5m以下。雨季施工时,应在基坑周围设置排水通道。
1.3.2检查开挖边坡形式,当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时,应严格检查基坑支护。 施工过程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协调各方及时处理。
1.3.3地基土不得超挖、扰动。当地基表面被水浸泡和扰动,必须经过妥善处理,达到设计要求。
1.3.4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验槽,见证检测地基承载力。 1.3.5检查基底高程和表面平整度。 2、土方回填
2.1基坑回填必须在建筑物地下部分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2.2控制回填程序,防止引起不均匀沉降。
2.3监理工程师见证检验回填土压实度。 2.4监理工程师检查回填土的高程、表面平整度。
2.5检查填土施工时的压实机具,对分层厚度、压实遍数、含水率等进行控制。 3、基础检验
3.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
3.2基坑开挖后经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单位联合验槽后方可继续后续施工。
3.3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基底标高、基底土质,检查基底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设计相符,基底检验情况应详细纪录地基检验表。
3.4监理工程师按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检查土质边坡坡度、基槽外形尺寸、边坡支护和临时支撑。
3.5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 3.5.1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祥勘阶段难以查清时; 3.5.2开挖基槽发现土质、土层结构与勘察资料不符时; 3.5.3施工中边坡失稳,需查明原因,进行观察处理时; 3.5.4施工中,地基土受扰动,需查明其性状及工程性质时; 3.5.5为地基处理,需进一步提供勘察资料时;
3.5.6建(构)筑物有特殊要求,或在施工时出现新的岩土工程地质问题时。 4、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控制
4.1审查施工单位单位的灌注桩施工技术方案;
4.2审查施工单位单位申报和进场的原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钢筋等的 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4.3审核混凝土配合比及检查施工配合比;
4.4检查桩孔定位及标高,检查孔底沉渣或虚土厚度,必须小于规范允许值; 4.5检查钢筋笼的制作质量,对钢筋笼进行隐检验收,检查保障保护层的措施; 4.6对浇注混凝土过程进行旁站,抽检混凝土塌落度及试块; 4.7浇灌后的桩顶及浮浆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5、地下防水
5.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主要施工人员的岗位证书。 5.2 审查签认施工单位的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3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防水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抽样检验和见证取样送检。
5.4工程隐蔽前,未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5监理工程师按设计要求检查防水砼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 埋设件等的设置和构造。
5.5地下防水工程按工程设计的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验收
(三)模板工程
1、监理工程师应在模板安装前对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模板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2、模板及其支架均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3、模板系统要能保证结构和构件部分的形状、尺寸位置的准确性;当跨度大于4米时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4、支架的支撑面为地面时,场地应平整,排水应畅通,地面不应发生沉降; 5、模板的材料宜选用钢材、胶合板等,模板支架的材料宜选用钢材,当支架高度超过3.6m时,应使用钢管搭设;
6、一般模板支架支于楼面时,楼面下至少加一层支顶。高大模板支架支于楼面时,楼面下需支顶的层数由验算定,但不少于1层。
7、监理工程师检查多层支架支模时,应检查支架的横垫板平整度,支柱垂直度,上下层支柱是否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
8、监理工程师检查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位置和安装质量,其偏差应符合表中规定: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允许偏差 项目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插筋 预埋螺栓 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 外露长度 中心线位置 外露长度 中心线位置 尺寸 允许偏差3 3 5 ±10.0 2 ±10.0 10 ±10.0 9、监理工程师检查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轴线、底模上表面的标高、截面内部尺 寸、相邻两板面高低差、表面平整、模板接缝宽度等,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中规定:
项目 轴线位置 底模上表面标高 截面内部尺寸 层高垂直度 基础 柱、梁、板 不大于5m 大于5m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表面平整度 10、模板拆除时质量控制要点:
10.1拆除模板、支架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拆除。
允许偏差(mm) 5 ±5 ±10 +4,-5 6 8 2 5 检查方法 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10.2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抗压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2 板 >2、≤8 >8 梁、拱、壳 悬臂构件 ≤8 >8 — ≥50 ≥75 ≥100 ≥75 ≥100 ≥100 10.3后浇带的支顶与其它部位应分开布置,模板及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 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四)钢筋工程
1、钢筋材料
1.1监理应在钢筋进场时抽查钢筋的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钢筋的性能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常用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附录B的规定。
1.2施工中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着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停 止使用该批钢筋,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2、钢筋焊接质量控制要点:
2.1钢筋焊接前,根据现场施工条件进行试焊,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 2.2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均应焊接。
2.3根据钢筋的受力状况、钢筋直径、抗震等级、结构部位等具体情况来确定是 否采用焊接接头或焊接的形式。
2.4焊接网和焊接骨架的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绑扎与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3.1检查钢筋绑扎前测量放线成果,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钢筋绑扎。测量放线 应定出结构轴线、梁、柱、墙中线及钢筋位置线。
3.2检查板和墙的钢筋网、柱中竖向钢筋搭接、梁和柱箍筋等绑扎点位置及方式; 钢筋的绑扎点应采用专用铁丝扎牢。
3.3检查绑扎网和绑扎骨架的长、宽、高;受力钢筋间距、排距、箍筋间距。 3.4钢筋的绑扎接头应按钢筋类型、钢筋直径、钢筋受力状况、混凝土强度等级 确认搭接长度和形式;在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3.5钢筋工程完,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和分项评定,并备齐材料合格证、复试报 告等资料,填写工程报验单报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隐检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五)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浇注前的质量预控:
1.1对混凝土浇注方案进行审批:要依据浇注面积、浇注工程量;劳力组织、施 工设备、泵车位置、浇注顺序、施工缝的位置、混凝土原材料供应、保障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以及停电的应急措施等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并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1.2模板、钢筋应做好预检和隐检,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再次检查,确保模板位置、 标高、截面尺寸与设计相符,且支撑牢固,拼缝严密,模板内杂物已清除干净。钢筋位置固定正确,关键部位应再次查验钢筋品种、数量、规格、插筋、锚固情况。
1.3检查机具准备,对搅拌机、运输车、料斗、串筒、输送管线、振捣器等要准 备充足,必要时应进行试运转。
1.4水、电、照明等现场条件已做好,且应有保证。 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
2.1混凝土浇筑中,要加强旁站,严格控制浇筑质量,检查混凝土塌落度,对施 工配合比进行严格控制。
2.2检查振捣情况,不能漏振、过振,检查模板、钢筋的位置和牢固度,有跑模 和钢筋位移情况应及时处理,特别注意混凝土浇筑中施工缝、沉降缝、后浇带处混凝土的浇筑。
2.3对节点部位不同等级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和浇筑混凝土的等级严格检查,防止 低等级混凝土注入高等级混凝土部位。
2.4根据混凝土浇筑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对混凝土浇筑进行试块抽检,并在标养 后亲自送到实验室做旁站试验,以检查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2.5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检查和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成型压光和覆盖浇水养护, 防止混凝土出现裂缝。
2.6施工单位单位拆模要事先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经监理工程师根据拆模条 件判断确认后方可进行。 3、混凝土养护质量控制要点:
3.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 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
3.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 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3浇水次数应能使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3.4混凝土的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3.5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时,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用塑料布覆盖严密,并应保持 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4、混凝土拆模控制要点:
4.1拆模后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得有严重的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 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对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验收。
4.2现浇结构以及混凝土设备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以及 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偏差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并重新验收。
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坐标位置 不同平面的标高 平面外形尺寸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凹穴尺寸 平面水平度 垂直度 预埋地脚螺栓 每米 全长 每米 全长 标高中心距 中心线预埋地脚螺栓孔 深度 孔垂直预埋活动地脚螺栓板 标高 中心线带槽锚带螺纹允许偏20 0,-20 ±20 0,-20 +20,0 5 10 5 10 +20,0 ±2 10 +20,0 10 +20,0 5 5 2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塞尺检查 钢尺、塞尺检查 钢尺、塞尺检查 检查方法 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水平尺、塞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轴线位置 基础 允许偏差(mm) 15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基础 墙、柱、梁 剪力墙 层垂直度 ≤5m >5m 全高(H) 标高 层高 全高 截面尺寸 电梯井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表面平整度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预埋件 预埋螺栓 预埋管 10 8 5 8 10 H/1000且≤30 ±10 ±30 ﹢8、﹣5 ﹢25,0 8 10 5 5 15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经纬仪、钢尺检查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井筒全高(H)垂直度 H/1000且≤30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六)砌体结构工程
1、监理工程师对所用的砖、砌块、水泥、砂等原材料进行进场检验,查验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原材料复试。
2、监理工程师检查砌筑砂浆的标号、配合比,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并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砂浆禁止使用。
3、砌筑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
3.1砂浆应机械拌和,配合比采用重量比。
3.2砌筑用粘土实心砖、多孔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
3.3严格按砌筑工艺进行施工:砌块灰缝必须横平、竖直,灰缝的水平、竖缝厚度及灰缝砂浆饱满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4砌块砌缝交错,上下砌块层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竖向灰缝不应出现瞎缝、透明缝和假缝。
3.5检查构造柱、圈梁、过梁、防潮层的留置数量、位置。
3.6检查墙体与构造柱、圈梁与构造柱以及预埋拉接筋的位置,其数量、锚固长度、焊接绑扎必须符合要求。
3.7督促承包单位合理组织施工,内外墙要同步砌筑,尽量不留槎。当要留槎时,留槎的部位、形式,必须事先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接槎时,接槎处必须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3.8检查砌体中的预埋件、预留洞以及配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埋于砌体中的木砖要做好防腐处理。
4、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填充墙砌筑施工过程,砌筑应与设备、电气、消防、供电、信号等各工种密切配合,按建筑结构和设备安装的施工图埋置各种预埋件和预留的各种管、洞、沟、槽。
5、监理工程师检查门窗预埋件:预埋件的材质、型号、埋设位置以及做法都应符合规范要求。
6、监理工程师检查砌筑轴线、标高、垂直度、表面平整度、外墙上下窗口的偏移等偏差项目,其允许偏差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砌筑完基础或每一层后,应校核砌体的轴线和标高。
7、墙基砌筑完毕后基槽应及时回填。
(七)地面和楼地面工程
1、基层铺设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1监理工程师检查填料的最优含水率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击实试验确定);填料应分层夯实,填料、虚铺厚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1.2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土的压实度、标高、平整度,经检查验收合格并且相应管线均已敷设完毕后方可批准进行垫层施工。
1.3监理工程师应对基层材料的进场进行检验;质量证明文件要齐全。按规定进行复试的,应提交复试报告。
2、灰土垫层质量控制要点:
2.1灰土垫层应采用熟化石灰与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拌和铺设。 2.2灰土垫层应铺设在不受地下水浸泡的基土上,灰土垫层应分层夯实。 2.3灰土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砂垫层和砂石垫层
3.1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3.2砂石应选用天然级配材料。铺设时不应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压(夯)至不松动为止。
3.3砂和石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砂应采用中砂;石子最大颗粒经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
4、混凝土垫层质量控制要点:
4.1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砂为中砂,其含泥量应不大于3%,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4.2混凝土垫层铺设前,应湿润下一层表面。
4.3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有防水要求的浴厕地面工程,垫层的坡向应正确、不积水,完工后应见证检查蓄水试验。
4.4监理工程师检查垫层与其下层结合是否粘结牢固,采用小锤轻击有空鼓处必须重新处理。
4.5监理工程师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检查构造层(保温层、防水层、防潮层、找平层、结合层)施工的表面平整度、坡度、厚度、标高等。
5、整体面层铺设质量控制要点:
5.1监理工程师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查各种面层的材质、强度(配合比)和密实度。
5.2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时不得留施工缝。当施工间隙超过允许时间规定时,应对接搓处进行处理。
5.3普通水磨石面层磨光遍数不应少于三遍。高级水磨石面层的厚度和磨光遍数由设计确定。
5.4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面层和基层的结合处,结合应牢固无空鼓。 5.5监理工程师检查地漏和供排除液体用面层坡度;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平顺。
5.6 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
5.7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天,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5.8水泥类整体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在终凝前完成。 6、板块面层铺设质量控制要点:
6.1监理工程师检查板块面层品种、质量,其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2铺设板块面层时,监理工程师按规范的规定检查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 6.3监理工程师检查活动地板安装质量;活动地板安装应牢固,其支撑架固定的位置应按荷载的大小及板材性质确定。
6.4铺设水泥混凝土板块、水磨石板块、大理石、花岗岩等面层的结合层和填缝材料采用水泥砂浆时,面层铺设后,表面应覆盖、湿润,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6.5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严密牢固无渗漏。
6.6板块类踢脚线施工时,不得采用石灰浆打底。
(八)门窗工程
1、监理工程师检查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
2、门窗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对门窗洞口尺寸、固定门窗的预埋件、锚固件进行检验;其防腐设计应符合设计要求。
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门窗框、副框的安装质量,其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位置、与框的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推拉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4、监理工程师检查门窗扇的安装质量;其质量必须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阻滞、无回弹、无倒翘。
5、监理工程师应对门窗附件进行检查,附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端正、开闭灵活、位置准确。
6、监理工程师应对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和质量进行检查,其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填嵌材料应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均匀。
7、监理工程师应见证检验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检。监理工程师对特种门安装除应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有关部门的规定。
8、木门窗制作、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8.1木材的树种、材质等级、含水率、防腐、防虫、防火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8.2门窗框、扇的榫槽必须嵌合严密,以胶料胶结并用胶楔加紧;胶料品种要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8.3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8.4门窗安装,应裁口顺直,刨面平整光滑。
8.5门窗小五金安装位置适宜,槽深一致,边缘整齐,尺寸准确。小五金安装齐全,规格符合要求,木螺丝拧紧卧平,插销关启灵活。
8.6门窗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尺寸一致,平直光滑,与门窗结合牢固严密,无缝隙。
8.7 木门窗与墙体间的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
9、金属门窗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9.1检查铝合金门窗的品种、类型贵和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的型材壁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
9.2金属门窗扇的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9.3金属门窗框的保护膜在内外装修完成之前不得揭掉;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
9.4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9.5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 100N。 10、塑料门窗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0.1塑料门窗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要求;塑料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0.2检查推拉门窗扇的防脱落措施。
10.3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11、特种门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1.1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
11.2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
11.3按设计要求检查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法。 11.4特种门的品种 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12、门窗玻璃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2.1检查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单块璃大于 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12.2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12.3检查玻璃的安装方法,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12.4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栽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12.5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12.6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 0.5mm。
(九)抹灰工程
1、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检查其配合比与稠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水泥砂浆及掺有石膏拌制的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
2、抹灰前,砖、砼等基层表面应清除干净灰土、污垢和油渍等,并洒水湿润。
3、监理工程师重点检查抹灰层与基层及各灰层之间粘结牢固程度,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用小锤轻击检查。
4、监理工程师检查抹灰表面的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垂直度、格(缝)直线度、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的允许偏差,其偏差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抹灰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完毕,并经验收后进行。
5、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6、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 用 1: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 其高度不应低于 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 50mm。
7、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8、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 水冲、 撞击、 振动和受冻, 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9、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10、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
10.1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或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应采用加强措施(如加气混凝土与砖、混凝土交接处)。
10.2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流水坡向正确,滴水线顺直;滴水槽深度、宽度均不小于10mm,整齐一致。
10.3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10.4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 项次 L 2 3 项目 普通抹灰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阴阳角方正 分格条(缝)直4 4 4 高级抹灰 3 3 3 检验方法 用 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 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 5m线 不足 5m拉通4 线 度 墙裙 、勒脚上5 口直线度 4 3 线 用钢直尺检查 拉 5m线 不足 5m拉通4 3 线 用钢直尺检查 11、装饰抹灰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1.1水刷石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搓痕迹。
11.2水磨石表面平整光滑,石子显露密实均匀,无砂眼、磨纹和漏磨处,分格条位准确,全部露出。
11.3喷涂、滚涂、弹涂应颜色一致,花纹、色点大小均匀,无漏涂、透底、流坠,不显接槎。
11.4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 ,滴水线应内高外低 ,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 10mm 。
11.5 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mm) 项次 项目 水刷石 斩假石 干粘石 假面砖 检验方法 1 2 3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阳角方正 分格条(缝) 5 3 3 4 3 3 5 5 4 5 4 4 用 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 5m 线 不足 5m 拉 4 直线度 墙裙 勒脚5 上 口直度 3 3 3 3 通线 用钢直尺检查 拉 5m 线 不足 5m 拉 3 3 —— —— 通线 用钢直尺检查 (十)屋面工程
1、卷材防水屋面
1.1监理工程师对所用的防水材料进行检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2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资质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上的上岗证。
1.3卷材防水层质量控制要点:
1.3.1所用的基层处理剂、接缝胶粘剂、密封材料等配套材料应与铺贴的卷材材性相容。
1.3.2检查卷材防水层的表面平整度,其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无积水现象;屋面卷材防水层严禁有渗漏现象。
1.3.3卷材下面的空气应排尽,并辊压粘结牢固。
1.3.4检查卷材铺贴施工质量:涂刷冷底子油要均匀;铺贴方法、压接顺序和搭接长度要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1.3.5检查泛水、檐口及变形缝部位;卷材防水层要粘贴牢固,封盖严密;卷材附加层、泛水立面收头等做法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1.3.6检查卷材搭接宽度、玛蹄脂软化点、沥青胶结材料使用温度。 1.4热熔法铺贴卷材质量控制要点:
1.4.1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允,不得过分加热或烧穿卷材。
1.4.2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卷材,卷材下面空气应排尽,并辊压粘结牢固,不得空鼓。
1.4.3卷材接缝部位必须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胶。
1.5屋面工程完工后,应对细部构造、接缝、保护层等进行外观检查,并应进行淋水或蓄水检验。
2、隔热屋面
2.1监理工程师检查保温层的强度、容重、寻热系数和含水率以及配合比,其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2.2保温层的铺设质量控制要点:
2.2.1松散保温材料应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2.2.2板状保温材料要紧贴(靠)基层,铺平垫稳,找坡正确,上下层错缝并填嵌密实。
2.2.3整体保温层拌合均匀,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2.3监理工程师检查保温(隔热)层质量,保温(隔热)层的表面平整度、保温层厚度、隔热板相邻高低差等均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3、屋面找平层
3.1监理工程师检查找平层的材料和配合比,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3.2找平层施工,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3.3监理工程师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查分格缝留设的位置和间距。
3.4监理工程师检查找平层的表面平整度,其偏差值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
(十一)给水、排水、采暖工程
1、质量预控措施:
1.1项目开工前,必须熟悉图纸,重点了解给、排水管道与室外管道的连接方法,穿越建筑物基础的作法,房屋引入管、干管、立管、支管的安装位置及要求,以及供水设备和消防设备有关情况。
1.2同相关土建、电照图纸进行对照,核对管道留洞、设备基础、预埋件等是否同土建图一致。
1.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2、安装过程的质量控制:
2.1对施工单位进场人员的资质审查。
2.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外观等进行验收,不合格产品不能进场。
2.3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抽查10%作试验,且不少于1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4进场的钢制型材、尤其是采用螺纹连接的管材,除进行外观检查外,应对其外径及壁厚进行抽检,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不能进场。
2.5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管道。
2.6室内直埋管道在埋设前,应检查管道的防腐处理。
2.7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位置要正确,支、吊架间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铝塑复合管的支架若采用金属制作,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 下表的规定。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支架间的最大距离 保温管 不保温管 2.8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 符合表下表的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 管径(mm) 最大立管 12 14 16 18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0 2.4 2 2.5 2.5 2.5 2.5 3 3.5 4 3 4.5 3 5 4 6 4 6 4.5 6.5 125 6 7 150 7 8 7 9.5 200 250 8 11 300 8.5 12 0.5 0.6 0.7 0.8 0.9 1.0 0.5 0.6 0.7 1.1 1.3 1.6 1.8 2.0 2.2 间距水冷0.4 0.4 0.5 0.8 0.98 1.0 1.1 1.2 1.35 1.55 0.6 0.7 0.8 (m) 平热 0.2 0.2 0.25 0.3 0.3 0.35 0.4 0.5 2.9 铜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下表的规定:
10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65 80 0 支架的最大间水平管 1.2 距(m) 1.8 1.8 2.4 2.4 2.4 3.0 垂直管 1.8 2.4 2.4 3.0 3.0 3.0 3.5 125 150 200 3.5 3.5 3.5 4.0 4.0 3.0 3.0 3.0 3.5 3.5 2.10室内给水管道应按设计或规范要求做水压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整个过程进
行旁站监理,并做好相应的试验记录。
2.11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 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2.12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2.12.1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 5m,每层必须安装1个。 2.12.2 楼层高度大于 5m,每层不得少于 2 个。
2.12.3 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 1.5~1.8m,2 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 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2.13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2.14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 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2.15监理工程师抽验给水管道和阀门的安装,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2.16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全过 程,并做好记录。
2.17监理工程师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检查排水管道的坡度。
2.18监理工程师应按设计要求检查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及其排水管的坡度。 2.19焊接钢管的连接,管径小于或等于32mm,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32mm, 采用焊接。
2.20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及现场组装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全部做水压试压,监
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督。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1.5倍工作压力,且≥0.6MPa)下,保持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2.21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在管道保温之前要进行水压试验,监理人员旁站监 理试验过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十二)电气照明安装工程
1、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熟悉电气安装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和使用说明。
2、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设备应有铭牌及安全认证。
3、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
4、灯具型号、式样及安装高度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对于由甲方(业主)自选的灯具,施工单位待甲方选购定型后再进行安装。
5、电缆均需有出厂合格证及生产资质证和“3C”认证,安装单位需有安装资质证。 6、民用建筑内的照明设备应符合节能要求,未经建设单位代表或者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照明设备不得安装。
7、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对关键工序,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8、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安装固定电器照明装置。 9、当在装饰材料墙面上安装照明装置时,接线盒口应与装饰面平齐。导管管径大小应与接线盒孔径相匹配,导管应与接线盒连接紧密。
10、电器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接触良好;需要接保护地线(PE)的灯具、开关、插座等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有明显的接地螺栓。
11、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电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表面。
12、电线、电缆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管口应有保护措施,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电缆后,管口应密封。
13、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色;相线用:A 相——黄色、B 相——绿色、C相——红色。
14、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实验。
15、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5.1一般敞开式灯具,灯头对地面距离小于下列数值(采用安全电压时除外): 15.1.1室外:2.5m(室外墙上安装); 15.1.2厂房:2.5m; 15.1.3室内:2m;
15.1.4软吊线带升降器的灯具在吊线展开后0.8m。
15.2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离地面高度小于2.4m时,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具有专用保护措施。
16、当灯具距离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17、防爆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7.1灯具的防爆标志、外壳防护等级和温度组别与爆炸危险环境相适配。当无设计要求时,灯具种类和防爆结构的选型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灯具种类和防爆结果的选型
爆炸危险区域防爆结构 隔爆型d 照明设备种类 固定式灯 移动式灯 携带式电池灯 镇流器 ○ △ ○ ○ Ⅰ区 Ⅱ区 增安型e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 — — △ ○ ○ ○ ○ ○ — — ○ 注:○为适用;△为慎用;×为不适用 18、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8.1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Ω;
18.2 在人行道灯人员来往密集的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离地面2.5m以上;
18.3 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19、插座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9.1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19.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相序一致。
19.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20、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修复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破损。
21、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线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
电线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
22、暗配的导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明配的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
23、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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