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木业有限公司
代 理 合 同
生 产 方: (甲方) 代 理 方: (乙方)
代 理 合 同
生 产 方: (甲方) 代 理 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授权代理
1、为了更好地扩大甲方商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甲方将在 为乙方的商品举办展览和宣传并定期邀请会员店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士参展订货。
2、甲方授权甲方为 区域的唯一代理商。为了保持甲方在该区域的独家代理权,甲方每年销售甲方产品不能少于 万元。
第二条 代理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或商标
第三条 商品的包装
1、所有商品由甲方妥善包装,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震、防锈、耐多次装卸。
2、对于某类商品在销售中有特殊包装需求的,甲方须按照甲方限定的商品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第四条 商品的价格 1、
甲方按照甲方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进货。
2、甲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导价进行商品销售,原则上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所限定的最低售价。
3、甲方调整商品的价格需在15日之前通知甲方。 第五条 奖励机制
1、甲方依据甲方的商品销售量,以返利形式给予甲方一定程度的奖励。 2、如果甲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年度销售任务,完成任务部分甲方按商品进价的 计算销售返利(以货款的方式返还)。
3、如果甲方超额完成甲方规定的年度销售任务,其超额部分甲方按___计算销售返利(不折算现金)。
其它奖励条款: 第六条 商品的质量
1、甲方保证所供商品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的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产品说明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同。
2、甲方保证商品的质量与货物样品一致;商品的商标、品牌与合同中描述的相符;商品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 商品的检验
1、甲方对甲方交付的商品进行检验并签发《甲方商品验收入库单》,但此验收入库单不作为确定商品质量的最后依据。如果验收入库后的商品发现质量和规格不符合约定的验收标准,或因品质不良导致消费者退货或索赔时,甲方仍应负赔偿责任。
2、甲方所供商品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或超过商品的约定保质期,甲方
有权选择退货或换货。
第 商品的交货地点和运输费用负担 1、甲方所供商品交货地点:
2、商品的运输、装卸和其他杂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支付方式
1、甲方凭《甲方商品验收入库单》和及其他应该提交的相关单据结算货款。
2、甲方向甲方订货以甲方向甲方发出的《甲方商品采购订单》为依据,该订单经甲方回签确认后,甲方支付甲方订单总价 % 作为采购商品的订金,货款余额待甲方交货并经甲方检验和签发《甲方商品验收入库单》后结算。
其他支付方式: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享受区域代理商品价格优惠及促销。
2、甲方有权在所代理的区域内以代理商的名义发展二级经销商或对甲方会员店配货。
3、甲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与品牌形象,必须对甲方的商业资料及供货价格保守秘密。
4、甲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销售与维修的月报小结,以便甲方及时了解产品与市场的问题。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年度最低销售任务,且无有效的销售方案,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取消甲方的代理资格。
2、甲方在产品有保障的情况下需无条件给甲方提供充足的货源。 3、甲方须积极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必须对所供应的商品提供其许诺的或规定的售后服务,及相应的配套服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需向甲方提供与产品销售有关的证件:
等有关证件。
5、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须保证甲方所代理区域内不得出现其他任何形式的非经甲方销售渠道的甲方商品市场销售。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甲方商品采样单》、《甲方商品采购订单》、《甲方商品验收入库单》和《甲方商品维修单》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的程度
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30天,未受事故影响的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责任归属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履行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履行的债务。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第十 争议解决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需到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诉讼期间,双方须继续履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权力和义务。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甲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