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結書----收款委托
立切結書人-立書人),茲切結下列事項,恐口無憑,特立此書為証:
一.立書人委托以下簡稱-受托人)代為在□臺灣□收取
(以下簡稱-貴公司)與立書人在中XX交易的應付貨款。
二.貴公司在本書簽立前所應付給立書人之貨款,完全已按照立書人之指示給付予指定之受托人無誤,且無積欠任何貨款。
三.倘因立書人要求做貨款之受托人變更,爾後導致貨款債權不清和衍生之法律責任等問題,蓋由立書人和受托人負責,完全與貴公司無關。立書人若欲變更貨款之受託人時,須提供立書人同意之合法證明文件和新受託人身份之證明文件給予貴公司做審核,否則貴公司可以不接受變更請求。此致
立切結書人:
注冊號:
法人代表:電話:
身份證字號:
受托人:
統一編號:
負責人:電話: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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