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购销协议
甲方:阿拉善盟云峰道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宁夏华之泰工贸有限公司
甲方因通古勒格淖尔至额尔克哈什哈公路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道路沥青,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材料名称:道路用90A型沥青。
二、 数量及价格:数量3000吨,如实际工程量有增减,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价格肆仟伍佰元每吨(含运费),总价13500000元(壹仟叁佰伍拾万元)。
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交通部PG82—28技术要求,乙方负责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
四、 送货时间、地点及方式:送货时间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将货送到甲方施工处。
五、 交货付款:乙方送货到达卸货地点后,甲方化验合格后付款卸货,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六、 合同实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不能解决,可诉诸有管辖权的人民。 七、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方相关工程完工后,此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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