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程单价为全费⽤单价,全费⽤单价经综合计算后⽣成,其内容包括直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措施费也可按此⽅法⽣成全费⽤价格)。
各分项⼯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成⼯程发承包价。
由于各分部分项⼯程中的⼈⼯、材料、机械含量的⽐例不同,各分项⼯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当C >C0(C0为本地区原费⽤定额测算所选典型⼯程材料费占⼈⼯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合计的⽐例)时,可采⽤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见表4.5.5)。
表4.5.5 以直接费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序 号 费 ⽤ 项 ⽬ 计 算 ⽅ 法 备 注 1
分项直接⼯程费
⼈⼯费+材料费+机械费 2
间接费
1×相应费率
3 利润
(1+2)×相应利润率 4 合计 1+2+3
5
含税造价
4×(1+相应税率)
2.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当C 表4.5.6 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序 号 费 ⽤ 项 ⽬ 计 算 ⽅ 法 备 注 1
分项直接⼯程费
⼈⼯费+材料费+机械费 2
其中⼈⼯费和机械费 ⼈⼯费+机械费 3
间接费
2×相应费率 4 利润
2×相应利润率 5 合计 1+3+4
6
含税造价
5×(1+相应税率)
3.以⼈⼯费为计算基础
如该分项的直接费仅为⼈⼯费,⽆材料费和机械费时,可采⽤以⼈⼯费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见表4.5.7)。 表4.5.7 以⼈⼯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序 号 费 ⽤ 项 ⽬ 计 算 ⽅ 法 备 注 1
分项直接⼯程费
⼈⼯费+材料费+机械费
2
直接⼯程费中⼈⼯费 ⼈⼯费 3
间接费
2×相应费率 4 利润
2×相应利润率 5 合计 1+3+4
6
含税造价
5×(1+相应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