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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第六届青春之歌主题晚会招商项目书

来源:微智科技网
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第六届“青春之歌”——纪念中国党建党90周年暨辛亥100周年主题文艺晚会招商项目书

“青春之歌”主题文艺晚会在中国传媒大学已成功举办五届,享誉校园内外,已成为中国传媒大学外国语学院的优秀校园文化品牌,广受师生欢迎。今年,晚会组委会将本届主题定为回顾中国文化在风云变幻中的发展历程,感悟近代中国民主探索之路,演绎当代社会中的点点滴滴,畅想现当代中国的发展之路;并增强宣传力度,提高媒体曝光量。第六届“青春之歌”必然成为2011年中传校园文化盛典。

为了进一步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同时为更好地各班集体创造展示班级特色及凝聚力的才艺展示平台,从今年起,“青春之歌”将弱化其党团相关的政治色彩,增强活动趣味性,提高学生的参与和观看热情,并致力于在北京校园刮起文化风暴。

此外,该活动曾与北京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台等知名媒体深度合作。相关单位曾制作活动专题节目,对本次活动给予高度关注。

同时,各大校园媒体媒体将对赛事进行全程报道,校电视台、广播台、英语广播台、国际青年传媒中心、校园网等都会对活动进行的宣传。人人网、腾讯网、新浪微博也将深入大学生内部进行活动的宣传、传播及推广工作。可以肯定的是,“青春之歌”必将成为一个持续的社会话题和广泛的热点,必将引领2011年中国传媒大学校园文化热潮。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中国传媒大学青年营、国际青年传媒(中心)、中国传媒大学英语广播台、中国传媒大学英语协会、中国传媒大学礼仪社和中国传媒大学非通用语协会,可以为本次活动提供充足的人力、智力以及技术支撑。

【项目优势】

由于活动主题与学生校园生活以及社会热点密切相关,颁奖晚会及制作出光盘下发的形

式符合学生的公众心理需求,活动将为参与学生、参与学校及赞助单位搭建展示推广的平台。晚会将受到本科在读生就达到了一万五千多人,在读的研究生、博士生,以及年轻活跃的教师群体关注。因此,凡是赞助和支持本次活动的企业机构,必将能在共赢的基础上,获得理想的商业回报。

优势一:

本次活动立意贴近校园,符合校园的需求。活动在校园内将获得空前的参与和支持。赞助企业对这一活动的鼎力支持,将因其广泛的参与和广泛的关注而得到肯定和赞赏,有效提升自己的品牌形象。

优势二:

中国传媒大学学生月均消费2000元,远高于在京其他普通高校学生的平均水平,而其中用于休闲娱乐、上街购物等的开销占了大半,可见中国传媒大学学生的消费潜力超强。除此之外,中国传媒大学还是一方孕育明星主持和演艺明星的沃土,所以在这里产生的消费方向往往也会引领外界大学生等年轻一代的消费方向,为商家孕育一片富有潜力的消费市场。

优势三:

数十家电视、平面、网络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联合报道,人人网、开心网等SNS社区对活动进行充分炒作。这些必将成为强大的传播力量,形成超强的社会营销力,赞助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必然得到有效的宣传和推广。(以往曾对“青春之歌”进行报道的媒体支持单位有:电视媒体:CCTV、BTV、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台;平面媒体: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朝阳报;网络媒体:新浪、雅虎、校内网、传媒青年网、中国传媒大学网等。由于本届活动媒体宣传单位尚在接洽中,与宣传媒体相关数据仅供参考)

优势四:

本次主题文艺晚会设置了多级审核程序,活动主办方将对于晚会节目自上而下进行多层次选拔,覆盖面覆盖广,持续时间长,形成全方位,成系统的活动规模。赞助企业将从中获得更多的回报,取得理想的而商业收益。

优势五:

鉴于中国传媒大学在传媒行业的领先地位,我们的传媒广告信息也在社会上会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认可度。此次中国传媒大学第六届“青春之歌”主题文艺晚会的主办单位与诸多外国驻华大使馆、各及地方电视台、各知名在京外企都有频繁的接触及联系,并且在本次文艺比赛时我们会请一些社会上的知名人士以及CCTV、BTV、凤凰卫视、北京音乐生活报、北京青年报、中国传媒大学校报、电视人杂志、雅虎、传媒青年网、中国传媒大学校园网等。为企业间和企业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搭建广阔平台进而使为赞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商业成果。

优势六:

我们曾先后举办过包括“青春之歌”主题文艺晚会、“音乐无国界”中外歌手大赛、模拟联合国、五四青年论坛等多项大型学生活动,在校内外颇具影响力和号召力。本次活动结束后,相关赞助企业将在各大校园活动中,具有优先参与权,并享有一定优惠。

优势六:

活动将制作光盘下发至老师,学生手中,并集中组织历届学生观看。因此赞助企业不仅在本届师生中得到宣传,而且会获得持续性商业效果。

【比赛及晚会招商赞助合作分项总览】

A、比赛及晚会特别鸣谢单位 B、比赛及晚会协办赞助机构 C、比赛及晚会奖品赞助机构

D、比赛及晚会电视、广播特约播映赞助机构(略) E、比赛及晚会网络授权赞助机构(略)

【赞助回报方案】

A赞助类别:比赛及晚会特别鸣谢单位 赞助内容:比赛及晚会全程特别鸣谢

赞助金额:人民币1.5万元(国外赞助机构:2000美元) 赞助名额:仅限一名

赞助资格:特别鸣谢机构必须是经组委会考核认定的具有极高知名度美誉度及发展潜力的企业

赞助回报: (一)活动参与部分

1、获准成为比赛及晚会特别鸣谢单位,在任何有活动logo的地点都会对特别鸣谢单位做出宣传;

2、特别鸣谢企业可参与监督活动的工作全程并提出指导意见; 3、企业首席代表参加比赛及晚会组委会;

4、特别鸣谢企业首席代表或由该机构派出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参加比赛评委会及晚会嘉宾;

5、特别鸣谢企业代表可出席比赛及颁奖典礼并致词,并与北京市教育界领导一起为获奖者及优胜者颁奖;

(二)权益优先部分

1.特别鸣谢企业在比赛及晚会结束后一年中,将在各大校园活动中,具有优先赞助权,并享有一定优惠;

2. 赞助机构享有比赛及晚会期间举办节目培训活动的优先权; (三)媒体宣传部分

1、在所有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及关于比赛及晚会的报道中,题目均以特别鸣谢单位称谓出现,赞助企业将由此获得强势宣传;

2、在所有比赛及晚会现场,包括各级节目审核区、活动现场等主背板均醒目显示比赛及晚会特别鸣谢企业名称;

3、比赛及晚会的录制现场突出特别鸣谢企业形象;

4、比赛及晚会的电视节目显示特别鸣谢企业名称;比赛及晚会的广播节目,宣布特别鸣谢企业名称;

5、每组参赛选手的比赛号牌上均印制特别鸣谢企业的名称;

6、在比赛及晚会期间,将和各大媒体合作,对比赛及晚会进行全方位宣传,在网站显示要刊载的“特别鸣谢企业”品牌,在网络赛事宣传报道中,可链接至特别鸣谢企业;

7、在比赛及晚会的宣传海报、请柬、入场券等所有宣传品赏印制特别鸣谢企业的名称及介绍;

8、在记录比赛及晚会成就的精美纪念册上刊登跨版特别鸣谢企业的广告。

9、企业亦可自行策划切合活动主题的营销策略的方案,组委会根据情况成立部门予以配合执行;

10、赠送整个活动DVD纪念光盘10套。

B赞助类别:比赛及晚会协办赞助机构(舞美灯光赞助机构与此相同) 赞助内容协办比赛及晚会

赞助金额:人民币7500元 (国外赞助机构:1100美元) 赞助名额:音像集团及机构三至五名

赞助资格: 协办赞助机构必须是经大赛组委会考核认定的具有显著成就和极高知名度的音像集团及机构

赞助回报:

(一) 活动参与部分:

1、协办赞助机构作为本次比赛及晚会的协办单位,参与比赛及晚会的协办工作; 2、根据实际可能,协办赞助机构的名称可采用辅名形式列入比赛及晚会的标题和称谓; 3、协办赞助机构首席代表参加比赛及晚会组委会,任组委会委员;

4、协办赞助机构首席代表或由该机构派出的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参加比赛及晚会评委会,任比赛及晚会评委;

5、协办赞助机构首席代表出席比赛及晚会颁奖晚会,作为特别嘉宾与北京教育界领导共同向比赛及晚会优胜者颁奖;

6、协办赞助机构可派出工作人员参与比赛及晚会筹备及实施工作。 (二)权益优先部分

1.协办赞助机构享有比赛及晚会期间在校园内摆展台的优先权; (三) 媒体宣传部分

1、在所有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及广播媒体关于大赛的报道中,均以比赛及晚会协办单位名义获得宣传;

2、在所有比赛及晚会现场,主背景板均醒目显示协办赞助机构名称; 3、各比赛和晚会结束字幕显现协办赞助机构名称;

4、作为协办单位,协办赞助机构可在比赛及晚会的各个阶段散发推介本机构的宣传品(需得到组委会的具体批准);

5、比赛及晚会期间,将和国内主要网站合作,对比赛及晚会进行全方位宣传,在网站显要位置刊载协办赞助机构信息,在网络赛事宣传报道中可链接协办赞助机构网址;

6、在记录比赛及晚会成就的精美纪念册上刊登整版协办赞助机构广告。

7、赠送整个活动DVD光盘5套

C赞助类别:比赛及晚会奖品赞助机构;(服装造型工作餐赞助机构与此相同) 赞助内容:为比赛及晚会优胜者提供奖品 赞助金额:人民币3000元(或等值实物)

赞助名额:能全额提供赞助的企业两名,能部分提供的企业若干 赞助资格:国内或国外各类拥有知名品牌产品的企业 赞助回报:

1、赞助机构获准在其宣传品上使用“《中国传媒大学“青春之歌”主题文艺晚会》指定奖品”标题,有效时间为一年;

2、在比赛及晚会现场及电视节目中由主持人特别介绍比赛及晚会奖品由该赞助机构提供,每场至少介绍2次;

3、赞助机构首席代表出席比赛及晚会颁奖晚会,作为特别嘉宾与北京教育界领导共同向比赛及晚会优胜者颁奖;

4、比赛现场及奖晚会片头或片尾10秒广告;

5、赞助机构赞助的产品还将用于观众投票及竞猜活动奖品,并在活动前的宣传广告中标明奖品及企业名称;

6、比赛及晚会期间,将和国内主要网站合作,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宣传,在网站显要位置刊载奖品赞助机构信息,在网络赛事宣传报道中可链接该赞助机构网址;

7、在记录比赛及晚会成就的精美纪念册上刊登半版奖品赞助机构广告。

注:1.以上方案均可以与赞助商进行进一步协商

2.决赛暨颁奖现场播放赞助商(产品)宣传片,广告宣传片由赞 助商自行提供,如需组委会拍摄,拍摄、制作经费由赞助商承担。

3.入场券及节目单中出现赞助商名称,LOGO由赞助商自行提供,如需组委会制作,

费用由赞助商承担。

4.晚会现场悬挂或摆放赞助商条幅或易拉宝等宣传品,宣传品由赞助商自行提供,

如需组委会制作,费用由赞助商承担。

5.现场派发赞助商礼品及宣传资料,礼品及宣传资料由赞助商提供。

【附1:活动历史】

2005年12月,为纪念一二九运动70周年,国际传播学院分团委大胆创新,在中国传媒大学成功举办了第一届“青春之歌”——纪念一二九运动70周年歌咏比赛。该活动吸引了北京市数十家新闻机构采访,并被共青团北京网站报道,在校内外激起热烈反响。 2006年12月,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第二届“青春之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歌咏比赛隆重登场。比赛以其广泛的覆盖面,浓郁的凝聚力在学校以及社会上带来了极佳知名度和影响力,近十家赞助单位也参与了歌咏比赛的筹备工作中。

2007年12月第三届“青春之歌”——跨越百年、喜迎奥运主题文艺晚会举行。该晚会以音乐为载体,综合舞蹈、歌剧、话剧等多种文艺形式,体现了中国百年的时代缩影与时代精神。从歌咏比赛到主题文艺晚会,该项活动无论从艺术表现形式还是参与面上,都实现了新的跨越。

2008年12月,第四届“青春之歌”以纪念新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为主题,通过身边的变化体现时代变迁,晚会融入了包括话剧、歌舞、小品、朗诵等更多的表现形式,活动不仅得到了校内同学更广泛的参与支持,也受到了包括CCTV、BTV、新浪、雅虎、《北京青年报》等知名媒体的报道,“青春之歌”已开始成为北京高校精品文艺活动之一。

2009年12月12日,主题为“青春中国 5动你我”的第五届“青春之歌”主题晚会在小礼堂举办,举办方继承和发扬“青春之歌”的品牌价值,有效统筹校内外包括和媒体在内的各种有利资源,为广院人又打造了一台精彩的主题文艺晚会。

【附2:校内宣传途径及载体】

校内展台场地;大中型喷绘海报;宣传标语、条幅;小型发放式宣传单;晚会门票、请柬上的宣传广告、优惠券部分;校园网、团委博客、播客、论坛、中国传媒大学BBS;中国传媒大学广播台、.3调频广播;《CAMPUS INSINGT》及电子杂志;人人网相关照片、视频、日志分享;晚会工作人员统一服装等。

【附3:具体赞助方式、宣传手段及价目】

1、前期宣传:

项目 赞助金额备注 (元) 2*1.6米大型喷绘海报鸣谢字样 2500 分别悬挂于学校西门、学生一食堂、36号楼女生寝室侧路 1000 1000 2.5/份 粘贴于中国传媒大学海报宣传栏 派人在校内人流密集处分发 受众为我校广大师生 海报类 一开宣传海报鸣谢字样 发放A4小型宣传海报 关于贵公司的问卷调查 赞助商 品牌 展示 活动 校内 刊登活动新闻 媒体 并鸣谢赞助商 宣传 校园博客发帖 2000 各种博客登宣传广告(流量) 5元人次

2、主题晚会现场:

项目 现场入口大型宣传品鸣谢赞助商 赞助金额 3000元 备注 2500/天 赞助商产品展示会 3000/天 于我校规定的展示会场地予以摆台并发放传单 分发赞助商产品广告宣传单 赞助商形象代言人见面会 赞助商小型宣传舞台表演 校广播台播出活动宣传 并鸣谢赞助商 800/天 4000/天 5000/天 2000/天 于我校人流密集区发放传单 场地灯光音频设备由我方提供 设备自备 入场券及节目单中以鸣谢方式出现赞助商名称 现场悬挂或摆放赞助商条幅或易拉宝等宣传品 2000元 2000元 “本次晚会由**集团赞现场主持人口播及大屏幕展示鸣谢赞助商 3000元 助” 全场开场、中场、结束前播放三次,每次不超过30秒 现场播放赞助商(产品)宣传片 晚会结束视频以字幕形式鸣谢赞助商 节目单背面以图文形式 3000元 2000元 3000元 宣传赞助商商品企业 现场派发赞助商宣传礼品及宣传资料 2000元 全场每位观众以及比赛前各位学校老师人手一份 请赞助商代表上台讲话、颁奖 现场全体工作人员穿着 4000元 3000元 由赞助商提供的广告服装 供应商加盟,现场销售商品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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