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名称 备选名称 (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1. 2. 姓 名 经营者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经营者签名:
年 月 日
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
1. 申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2.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个体工商户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名称中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个体工商户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4.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5.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是其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6.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7.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经营者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名称 备选字号(请选用不同字号) 组成形式 1. 2.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民族 职业状况 性别 照片粘贴处 个人经营 □ 家庭经营 □ 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 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 地址 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市(地区/盟/自治州)______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______乡(民族乡/镇/街道)______村(路/社区)______号______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从业人数 (人) 资金数额 (万元)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 月 日
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须知
1.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居民)、(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经营者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二者至少填写其中一个。
5.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
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8.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 在选择的类型 □ 中打√。
10.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 托 人 姓 名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委托代理权限:
1、同意 □ 不同意 □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 □ 不同意 □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 □ 不同意 □ 领取各类通知书; 4、同意 □ 不同意 □ 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人签名:
年
须知: 1.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
和注销登记等。
2. 委托人应当指定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在选择“同意”或“不同
意”后的 □ 中打√。
月 日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名 称 经营者 核准日期 发照情况 签 字 领 取 人 日 期 电 话 归档日期 正本 □ 副本 □ ( )份 发 照 人 签 字 日 期 备 注 归 档 人 归 档 情 况 备 注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
姓 名 文化程度 住 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性别 出生日期 职业状况 证件名称 照 片 粘贴处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 居民1.永久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件 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特别行政区护照 □ 1.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澳门居民 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身份证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 注:1.住所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2.同一栏中涉及两种以上身份证件的,只须选择提交一种; 3.在选择的类型 □ 中打√; 4.各类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居民)登记表
姓 名 文化程度 住 所 电子邮箱 性别 出生日期 职业状况 照 片 粘贴处 邮政编码 身份证件名称 居民来往通行证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 注:1、住所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
息;
2、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农民)登记表
姓 名 文化程度 住 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 1. 居民来往通行证 2. 居民身份证件 农民身份证明 文件名称 性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粘贴处 职业状况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 文件编号 注:1.住所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填写经营者在的相关信息;
2.申请登记为农民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农民身份证明文件, 包括:加入农业组织证明或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农民老 年津贴证明等(只需提交一种); 3.各类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