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现场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现场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2)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管理措施 1.1安全管理职责体系 1.2建立项目安全组织体系。
1.3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1.5办理项目安全施工许可证和安全施工认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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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台帐。
1.7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考虑有针对性 的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1.8对施工人员做好及时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生效。与专业施工厂家签订经济合同和安全生产 协议书
1.9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办理《北京市劳动安全资格上岗证》。
1.10审核特殊工种操作证的有效期限,贯彻执行国家及北 京市的安全、保卫的有关法规及规定。
1.11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副组长,安全员、技术员、工长为成员,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施工安全责任。
1.12实行施工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开展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活动。
1.13作业班组实行施工安全“连保互保”制度,班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操作者之间互相监督,互相控制、互相保护、互相牵连,开展分项工程施工活动。 2安全防护措施
2.1现场保护:施工现场使用脚手架、临时活动架安放必须牢固可靠,防护齐全;使用梯子必须坚实,人字梯要有拉接稳固绳,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地端有防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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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使用立梯的坡度以六十度为宜。
⑵使用木梯要牢固可靠,四脚与地面平稳,严禁两人以上站用一登一梯楼梯与休息平台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或挂安全网。 2.2个人防护
⑴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范、标准、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⑵ 空作业人员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⑶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抛散施工垃圾,不得从高空往下抛丢杂物。 ⑷凡患有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贫血等疾病者,严禁从 施工作业。
⑸所有施工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施工。 ⑹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非本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⑺工作时间不得饮酒,抽烟、打闹、嬉笑,要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 2.3临电管理
⑴施工现场临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供电。
⑵所有用电设备、设施必须做接零、接地保护,保护零,地线接触牢固可靠。
⑶电缆线的使用应选用橡套缆线,架空敷设必须有防护措施保护。 ⑷使用配电箱,开关箱等劳保用品必须按指定厂家的产品购置。 ⑸电箱内的闸具要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箱内整洁,不得有杂物,箱内有明显标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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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所有用电机械、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有效。
⑺所有用电机械、电器设备、电动工具必须实行一机一闸控制,严禁一闸多机使用;
⑻电焊机单独控制开关,一次线不超过5米长,两端接线应牢固,外壳有保护接零或接地。
⑼电焊机应双线到位,把线外皮应完好无损,保证绝缘良好。 ⑽在浑浊等不利的条件下,施工照明必须采用35伏以下电源严禁使用用碘乌灯。
⑾碘钨灯在室内使用高度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不低于2.5米,外壳做保护接零,导线使用三芯橡套缆线。 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禁使用塑料线。
⒀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大功率的照明取暖和热饭 2.4临时用电维护
⑴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 严格按规定、规范执行。
⑵标准进行安装、使用、检查、维护、维修、保养。 ⑶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严禁非本工种 人员作业。
⑷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维修、保养记录。 ⑸严格履行每天现场巡视,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即时处理。 ⑹服从项目管理人员及安全监督人员的指挥,积极配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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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2.5中小型机械
⑴中小型机械的使用,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⑵实行专人、专机使用,建立保管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⑶各种机械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无损、灵敏、有效。 ⑷电焊机两端接线处要有防护罩,外壳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⑸在焊接前首先配备灭火器,开好灭火证,检查施工现场周围, 上下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如有应立即消除后,方可施焊。
⑹电焊机的使用应配备专人看火,一人作业,施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⑺焊接操作点与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不小于10米的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焊。
⑻施工完毕后,要有充分的时间观察,确认无引火点后,拉闸断电方可离去。
⑼焊作业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工作服,戴护目 镜和面罩,高空危险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
⑽焊割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焊割前清除周围易燃物,做好 安全防护措施后在进行工作。
⑾各种接写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必须做接零接地保护。 ⑿使用前必须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⒀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电动工具,照明工具,在下班时要拉闸断电或收回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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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
(1)消防措施
1.1制定各项现场消防制度,建立消防组织机构。 1.2现场设立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名,每天巡视现场。 1.3建立以施工班组为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分布于各施工面。 1.4项目与作业班组签订安全消防及文明施工责任状。 1.5每天工完清场,不留易燃物。
1.6保障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施工作业面要求及规定摆放消防器材,木制品堆放处及库房为重点防火部位,除 摆放灭火器材外另派专人留守。
1.7库房内的各种装饰材料,按其性质可燃性分类存放,库房内不允许存放自燃的物品,定期检查即使清除不安全隐患。 1.8现场动火要事先开动火证,并配一名看火员。 (2) 安全保卫措施
2.1开工前将施工人员名单报当地主管部门和施工现场所在派出所备案。
2.2不使用零散工人,所用人员均为北京市外管处注册的工人,并三证齐全。
.2.3进场的工人均要接受安全、保卫、消防、文明施工等项入场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4施工协调一律由责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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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制定现场的安全保卫制度。
2.6立足于防、消灭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7现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专职人员,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制度,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
2.8现场用火,必须开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9现场设专职保卫人员,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并与当地机关建立工作业务关系。
2.10对易燃易爆材料要严格管理,要制定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2.11宿舍、食堂、配电室等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制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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