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集体活动请示和审批制度
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全方位,全过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建立制度,强化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使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重大集体活动请示和审批制度
第一条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对师生员工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多方联动、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应当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预案和责任人。
如在活动中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全力组织抢救,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属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在一周内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丁沟小学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