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商贸服务公司的服务承诺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全校师生,商贸服务公司全体员工作出以下承诺:
一、服务第一
1、 营业员须提前5分钟到岗,认真做好上班准备工作;
2、 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
3、 对待顾客要诚心,介绍商品要细心,听取意见要虚心,回答问题要耐心;
4、 不得自行抬价,缺斤少两;
5、 送水员须在接到电话后30分钟内送水上门;
6、 不得接受客户礼品。
二、 质量第一
1、 销售商品须是保质期内的合格产品;
2、 发现假冒伪劣、过期产品出售,本公司将以一赔十;如在修补、洗衣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将按原价赔偿。
三、 信誉第一发生以下情况投诉有奖:
1、 产品质量方面,如发现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经查实,给予投诉者一定的奖励;
2、 服务态度方面,如发现服务员态度不好、拒绝为师生服务、用不文明语言、有不礼貌行为、不按时开门营业,经查实,给予投诉者一定的奖励;
3、 给商贸服务公司在管理、服务上提出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