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细则
一、 防火制度的建立
1.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 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得10%;
3.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二、 消防器材的配备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平方米配备2只10L灭火器; 2. 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应备有专共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配备一只种类适合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适合的灭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三、 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2.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3.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
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4.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好,有条件时,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6. 焊、割作业电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毛病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要求执行“十不烧”规定
四、 员工宿舍防火制度
1. 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质,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张贴上墙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卫生,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 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堆,并及时清理。防止易燃物品堆积发生火灾。
3. 宿舍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在床上吸烟,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
4. 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严禁乱接电源
线,离开宿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