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生产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规定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按其辨识标准,我公司的生产场所中酒库存在重大危险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对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下了定义,没有对重大危险源定义。结合安全管理实际,重大危险源可以理解为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严重的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环境影响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1、加强职工在重大危险源知识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而提高职工对重大危险源的预防和应对能力。
2、加强现场管理,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每班应仔细观察、聆听其细微的变化,并做好记录。
3、安全员应将重大危险源检查情况及时汇报公司,如有隐患未排除,应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4、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落实公司各管理人员的职责,组织职工学习,告知职工对发生爆炸时的预防措施及应对措施。
5、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整改之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栅栏、警示灯,禁止人员和设备进入危险区域,告知职工避灾线路,截断事故发生链条。
6、整理重大危险源有关资料(包括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学习资料、监控观察记录、采取的防范和整改措施、相应的应急预案),对危险源登记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