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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制造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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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白酒制造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

(一)储 存 序号 场所/ 环节/ 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事 故类型 大于30m。 (1) 摩擦、碰撞火花、静电, 违规操作储酒罐区、原1 酒库等(酒精库) 等因素, 容易引起火灾及爆炸。 容器爆炸 其他爆炸 火 灾 (2)对避雷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 并做好记录。 (3)罐区或库区周围必须设置放静电消除器, 进入罐区或库区的人员必须进行静电放电。 (4)储酒罐的进出酒管道要设置在罐体的底部, 需要高位安装时, 在罐体内部必须将管道引到罐体底部, 并保证出酒口与罐体底部平行, 且距底部不大于30cm。 (5)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 并使用防止产生火花的工具。 (6)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若确需在相应区域动火, 必须严格审批程序, 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动火区域与罐和管道全部隔离, 并进行置换, 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 再按照作业程序审核后方可作业。 (7)酒精储运设备、酒精储罐及罐内所有金属构件均应接地,进出车辆应安装防火帽。 (2)酒库内通风不良引起乙醇气体积聚, 形成爆炸危险。 2 输酒环节 输酒过程中酒精输入管口未在液面之下的。 (1)禁止使用塑料机橡胶软管连接。 火 灾 容器爆炸 (2)酒精输入管应该在液面之下或容器底部不超过30cm。 (3)运输、装卸酒精的机动车辆应符合规定, 并安装防火帽和 消除静电装置。 (二)粉碎、制曲 序号 1 场所/ 环节/ 部位 粉碎设备、 输送设备 较大危险因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 易发事 故类型 其他爆炸 主要防范措施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 (2)应在粉碎机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 并规范使用。 依 据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1 《酒精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 1853) 容器爆炸 其他爆炸 (1)白酒勾兑、灌装车间, 以及酒精度大于或等于38 度的白酒库应安装乙醇浓度探测装置。 (2)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的负压机械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GB 50694) 主要防范措施 (1)金属储罐必须设可靠的防雷接地, 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694)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 《酒精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 1853) 《白酒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T 1852) 依 据

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 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 定期润滑, 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 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5)粉碎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 防止粉尘扩散。 (6)安全操作规程应置放在作业场所, 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 应设泄爆口, 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车间粉尘扬起2 车 间 后引发爆炸, 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GB174(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 避免粉尘堆积。 防爆安全规程》(0 (4)安全操作规程应置放在作业场所, 禁止采用正压吹扫。易产尘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 设4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应采取防雷措施。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设置监控装置, 选用降低除尘系统未采3 除尘系统 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 导致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 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 积尘, 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 (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 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三)勾 兑 序号 场所/ 环节/ 部位 较大危险因 易发事 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 据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40) 2

(1)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的负压机械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1)车间通风不良, 乙醇浓度超标。 火 灾 其他爆炸 (2)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设置的机械通风设施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其事故排风机的过载保护不应直接停风机。 (3)液态法酿酒车间、酒精蒸馏塔、白酒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酒精度大于或等于38 度的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应设乙醇蒸汽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1 勾兑车间 (1)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采用防爆型, 线路穿金属管防护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2)配电系统(设备、线路等)应防止带电部分裸露。 (2)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 容易引起爆炸。 火 灾 容器爆炸 其他爆炸 (3)配电盘采取隔离、接地措施。 (4)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 并使用防止产生火花和静电的工具。 (5)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若确需在相应区域动火, 必须严格审批程序, 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动火区域与罐和管道全部隔离, 并进行置换, 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 再按照作业程序审核后方可作业。 (四)污水处理 《白酒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T 1852)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694) 序号 场所/ 环节/ 部位 较大危险因 易发事 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 据 3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 (3)作业前, 应先通风, 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 排硫化氢、甲烷(沼气) 污水处理 池清理 等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造成爆炸、中毒。 中毒和窒 息 净池内的物料; 再检测, 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 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 (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 应采用机械通风, 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 次/ 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 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m3 / h。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 时, 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 (7)作业结束后, 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 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 70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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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部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

(一)建筑及消防 序号 场所/ 环节/ 部位 易发事 故类型 较大危险因 主要防范措施 1)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等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 50016-2014 表3􀆰 4􀆰 1 的规定。 依 据 火灾等紧急情1 建筑物防火间距 况时,防火间距不足, 扩大了火灾的危害性。 火灾等紧急情建筑物耐火2 等级、构建材料和防火分区 况时,建筑物和构建耐火等级不合格, 扩大了火灾的危害性。 3 爆炸危险性厂房的泄压 爆炸发生时, 泄压面积不符合要求, 扩大了爆炸的危害性。 爆 炸 火 灾 火 灾 (2)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散发火花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 50016-2014 表3􀆰 5􀆰 1 的规定,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 50016-2014 表3􀆰 5􀆰 2 的规定。 (1)各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单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应与其使用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相适宜, 并有明显标识。 (2)当同一建筑物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 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3)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作业场所的危险性要求, 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4)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物隔墙中的填料应使用矿渣棉或玻璃纤维。 (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 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门窗, 门、窗应向外开启。 (2)泄压面积应经过计算, 并符合GB 50016-2014 中第3􀆰 6􀆰 4 条的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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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场所/ 环节/ 部位 较大危险因 易发事 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 据 4 危 险 建筑物 危险建筑物遇风雨及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垮塌。 坍 塌 其他伤害 (1)应对建筑物进行危房鉴定, 且有鉴定结论或报告, 并建立档案。 (2)凡鉴定为危险建筑物, 应拆除或大修, 暂时无法处理的应封闭, 并拆除水、电和气源, 设置明显标识。 (1)未设置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未设消防水系统与消防通道。 火 灾 (1)主控室、电气间、电缆隧道、可燃介质的液压站等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 应设自动火灾报警装置, 应设置消防水系统与消防通道, 并设置警示标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5 消防设备及通道 (2)车间主控楼(室)等要害部位的疏散出口未按要求设置2 个安全出口。 火 灾 其他伤害 (1)车间主控楼(室)、主电室、配电室、电气室、电缆夹层、地下油库、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站、地下加压站等要害部位的疏散出口必须按规定设置2 个安全出口; 主控楼(室)、主电室、配电室等、电气室面积小于60m2 时; 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2的电缆夹层及不超过100m2 的地下电气室、油库、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站(库)、地下加压站且无人值守的, 可设一个, 其门必须向外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6

(二)特种设备 序号 场所/ 环节/ 部位 较大危险因 易发事 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吊具检修、维护、专检、点检、巡检、月检、周检、日常性检查管理制度, 吊具必须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 (2)吊车必须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 严禁超负荷运行。吊车滑线必须安装通电指示依 据 1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功能缺失或失效。 起重伤害 高空坠落 灯或采用其他标识带电的措施。滑线必须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 若布置在同一侧, 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吊车必须设有下列安全装置: ①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 ②大、小行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装置; ③过载保护装置; ④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⑤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⑥露天作业的吊车必须设置防风装置; ⑦端梁内侧应设置安 全防护设施。 ((1)容器、管道的设计压力应当不小于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最高的压力与温度组合工况的压力。容器、管道不应超压运行。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 5002)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 2 压力容器、管 道 超压使用、 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 火 灾 物体打击 容器爆炸 (2)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安全联锁等安全装置。 (3)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阀、爆破片、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装置。 (4)容器、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 明确提出容器、管道的安全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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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气设备 序号 场所/ 环节/ 部位 较大危险因 易发事 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防爆场所应配用防爆电器。应根据爆炸性危险区域的等级及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组别, 依 据 易燃易爆场所1 电器防爆 未设置防爆电器或等级不够。 触 电 火 灾 其他爆炸 正确选择相应类型的级别和组别的电气设备, 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保护。 (2)每层厂房应设电源箱, 使用断路保护器。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 临时线路未装2 电气线路 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 触 电 (1)临时线路敷设符合安全要求, 应安装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 (2)临时用电设备PE(保护接地线)连接可靠。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主电室、 3 电气室、 配电室 (1)未设置通风或空调系统, 电气盘、箱、柜安全防护装置缺失。 (2)高、低压电气柜前未铺设绝缘胶板,使 用不合格安全用具。 (1)设置通风系统或空调系统, 确保电气设施完好。 火 灾 触 电 (2)电气盘、箱、柜必须设置设备编号、当心触电标识、单线系统图、接地和接零标识。 (3)相序线及接线标识规范、柜门保护接地并牢靠、接线位和母牌等裸露部位均有有机玻璃罩、穿线孔应封堵、线路应横平竖直、固定有序。 (1)高压柜前必须铺设绝缘胶板。 触 电 (2)高压试电笔、绝缘手套、绝缘套鞋、接地线等电工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按检验标准要求送检, 并张贴标识, 确保有效。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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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维修和清理作业 序号 场所/ 环节/ 部位 较大危险因 易发事 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设备检维修和清理工作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 进行安全交底,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安全确依 据 (1)检维修无安全施工方案, 停机未执行操 作牌、停电牌制度。 触 电 高处坠落 车辆伤害 认制度、挂牌制、监护制、锁具制, 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的安全交底。 (2)检修之前应有专人对电、氯气、液氨、正己烷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 并办理有关检修、动火审批手续。 (3)使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 进入潮湿密闭容器内作业不应大于12V。 (1)进入炉、窑内清理检修, 应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 测定槽罐内氧含量高于19􀆰 5%, 在人孔处有专人监护。 1 检维修和 清理作业 (2)检修过程未落实检 维修作业方案。 火 灾 高处坠落 机械伤害 (2)检修中应按检修方案拆除安全装置, 并有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 应经安全部门同意, 并应作好记录归档。 (3)高处作业应佩戴安全带, 应设安全通道、梯子、支架、吊台或吊盘, 不应利用煤气管道、氧气管道作起重设备的支架。高处检修管道及电气线路, 应使用乘人升降机, 不应使用起重卷扬机类设备带人作业。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 (3)检修结束未按程序进行试车, 安全装置 未及时恢复。 火 灾 机械伤害 其他爆炸 (1)设备检修完毕, 应先做单项试车, 然后联动试车。试车时, 操作工应到场, 各阀门应调好行程极限, 做好标记。 (2)设备试车, 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施工单位交出操作牌, 由操作人员送电操作, 专人指挥, 共同试车。非试车人员, 不应进入试车规定的现场。 (3)检修完毕, 安全装置应及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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