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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

来源:微智科技网
案件的争议事实和法律问题

1、小孩的抚养及抚养费问题:

从案件得知,被告有暴力倾向,小孩应由原告抚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抚养费,至于时间长短和金额规定,有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调解。

2、原告被殴打所导致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全额赔偿这些费用,但前提是原告必须证明这些费用是由于遭受虐待产生的。

3、原告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二款、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条第一款第(一)、(二)、(三)、(五)、(六)项的规定,被告对原告因遭受被告虐待产生的精神损害应当全额赔偿,但是原告需要去举证案中所诉求的因被告的第三者而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

4、双方是否都有第三者介入,哪方在该婚姻关系中存在问题:

对于第三者,双方都有此传闻但无具体证据证明对方有第三者的存在

但是,被告一直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故被告殴打是这段婚姻关系问题存在的原因。

5、商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被告个人财产:

虽然被告强调商品房是被告婚前个人财产,但并无证据证明,并且在房产证上明显写有原告为共有人。所以商品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6、财产应如何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夫妻共有财产应该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帮其分割,但是要尽量照顾到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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