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检查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巴中市经济开发区规划五路道路工程 检查时间 2013年7月5日 检查单位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项目对工程前期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或部位 企业安全生产资质,施工过程的施工活动的行为等方面; 参加检查 聂永江、林登程、许小军、顾耀、高天桥、罗钏等; 人 员 检查记录:1、该工程立项手续齐全,但因施工单位未将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证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施工作业人员保险未办理,致使施工许可证至今未办理; 2、施工作业点1(K0+040~K0+240段)①箱涵施工过程中,施工临排不到位,局部有积水侵泡路基、箱涵基础;②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规范佩戴安全帽;③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标牌,施工边坡的临边未进行安全围护并设置相应警示标语标牌;④钢筋加工棚设置不规范,材料未分类有序堆放整齐并设置相应规格型号标牌,钢筋未采取相应防雨淋、日晒措施,致使部分钢筋锈蚀严重;⑤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不规范,未按“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一箱、一锁”设置,施工抽水用电线是普通电线,必须更换为铠装电缆线,否则存在安全隐患; 3、施工作业点2(K0+978~K1+031段)①桥梁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规范佩戴安全帽;②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标牌,施工边坡的临边未进行安全围护并设置相应警示标语标牌;③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不规范,未按“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一箱、一锁”设置; 4、施工作业点3(预应力桥梁制作场)①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规范佩戴安全帽;②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标牌;③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不规范,未按“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一箱、一锁”设置; 检查结论/复查意见: 检查负责人: 监理单位意见:请施工单位收到本巡查表之日起三日内,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以书面的形式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复检。 检查负责人:林登程 填表人:罗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