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勤交警被公交车撞倒身亡 市民跪地急救 9月16日17时许,在事故现场,长春海关的徐鹏(穿T恤衫者)紧急救治受伤交警黄新宇 网友“小鸟要长大” 供图
“值勤交警被公交车撞倒” 续
1.2003年7月3日上午9时50分,长春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刘明宇在人民大街南湖大路口执勤时,一挖掘工程车在通过此路口将其撞倒,他当场牺牲。
2.2008年8月12日,在人民大街大路路口,一名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被交警查获,在他企图逃跑时,将朝阳区交警大队民警刘甲君撞伤,致其左脚踝骨骨折。 3.2008年12月2日,刘甲君重新工作后不久,在人民大街大路路口执勤时被一辆17路公交车撞伤,做脑开颅手术后至部分脑组织摘除,经过近10个月的治疗,目前有所好转,但终身致残。 ■新闻链接
长春交警被撞事故
新闻回放:9月16日16时40分许,在长春市人民大街与义和路交会处,一辆277路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相撞后,将正在值勤的交警黄新宇撞成重伤,黄新宇不治身亡,因公殉职。
本报讯(记者刘长宇刘丹实习记者张骁)此事发生后,常委、委、李申学对黄新宇家属表示慰问,常委、长春高广滨也进行了批示。 省市领导慰问殉职交警家属
常委、长春高广滨批示:“黄新宇同志因公殉职,令人痛惜。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家庭解决困难,妥善处理好后事。交警工作非常辛苦,全社会都要关注交警安全,关心交警健康。要进一步严格交通执法,严肃处置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昨天,省厅副贺电到黄新宇家中慰问,并带来了常委、委、李申学的问候。今天,长春市崔杰将到黄家慰问。 黄新宇带病上岗不幸殉职
9月18日14时,长春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王玉民支队长介绍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与现场勘查的结果,以及牺牲民警黄新宇的工作情况。
经警方现场勘查初步认定,277路公交车驾驶员邹龙在事故中违反交通规则,沿义和路由西向东行驶到人民大街路口时闯红灯,交警黄新宇上前阻止,发生事故。9月17日8时许,黄新宇因伤重身亡。目前,驾驶员邹龙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